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CWT事件】抱歉短短的時間給大家造成這麼大的騷動,也很對不起我沒調查好就先發了偷偷說,但結果只是他對我個人的私仇
這邊先說一下經過,今天點開表單「正義魔人」的填單,思考沒多久就決定發偷偷說,當時只覺得是怪人警告一下,後來在其他人的勸說下網路報案。
剛才大概快一個小時前,事主本人和我坦承「她只是不喜歡這個CP所以情緒了一下」,覺得因為認識之後再說會被放過。只是沒想到有另一個正義魔人加速事情的催化。她刪噗想躲之後,被其他人勸出來自首
至於整排的問題,她講法是想負氣打整攤,手誤打成整排
latest #88
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不會撤銷報案(好像也撤銷不了啦),至於正義魔人到底是一位還是兩位,我覺得都無所謂,警察會調查
通知CWT的信件也寄出,要如何處置都看警方和CWT
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奉勸要自首、為自己言論都趁早,不是等別人已經公開說明、報案下去才跳出來。這樣我即使想和妳私下解決,我能怎麼解決?
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情緒化也不要手誤!不喜歡就自己避開,兩位怎麼就做不到呢?
https://images.plurk.com/48S6dtOKmNrs1Ao43YszT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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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ally
3 years ago
處理辛苦了// (抱抱你
美智◆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辛苦小靈了……,喜歡誰CP的是別人的事,你不喜歡真的可以閉嘴不用做出這麼幼稚的恐嚇行為,這真的只會令人你所鐘愛的CP而招黑而已,就算是認識也不代表會被放過會被原諒,憑什麼要人原諒這麼無禮的行為呢?你說是吧。
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HM_Michi: underally: 謝謝!抱歉讓我去哭一下,我真的覺得這一刻很想捏死人
辛苦老師了 ,這種情緒化的人真的超沒品
阿熏
3 years ago
沒事,請放寬心處理,這種人就是仗著「認識」而去踐踏他人的信任,我支持報警且不輕饒,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何況是恐嚇行為
雷鳴_rs
3 years ago
▲蛋頭先生
3 years ago
只是路過,辛苦噗主了,也佩服您沒有走撤案這一條路,敢做敢當,真的不要以為網路匿名可以沒事,報案後警方是可以找到人的,經此教訓之後希望那個刪除帳號的當事人記取這次事件的始末全部是自己幼稚的心態導致的,如果未成年那便是父母要承擔
249夜好好看之神亞BOT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辛苦了 不撤案也好 我覺得這事不能輕易放過 況且認識你的人多半應該也不是小孩子了 一定要讓他們負責!!
抱抱你
辛苦太太了
我覺得要不是你有發偷偷說公告對方搞不好會繼續裝死或是根本不當一回事 所以你沒有錯
然後我希望看到這噗的陌生人能忘記我是誰,我不想因為這種鳥事進入別人印象
我會公開帳號只是想為自己言論負責
看到偷偷說轉過來的,噗主辛苦了(摸摸
希望噗主早日忘掉這些不愉快
辛苦了
辛苦了,不把事情鬧大我覺得對方根本不會覺得自己有做錯,也不會想著要對自己講的話負責……
好睏★阿風
3 years ago
辛苦了,就算引起騷動也不是壞事,再怎樣謹慎一點不是壞事,本來就是對方的錯,不喜歡CP就自己避開不就好了,不懂是在中二甚麼
真的辛苦你了,祝你早點消化掉這個不愉快
住港邊的魚
3 years ago
辛苦了,謝謝妳的創作給我很多動力♡
拍拍你了
真是不知道學哪裡的風氣,明明應該要互相包容所有的創作和CP,看到不喜歡的就說砸真的搞不懂在想啥欸
好好休息一下吧,留力氣給周末的場次,不用再浪費在怪人身上了
被週邊埋著/鈴玲-沒錢了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抱抱,辛苦了,至少沒有危險了
好好休息,我場次再去抱抱
萌貝貝ing
3 years ago
只能這樣表達安慰
從偷偷說那邊來的 噗主辛苦了
尋夢x以青
3 years ago
抱抱噗主!
