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解放 #性別平等
為何「性解放」無法帶來持久的快樂?性開放了,但愛卻更加封閉|女人迷 Womany前幾天看到這篇文章頭很痛,今天就看到強者我朋友小林繩霧在開放式關係社團裡的回應文章,實在太讚歎了,跪著讀完徵得同意後全文轉錄。
對於性解放觀念有疑惑或是不太知道怎麼回應質疑者的人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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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對發表於女人迷上的「性開放了,愛卻更加封閉了」一文的回應。關於該文之前的討論見留言中的連結。
我拖了許久才寫這篇,一來是依我目前工作與情緒的狀況,只能擠出少許能量;二來,我並不常參與開放式關係社團的活動,該做的是多看多學,而不應該一寫東西就是議論;三來則是,我要說的其實也都是基本 ABC, 我並不想總是在談這些 ABC。但考慮之下,覺得仍有些想法該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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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性解放。文章中說「往往高倡自由時,人們多半是認可與鼓勵的。然而,談到性自由時,性解放便招來許多罵名。」文章是把性解放和「自由」連結的。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但,「解放」這個概念更關乎「公平」。談解放,是從某個不公平的權力關係、分配關係中解放出來。如果因此得到更多自由,那是因為公平本就隱含這種自由。黑奴解放,是因為他們被不公平地對待。之後他們得到應有的自由和權力。女性解放是因為他們被不公平地對待,之後女性得到應有的自由和權力。而性解放是希望人們不因性傾向、性喜好的不同,而被不公平地對待。
(我曾留言與作者確認他所認為的性解放的意思。他的回答較貼近,但和文章中的意思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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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們偷懶地統稱為護家盟的)保守團體很擅於利用大眾對「性解放」這詞的恐懼——又「解」、又「放」,好像性解放之後大家都會脫光光到路上跳舞,而且又只是關於大家要脫光光到路上跳舞,而不是關於權力與公平——大家應該要有的權力與公平。我曾當面提及此事,但他們並不改。我懷疑他們是故意的,因為這種恐懼很好用。
2. 寫到這裡,講的似乎只是用錯了一個詞。作者要批評某個東西,可惜把它誤稱為「性解放」了。換個貼切的詞彙就可以了。
但,作者要批評的「那個東西」是什麼?真有「那個東西」嗎?
作者談的「那個東西」是好幾件事情的混合。有時是開放式關係,有時是慾望,有時是某種性態度。
該文接下來大部分的篇幅的談法是把「那個東西」與知情同意、坦白、誠實對立起來。例如:「人們逐漸接受性的自由,但是性解放並未緩解人際間的欺瞞與傷害。許多人想嘗試性解放時,並沒有落實知情同意、坦承以對。」「開放式關係實踐者嘗試與另外的性伴侶發生性行為時,是否考量到性伴侶是否落實另外關係的知情同意?」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但目前的實況是:開放式關係社群的基本論述就是建立在誠實、坦白、協商、溝通之上。和伴侶要溝通,對伴侶的伴侶要坦白... 這都是寫在書裡、不斷強調的話題了。
並不是說大家常常談,就都做得到。但和一個根本上就圍繞著坦承以對這個概念建構起來的群體談坦承,對話方式應該不是這樣。
3. 關於性工作。「性工作者的客戶,是否在自己的伴侶關係中落實知情同意?...這也是我認為性產業難以逃過罵名的其中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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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不是的。性工作污名(在異性戀設定下)造成的效果是造成了一個「好女人」、「壞女人」的區分,這個區分讓女人彼此為敵,讓踰矩跨出「好女人」界線的女人容易被羞辱懲戒,「壞女人」一方面被當壞榜樣,一方面又是對手。許多權力因此可以有施力點。這和原配「知不知道」關係不大,甚至就是靠著「知道」娼妓的可能存在來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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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的記憶中,「性工作者會不會犯上『妨礙家庭』的罪」是最近才冒出來的問題。歷年來反對性工作的理由有「有辱國格」(真的曾有)、妨礙風化、破壞善良風俗、影響兒童青少年... 直到這些理由都不夠強了,「妨礙家庭」這個以往並不被重視、並不被當一回事的考量才冒出來的
4. 「滿足慾望的執著」、「被慾望奴役」、「性慾的釋放」, etc.
