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Peggy
3 years ago
公投法第30條已經說明了公投通過的效力就只有兩年,所以物理上不可能在兩年內啟用的核四就算公投通過,也只能暫緩完全廢廠的時程,只是要再燒一筆錢在"準備作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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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夠陰狠的話,公投通過就任命黃士修擔任台電董事長,然後看他怎麼實現自己捏造出來的謊言讓核四"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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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半年內就會被國營事業的深水淹死了吧?
latest #6
AB王
3 years ago
他會不會把台電的錢都挪到核終去呢?
Finochio🍀
3 years ago
這樣太浪費資源
霸王Peggy
3 years ago
那剛好消滅整個核終啊,外人進到那麼深的水要保持口鼻在水面上都要努力掙扎了,還想抱走一根金條鐵定會沉下去的。
江霞說過,民進黨初次執政派自己人去接電視台,電視台的老臣們馬上獻殷勤告訴新老闆可以怎麼拿好處、"以前都是這樣的慣例"......要是聽他們的話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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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花瞎
3 years ago
其實我沒那麼反核,但我超反核四。核四是真的不能用。要重啟核四不如蓋核五
一年下任直接送土城
酪梨壽司
3 years ago
thorhsu: 你可能不知道,要蓋核五肯定是KMT執政,想當然耳會引進中國專家來興建(英國這個先進國家就讓中國廣核集團與法國公司去興建核電廠),這可是國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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