Fabianalo
3 years ago
辛苦噗主了
E.T 外星人
3 years ago
辛苦了抱抱噗主
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1. 不想講無料標題和CP是因為不想造成對立,我有其他不同CP的親友。
2. 有問題直接私噗給我,我有其他親友。她們有自己的刊物與此事無關。
3. 有事情請禮貌的詢問,這點我相信正常台灣人做得到。
4. 這一次讓我學到有奇葩言論出現不要當笑話不以為意,她累積久了就是直接恐嚇
5. 偷偷說9958那種就是累積言論之一,我從魔人2那邊也收過不少類似的言論,當時都當匿名腦殘公開給大家笑笑不當一回事。現在我會嚴肅看待這種事。對我來說這種人已經是預備犯了。
6. 難過過後是憤怒。我自認取名標題沒什麼不妥,有不滿請用清晰的邏輯和我談。
7. 請大家好好注意身邊可能出現的奇葩言論和不滿,發展到我這種地步只會想撞牆。
我不想被打倒,也不想妥協認輸
又沒做錯什麼事我幹嘛要收束自己啊!講挑釁一點,我下次還敢
整件事最奇葩的是身邊熟人所為………辛苦妳了(cozy)
Annie
3 years ago
先來告白!!噗主創作讓我感動治癒很多!!
噗主沒必要去理會他們,永遠支持和尊重創作自由!
這邊是有在關心事情狀況的人之一,和噗主不認識但還是想和您說
您不用對任何事與人覺得抱歉 因為整起事情您根本就沒有錯
就算是認識的又甚至是朋友說自己這樣做是開玩笑的,怎樣這都太超過。這是赤裸裸的威脅以及不尊重您本人,如果是朋友才不會刻意發這種東西來造成您的不安或困擾,為什麼只是因為自己喜歡的東西和別人不同就要遭受這種言語恐嚇?根本不合理 就算不是這坑的也還是會很生氣,希望噗主能好好的,開心又放心地參與這周的活動,您辛苦了
(怎樣都希望能為噗主打氣一下,抱歉說太多了
kuwa
3 years ago
覺得因為認識之後再說會被放過 這不是恐嚇別人的藉口啊 為什麼別人要被迫接受這種情緒?
南宮☯👟
3 years ago
稍微看過了一下偷偷說跟這邊,來給噗主鼓勵
你沒有做錯事情,不需要覺得對誰愧疚,你這樣的處理方式很棒,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沒錯,但說出口的就要能負責,要讓每個人都養程能為自己言論負責的法治社會人,台灣才能越來越好
況且,真的有什麼意見想提出,是朋友就該直接說出口,就算說得方法很委婉,只要他想提出的意見是合理的,我相信噗主都能接受他的意見並想出改善的方法,會用到匿名顯然就是對彼此交情的不信任了
後面這點是我之前經歷過的事情的感想
噗主加油,雖然不知道是什麼 CP ,但推廣自己喜歡的 CP 是在台灣這個每好國度內,人人應有的權利與義務 (X) ,祝福噗主接下來推廣 CP 之路能一路風光明媚
鹽味巧克力
3 years ago
不用抱歉歐~做錯事的不是噗主~反倒是辛苦噗主人
噗主不用道歉~
特地過來打氣+1~
噗主的作法沒有錯~
發出恐嚇言論的人不對~
再熟也不能開這種玩笑~
噗主辛苦了
辛苦啦~
這次再多寫一張無料給你回血,祝之後順利喔XD
系統
3 years ago
路過給噗主拍拍
某些人需要認知到,真的不要因為網路上匿名就肆意講話,真要查都有記錄的,祝之後活動順利
KIN☆玥
3 years ago
噗主辛苦了!
心河HeartRiver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從偷偷說連結到這裡來的,覺得噗主不用道歉,畢竟對方的恐怖留言確實會令噗主和其他同排攤主心生畏懼,是非常嚴重的發言,擴散後讓大家都能有所安全提防準備是件好事。
噗主很棒很勇敢,能夠採取報警的行動,讓對方了解到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和付出代價。希望對方(說要砸死的那一位)能從中深深反省並改正,未來別再危害到噗主及其他人。
對於台灣竟然發生這樣的事件且發生在噗主身上深感遺憾,希望噗主未來不會再遇到這樣的傷害,能在創作圈裡開開心心地創作、與同伴快樂地交流。
路過報報噗主,你沒有做錯,不管是要打整排還是砸攤的匿名留言都很可怕,所以報警是正確的選擇
被雷到我不管
3 years ago
噗主做得好,現在都以為躲在螢幕後面不會有事就傷害他人,還是捅自己人這樣的朋友更可怕
噗主辛苦了
讓她知道在網路亂發言的代價
並不是匿名發言就不用負責任
Son!a
3 years ago
從偷偷說那裡來的,噗主辛苦了
很喜歡噗主的文,會繼續支持的!