很多談法把性慾講成這樣的東西:性慾上身了會無法克制,性慾不能釋放會發狂... 人一不小心會被慾望奴役,所以要用理性、用道德(這詞也常被誤用)去克制它。
但性慾其實是與「理性」一起工作的。(這邊說的理性指的是「運用推理的能力」這件事。)有基礎性別意識的人會知道這樣的談法:一些權力結構下,某些男人會覺得性服務是自己「應得」的。當自己得不到,羞辱和挫折使他們焦慮、怨恨。這才是「滿足慾望的執著」的由來。有些約會強暴是這樣來的,有些情殺是這樣來的;性暴力常常不是一時的衝動而是這種焦慮怨恨與執著的結果。
搭一下最近的熱門話題:性騷擾也是這樣運作的。男人會覺得這沒什麼、只是開個玩笑、只是節目效果,因為這是他們應得的,是女人該付出、該忍受,該識大體的。Vivian Wu 解釋得比我好得多,我在自己牆上轉了她的文章,推薦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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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所以該怎麼辦?要看到並改變有毒的權力關係,讓人們從這樣的關係中釋放出來。也就是「性解放」。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稍微回到 2. 一下:應該不用強調,「開放式關係」是關於「關係」,而不是性慾吧?)
5.「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那是李明依 1990 年的歌,如果不是大人一直提,我懷疑還有多少現在的青少年知道這首歌。30 年前的事情了,李明依都已經變成超級保守派了。到底台灣的大人們(當時也還是小孩吧)是受了多深的創傷,還要一直念念不忘地紮稻草人?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事實是,從古至今,掌握權力的人一直都有比較多的「可以」。「娛樂化的性」一直是某些人的特權並被默許著、當作貨品交換著。對「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焦慮,是對權力關係轉變的焦慮。
6. 不得不說,這篇文章對「性解放」、對性慾的理解,其實是和我們統稱為護家盟的那群人的理解方式高度重疊的。
就如同當年是叛逆少女代表的李明依現在成了那樣的保守派。我想,如果我們仍這樣去理解,不論我們現在如何實踐、自居為哪個性身份,幾年後換了位置,都會站到那邊去。
這是我覺得該寫些東西的原因。
疲憊之下多有思慮不周、文筆不暢之處,暫時只能寫到如此。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本篇文章出處:Facebook Groups
因為是社團內的文章,想要閱讀全文與下方討論,必須先加入這個開放式關係社團。
拆框工作坊開放式關係社群粉絲專頁
拆框工作坊部落格:拆框工作坊:開放式關係部落格
迷宮飯狂熱@夜行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通篇拉拉扯扯都在打稻草人啊,把性解放直接等同欺騙和性慾不滿足,而且還暗藏倫理判斷(比起有性有愛的關係,純粹的性滿足是不好的),但根本沒有說明這判斷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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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icole951357: 他會說身為平台他不為個別寫手言論負責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VictorDark: 但我感恩他寫這篇文章把小林大大釣出來回文
女人迷 womany
3 years ago
Hi 謝謝大家的閱讀與建議,我們收到了,正在與創作者釐清與調整中。

邀請大家一起,讓線上內容更好:如果未來有對任一篇文章的建議,歡迎與創作者聯繫與討論。

如果想自己為相信的議題發聲,邀請參考以下頁面:讀者創作|女人迷 Womany
參考女人迷投稿說明,期待你的書寫聲音,也再次感謝 :-)))
你好,觀世音,我在社群中已有做了充分的回應了,可惜小林還沒有回應我。

當小林留言的那一刻,我確實又去找了性解放跟性開放的文獻來參考,我當時寫作時,確實沒有做到妥善的切分兩者,混用了兩者,我很感謝小林的提醒的,讓我有機會更正我自己的誤區。

不過最終我要強調的精神還是沒有改變,不論是性解放、性開放、性封閉都一樣,現代社會對於"愛"是匱乏的、封閉的,不論是什麼場域都是,包含我覺得小林跟我對話的方式,讓我也沒有感受到"真實的對話",而我寫這篇的目的確實也是身處在社群中的觀察而有感而發。
我就把給小林的回應直接貼於此,給有興趣深究的讀者參考。我認為小林蠻多地方曲解我的看法,我也把我對他發文的看法羅列於下唷!
