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喵喵 阿雅//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從這次討論看到不少對於女性懷孕生產稍微扁平的想像,例如大多數人都預設想墮胎的女性全是沒避孕好、沒有計畫生育,然後意外懷上後想墮胎,甚至有的以此(活該沒有好好避孕)為點反對修法,或是以不要結婚或避孕責任來試圖取代修法,但卻忽略其實也會有計畫懷孕的女性懷到一半需要用這個法律,人生總是充滿意外,你無法預測周遭的人事物的改變,甚至自身的抗壓性和受影響的程度。

再來還有也不少人反對修法,因為他們覺得如果會影響孕婦生命健康的話,可以用優生法第九條第三項解決,也就是如若影響孕婦健康者可以墮胎,所以不需修法,但如果這條真的可以解決的話,光是2019年台灣就不會有28個孕婦產後身亡了,遑論幾乎都有後遺症和影響健康的其他產婦們。
仔細細想其實是很可怕的事,包含產後憂鬱、產後創傷症候群、身體後遺症等等,很多媽媽分享的什麼陰道裂到肛門去,產完第一次大便像是再生產一次、內臟擠壓、一陣子的癱瘓、元氣大傷等等,這些難道都不是健康的損失嗎?大部分的民眾是要多理所當然覺得這是女性該付出的,所以覺得這都是正常的,也當然不能以這些墮胎,不然為什麼現在墮胎這麼難,而媽媽們卻幾乎都經歷了這些?
林靜儀醫生說得對,修完法不代表性別的觀念已經很普及了,能做的大概就是除了進入婚姻前要想清楚,也不能預設對方有內建性別邏輯,什麼都沒說和討論的情況,對方也有一定大機率就是預設走父權傳統價值觀那套(例如結婚就是快點早生櫃子、跟父姓、生到兒子、不願意同意終止懷孕、母職要求等),而這也的確是很多人預設的主流,所以盡量甚至投入感情前價值觀的部分可以積極地聊看看,其他行為也可以觀察了解適不適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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