噗主辛苦了,會發生這種事不是你的錯
希望後續能夠順利解決
噗主辛苦了,以前我們社團在某活動場次也曾收到過恐嚇鬧場的消息,整整兩天一邊忙還要一邊注意任何可疑人士,場次活動已經很累了還收到恐嚇那精神真的繃緊到最高點。
所以能理解噗主的心情,噗主你沒錯,選擇報案是正確的。
雖然早就知道這個事件,但直到剛剛才知道事主居然是靈大 傻了好幾秒

真的辛苦了……靈大沒有做錯任何事根本不用道歉!

喜歡的CP/刊物名稱取得好或不好其實都是個人主觀感受,即使對方不喜歡或平時對妳有所不滿也不該使用恐嚇砸攤這種方式,更何況她還是聽到要報警才終於自首。

發現被信任的朋友背刺絕對很難受,希望不會因此而磨滅靈大對作品與CP的熱情

P.S.我是N年前因為VG而關注的小粉絲w
懦弱的心情
3 years ago
噗主你好 我是事主(非愛/可蘿)的姊姊 。這幾天令妹因為身心已經不行了所以由我來向您道歉對不起。如您所知她一直都有精神上的問題所以喜怒反覆無常 家裡的我們都很疲累。目前她已經在家靜養也絕對不會參與任何活動請您好好參與活動不用擔心會再受到威脅。短短兩天讓她的朋友一夕蒸發已經讓她嚐到教訓 我們也都有唸過她。這邊也想幫忙澄清兩件事 一是她真的沒有要傷害他人的意思包括噗主您,二是她也表明過她不是曾經騷擾您的1號正義魔人、老鼠。還望噗主您能幫忙澄清。再次重申非常對不起因為思慮不周的情緒化影響到您這邊和您道歉了。
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onfox7574: 「這幾天令妹因為身心已經不行了」是舍妹不是令妹,對不起我現在很嗆,這種等級的錯誤我沒辦法無視。本來還想說我沒聽過她有姊姊......算了。
你妹妹對不起的是其他攤主和CWT,他們也缺少一個道歉
其他的我什麼都還不知道我要怎麼澄清?你去把一號魔人揪出來再說。以我個人的主觀立場,我只大致相信砸排砸攤是情緒發言而已,剩下的我不想多說,我知道她精神上有困擾,這不代表不用教育。
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PS. 一個意義不明的新辦帳號其實對我來說和匿名沒什麼兩樣
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再PS個,舍妹,不是令妹也不是家妹,我腦袋很遲緩了說錯抱歉
藍色迅猛龍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onfox7574: 我路過的 就我看來事情已經發生了 刀都捅下去了 再多的澄清和解釋根本對當事者/受害人 完全沒有意義 也沒有任何幫助 你們家的人到底怎麼了老實說根本一點不重要 目前一切都走司法途徑 就是這樣 然後建議噗主可以考慮一下關閉河道一陣子 好好休養身心
懦弱的心情
3 years ago
Hikaru920: 謝謝您的糾正用詞用語!我方只是想取得噗主的原諒 我們也都有好好學習到教育。相信噗主在認識舍妹時有看到她是很溫和的人 只是深受疾病所苦。還請原諒。然而一碼歸一碼還是希望能借助力量討回公道 我們無力去證明這件事 面對網路輿論壓力短短兩天已經耗盡心力但相信噗主有能力證明。對展場和其他人 我們之前詢問過律師不構成公共恐嚇 但給大家造成不愉快還請原諒對不起。
懦弱的心情
3 years ago
Hikaru920: 想再次強調並沒有要加害各位 只是在面對不愉快時一時情緒失控了才造成這樣的結果。
§ㄑㄑ滾去運動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路過打擾抱歉,噗主從頭到尾也沒有提說是誰,至少我自己看到是沒有的,所以也就不存在路人針對某個帳號發言,導致該帳號因為自己的發言錯誤被罵而難過,我其實不太懂自己跳出來說身心狀況很難受到底想獲得怎樣的迴響,看起來真的是只有情緒勒索啦,我是不懂當時說要砸攤時,有沒有考慮過看到發言的攤主的身心狀況啦?