小林,謝謝你的用心回應,我也很想要認真的回應你😁。
但首先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對你的回應的感受。
我感覺你的回應好像在對一個“什麼”在回應,好像不是對我這個人在回應(或許你本來就是沒有打算對著我說,而是對著社群說),感覺好像是A這個人發表了一個看法,你在跟B議論A那個人的看法,但沒有把A當作一個發表這個看法的人看待(?)不知道是不是你習慣這樣與人對話(或你本來就沒有打算跟我"對話"也說不定),給我感覺是全文沒有提及我是誰,也沒有想要對話的意圖,我變成"那個人",我成了個物品。
但對我們要討論的內容是沒有影響的,只是這樣若也是你習慣跟護家盟對話的方式,那我認為效果不佳是挺正常的,因為如果你確實是習慣這樣在與不同想法的人溝通(我稱之為異化、物化),對方是不太可能跟你建立起有效的連結與對話的(或是可能你也沒有打算對話,而是打算請他們聽你的話而已,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一個對話發起,沒有把對方當作一個人,是不太可能產生交流的,沒有交流,各說各話可能就是唯一的結果了。
這段回應都是我看了你的回應的推論,我不了解你真實的想法,若你覺得我推論有錯誤,歡迎糾正我的看法!
我知道你認為『解放更關乎公平』了。那什麼是你認為的公平呢?我需要知道你認為的公平是什麼,才能做進一步的論述。
你也提到『公平隱含了自由』,代表你覺得公平的概念大於自由的概念並包含自由的概念嗎?為什麼呢?
把公平隱含了自由(表示公平了就自由了?人人都要穿制服,所以為了公平起見,每個人都要穿制服才公平,這樣是自由嗎?),我覺得是概念的混淆,或許是為了加強你議論的合理性你有了這樣的說法。至於為什麼混淆,我等你提出你的進一步解釋再仔細回應你。
而我不清楚你在此提到"護家盟的慣用手法"的用意是什麼?希望把我的議論跟護家盟的說法綁在一起嗎?(這是我的推測,你可以反駁我的)我的文章跟護家盟操縱恐懼完全沒有關聯,所以除了上面的問題外,我覺得好像沒有其他地方要就此部分回應了。但若你有所不認可同時也感興趣回應也可以回應的。
回應:我的寫作的精神僅有一,就是在這個情慾逐漸自由的世代,人們依然缺乏愛的能力(此為美籍德裔人本主義精神分析學家弗洛姆所定義的愛,可能跟其他人對愛的定義有所不同)。而過程中名詞是有誤用的,這是我在寫作前可以避免的,然而我沒有注意到,謝謝你的提醒。
那小林你覺得這個情慾逐漸自由的世代,人們充滿了愛的能力嗎?(補一下定義:具備充分的真誠地關心、對自身行為與情緒的責任感、認識他人能力與意願、尊重彼此的真實意願)
你認為我的論點(我認為你所說的某個東西是我說的弗洛姆定義的愛的能力)與知情同意、坦白、誠實對立起來。這部分我覺得你可能沒有讀懂我所表達的,知情同意、坦白、誠實是展現一個人是否有愛的能力的內在特徵,不是對立的。雖然你的論述是誤解我的看法,不過我也想提一下你論述中也有所矛盾之處,你論述引用的『性解放並未緩解人際間的欺瞞與傷害。許多人想嘗試性解放時,並沒有落實知情同意、坦承以對。』性解放沒有與知情同意對立呀!性解放是與性封閉對立的,而性解放與知情同意是完全不同維度、不同領域的概念。你說的對立在哪裡呢?你這樣的說法我合理懷疑你是認為可以把我的文章推往二元對立思維的範疇中,是嗎?
