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摸耳被控性騷「罪」 不起訴╱律師︰仍構成性騷「行為」 可罰10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可提申訴採行政處罰 控告民事侵害身體權
周武榮說,可向縣市性別平等委員會申訴,本案成立性騷擾的機會很高,被害人即可再依此向法院控告民事侵害身體權,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實務上,依據蕭男無故摸人耳朵的頻繁騷擾程度,被害人求償10萬元以上也不為過。
周武榮說,「性騷擾」和「性騷擾罪」層次不同,性騷擾罪屬刑事犯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構成要件較嚴格, 因耳朵不屬胸、臀以外的「其他身體隱私部位」,檢方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
......意外地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