噗主一直都知道對方狀況不好,所以就要容忍對方的不一定會真實發生的威嚇?我也是不太懂啦……
美智◆
3 years ago
傷害了別人的心後還要對方請求原諒?即使你可以不代表別人可以啊……
moonfox7574: 沒爬好文還是被帶偏認知?噗主這個公告就是針對二號(你的妹妹)恐嚇留言發表公告,為什麼這個時候要講一號啊,不懂捏|||←就算說你們自己去證明一號不是同個人很困難,不跳出來大家大概就看看過去了。

還是你認為在「諮詢律師後這不是恐嚇,噗主應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如果是的話,你不如不要出來講話,這邊除了噗主跟認識你妹的人,根本沒人知道她誰啊|||
夏維@終於等到春組第五回公演!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onfox7574: 已經是成年人就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令妹身為噗主的朋友卻還匿名去表單留下讓噗主與其他攤主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甚至不得不讓CWT主辦重視的留言,要不是被報警了才發現事情一發不可收拾、才會一併驚動到其他朋友?
事後才說問過律師不會造成公共恐嚇都是馬後砲,當下誰知道這個人是否會付諸行動?就算噗主是朋友,面對情緒有問題的人,您要噗主通靈令妹真的不會動手?
事發時的偷偷說很多旅人都在看,連CWT其他參加者都擔心。不構成犯罪一點都不重要,情緒失控還好意思拿出來說?然而家人跳出來護短成這樣,滿滿的過保護與怪獸家長,還對所有受到身心傷害的攤主們甚至旅人們情緒勒索。
有疾病不是能把做任何事情可以當作不會發生的免死金牌,那麼那些心理有問題還真的做出傷害事件的犯罪者又該如何呢?
請令妹好好學習情緒管理吧。
moonfox7574: 不好意思本來不想插嘴的 但我真不知道你們有什麼臉請求原諒 做錯事道歉是應該的 但原諒是美德不是義務 少在那邊情緒勒索
nanana
3 years ago
moonfox7574: 我第一次看到溫和的人開口就是砸死那排,真是顛覆正常人想像的說法呢。
梅子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onfox7574: https://images.plurk.com/241yS4iOypyvQlsd1OYUGg.jpg 路過,貼個恐嚇罪成立要件,看下來令妹說要砸攤(雖然誤打成砸整排),揚言對他人財產做出損害且噗主也表示害怕,應該是成立的。
芙樂奇☆猶豫就會敗北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同路過
啊不是啊
都已經報警了,就讓檢警調查清楚
有什麼要辯駁的,直接和警方、檢方說不就得了
公訴罪又沒辦法說撤告就撤告
qiljasan: 而且害怕的還不是只有噗主,還包括同一排的其他攤主。
不知道是問到什麼水準的律師說不成立,我整個黑人問號。
梅子
3 years ago
sylphis: 我想律師可能有建議該人與噗主談,畢竟只要噗主願意說自己沒有那麼害怕,或許可以獲得不成立的判決。
夏維@終於等到春組第五回公演!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qiljasan: 大概理解了,所以才會有上面那段厚臉皮與滿滿情緒勒索的留言。
那只是不成立判決,而不是不被告吧?
老實說,不管平日再怎麼要好,知道是這人因為自己情緒控管不當就在表單留下這種威脅自己,甚至附近其他陌生人的話語的人,不管是誰都會擔心往後的事。

如果真的是家人,該做的已經不是「我家孩子平日很乖的,她只是今天剛好沒吃藥,所以才不小心捅了你一刀」的說法好嗎?