『目前的實況是:開放式關係社群的基本論述就是建立在誠實、坦白、協商、溝通之上。』想跟你確認一下,你說的『社群的基本論述』表示群中所有對話都是建立在這個基準上的意思,還是你認為社群中每個人實踐開放式關係都是建立在這樣的基本論述上呢?兩者我都是不認同的,誠實、坦白、協商是〈道德浪女〉所大力推薦實踐者實踐的精神,但是觀察社群的發文或是社群實踐者的實踐過程,並沒有建立在這樣的基本論述中呀!所以我才會有寫此文的動機,基於社群的風氣與實踐精神並沒有落實誠實、坦白、協商與溝通上。
『但和一個根本上就圍繞著坦承以對這個概念建構起來的群體談坦承,對話方式應該不是這樣。』這裡你表達了“不應該”怎麼樣,但是沒有解釋“應該要怎樣”,可以補上你認為該怎樣對話的範例嗎?不然這樣的論述是不健全的,我不知道怎麼回應這部分。
回應:這個部分,我其實在「性工作者的客戶,是否在自己的伴侶關係中落實知情同意?...這也是我認為性產業難以逃過罵名的其中一個原因。」後面有加上(性產業的議題挺複雜的,在此就不做過多延伸),所以這句話也沒有意圖要完整分析性產業的負面批評的成因,所以好像沒有需要回應你的這段論述,這段論述不像是反對我的觀點,比較像是陳述你完整分析性產業罵名的主要成因。
不過還是就你的議論有幾點疑問。『這和原配「知不知道」關係不大』這個觀點是有所依據的嗎?這個論點也完全無法否定我的論點:『性工作者的客戶,是否在自己的伴侶關係中落實知情同意?...這也是我認為性產業難以逃過罵名的其中一個原因。』呀!關係不大是完全沒關係,還是其實還是有關係呢?我的論述是說只是原因之一,因此不會是唯一原因,所以也不會是『全然的關係』只會是部分的關係。
『「妨礙家庭」這個以往並不被重視、並不被當一回事的考量才冒出來的。』』我認為妨礙家庭最關鍵的就是不誠實、欺瞞才會造成妨礙家庭的,所以在文章此處提及性產業受到罵名的其中一個原因。
這是全部的回應唷!等小林回應了,我認為小林的觀點有諸多缺漏與扭曲。等待他做補充!https://images.plurk.com/7i4WtddogSTYIbg5KGninu.jpg
關於4.這部分,我引用一段內文:『可以藉由個體差異看到,有些人與性慾保持良好平衡關係,有些人卻時常欲求不滿,甚至對時常更換性伴侶產生執著,沒有性慾的釋放將會感到匱乏感,而為了達到此目的,欺瞞便容易成為達成目的的工具。
由此可見,中性的本能——性慾本身並不會帶來傷害,而是被性慾所奴役的習性才會造成傷害。被情慾所奴役所引發的後續痛苦,值得每個提倡性解放的人們再三深思。』
內文與小林這段論述是倡議類似議題的,所以好像也沒有需要就此議論下去。
而回應你的"稍微回到",開放式關係確實不是性慾,是關係的。我會行文如此,是因為開放式關係是性解放的一種形式(我認爲是非常重要的形式),而且也是我在實踐的關係類型。而這樣的關係中,性慾是位於的非常關鍵的位置的。但不表示我認為開放式關係等於性慾。
關於5.回應:我提到那句話跟李明依一點關係都沒有呀,不太確定這裡提及的動機是什麼?我猜是不是這樣可以把我跟李明依劃在同一個立場中呢?
希特勒有一名言:「我們必須咬緊牙關,全力以赴去做一件事情;否則,我們將一事無成。」他死了近80年了,若現在還有人在說這句看似完全可以跟極權主義無關的成功學話語當作自己的座右銘,代表他也念念不望希特勒嗎?代表他支持納粹主義、崇拜希特勒嗎?
『「娛樂化的性」一直是某些人的特權並被默許著、當作貨品交換著。對「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焦慮,是對權力關係轉變的焦慮。』』關於這段,娛樂化的性現在早就不是特權了吧?現在台灣社會中,只要有錢,就可以做娛樂化的性,不是嗎?包括女性。這段陳述是指現代台灣社會的狀況嗎?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焦慮,我認為是自戀傾向嚴重者不願脫離沈迷自戀的反應(我認為每個人多少都有自戀傾向,但隨著人格的成熟,自戀傾向會下降),但可能包含對權力關係轉變的焦慮,因為我認為渴望權力的人,往往可能是越沈迷在自戀的狀態中的人。
關於6.回應:前面幾個回應都有所議論了。我覺得小林大大誤解了我的文章內容,並可能也不理解我所提及的愛的四大要素。(不過我能理解你為什麼這樣解讀我的文章,也完全可以覺得我是潛在萌萌的)而你認為我會在未來站去護家盟那邊,讓我覺得挺可愛的😂
護家盟人們的基本特質就是:『不允許跟自己不同價值觀、行為模式的人存在』,他們想方設法要使與自己立場不同的人消失在世界上,法律上全部違法而使法律可以制裁他們。我認為倡議性解放、性開放或是開放式關係社群中也有這樣特質的人們,只是立場不同罷了。這些人認為護家盟的人要去死、被各種方式制裁,最好消失在世界上。這樣的人,幾年後換了位置,才會站到那邊去的。
好奇,我的文章有給你一種『認為不懂愛的精神的人不該存在』的感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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