這種時候該做的,是直接讓對方學個教訓,好好負起身為一個成人的法律責任,老老實實告訴她,即使朋友也不是她用來發洩這種亂七八糟情緒的垃圾桶。
靈:獨臂戰士ing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onfox7574: 成不成立是成不成立問法院;其他人原諒與否他們的事情,至於我只會討厭你一輩子
再來就是我知道妳妹身心狀況有問題,所以我沒說個資也要求共同親友不要說是誰,麻煩你們自己去好好休息調整精神狀態。我知道為什麼你們想把一二魔人和老鼠分清楚,但我只相信有公信力調查單位出來的結果。你們現在這樣做只會鬧更僵,把事情推給病情只會惹人不快
梅子
3 years ago
被告跟確切有前科是兩回事,現在的狀況是一定會被告(無法徹告)。
這裡是B排攤主之一,那句話不是開玩笑就可以說過去的!
請別再用精神問題當擋箭牌去污名化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請當事人好好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如果真的是家人或親友,麻煩不要再幫他做這些只會讓人更招來罵名的事。
懦弱的心情
3 years ago
Hikaru920: 有任何法律責任都會勇於承擔不會因病逃脫。和噗主道歉是想求個心安 也說明沒有要真對其他攤主的意思。沒有要情緒勒索。沒有要情緒勒索但想表達現況相互體諒
moonfox7574: 因為令妹情緒不穩定做出威脅人身安全的事情,已經捅了一刀還希望相互體諒?令妹有先包容體諒別人的喜好就不會走到這一步。憑什麼要已經受傷害的人體諒原諒?
本來事情告一段落等法律程序快沉了,結果您自己跳出來留上面那一大段後反而提油救火,您不覺得有情緒勒索,很不幸大部分看的人都認為是,加害者的家屬還自認為委屈讓人看了很火大。不會因病脫逃就不用講那麼多,真的奉勸您不要再多解釋了。
梅子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onfox7574: 不好意思,我稍微多嘴一下。
建議這種時候還是評估一下令妹是否需要醫療協助,如果要請盡快安排給她,如果沒有就請她老老實實親自寫信道歉,然後不要那麼急求原諒,因為要不要原諒不是用求的,人家會原諒就會原諒,不原諒你再怎麼求都不會原諒的(但是最好還是道個歉
律師是不是打算已經要拿憂鬱症護航了WWW噗浪很多病友,麻煩不要做這種會讓病友也火大的聲明好嗎?WWW
要相互體諒不就是情緒勒索
到底是要相互什麼,道歉這種東西你有表達的自由但要不要接受是被道歉者的自由好嗎?

不管是自演還是真家屬,重點擺錯真的很糟糕
moonfox7574: 相關科系的真的氣到彈出來
我能不能問一下,到底哪門子憂鬱症的症狀是跑去別人的表單留言要砸人整排?光是可以點開表單然後幫自己匿名這幾個動作,就已經足見令妹心神正常了好嗎?你是不是以為有個身心科就診記錄就可以為所欲為啊?當醫師都是塑膠還是當讀法律的都是塑膠?
拜託噗主不要原諒他,真怕他用這一點來認為都原諒=沒事,然後接下來繼續要求噗主越來越多的事
moonfox7574: 噓你只會幫你妹道歉,求個心安就去拜拜啊,表達現況求個體諒,那你怎麼不在噗主發文之後,要他直接上來跟所有人道歉?
80+50=130
3 years ago
求心安你個頭,在這邊道歉敘述令妹的身心狀況就是在自我滿足而已,還說什麼互相體諒,當初令妹在留那些言的時候腦袋裡有閃過體諒兩個字嗎?在這邊求互相體諒就是在情緒勒索。
雞屁股_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onfox7574: 好了啦不用再坦了啦,求什麼心安?自己做錯事在先還有臉求心安?一個躲在病症的名義後傷害別人的妹妹一個只會盲目袒護情緒勒索別人的姊姊貴家庭還真是圓滿而一心排外喔。
🐱🐯🐶
3 years ago
引用原偷偷說旅人的建議,最好不要再去回那位自稱事主姊姊的人了,一切走法律程序處理比較妥當(
心河HeartRiver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除非噗主有想和解,不然一切走法律程序比較妥當+1
另建議把所有相關對話截圖、帳號資訊等保留做為證據。有必要時或許可以考慮關閉此噗的回應。
恐嚇就是恐嚇,你沒有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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