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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沉默潛艦
5 years ago
陳松琳
「第一次去老人院實習,」大學主修長照科系的女孩跟我說,「回來全班有一半的人立刻申請轉系。」
我腦海中出現資料畫面:光線不足的室內,一群老人躺在床上等待翻身或處理屎尿。「那一屆我們全系原來100個學生最後只有5個投入這產業。」我問她為何想留下來?她說,「如果都沒有年輕人想投入,那以後臺灣的老人誰來照顧?而且我很喜歡照顧老人家啊!我喜歡看到他們的笑容。哈哈」
這女孩名字叫做林于仙,2020年7月3日從新北市衛生局大樓的9樓樓頂跳下自殺,送醫不治。
latest #148
John Smith
5 years ago
愛情會讓人盲目。
就是一顆普通的橘子
5 years ago
哪來的愛情,他就是遇到無恥之徒,被逼上絕路。
ffnc
5 years ago
她是被剝削的可憐女孩子
立即下載
cosmathane
說
5 years ago
那其實不是愛情,就騙局跟獸慾
胡不歸
5 years ago
Doctor
5 years ago
太善良容易被欺負,嘆
Finochio🍀
5 years ago
John Smith
5 years ago
是不是愛情,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染紫🌄自由萬歲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是不是性侵 亡者留下的證據也都滿清楚了^^
John Smith
5 years ago
baccano4697635
: 林義含案,男方都無罪。
名車持有者🔑YU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所以你到底想表達三小
cosmathane
說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無罪推定論?
蟻山 🥑 FoggyDays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無罪就是愛?真好笑
pfge
5 years ago
John Smith
5 years ago
寫下的文字不見得是證據,那你我寫的算不算?
cosmathane
說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如果檢調只知道拿文字來判斷那就有問題。問題是你也要確定別人判斷事情只根據文字。
波提♨❄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刑訴159-4
John Smith
5 years ago
我說的是林案,看清楚好嗎?
John Smith
5 years ago
寫下來的東西,可以當是故事,也可以當感情的抒發…
John Smith
5 years ago
有罪前,本來就是無罪推定。
無住生心
說
5 years ago
歐地樂🌹永存想像 拒絕死亡
5 years ago
這跟林奕含案有什麼關係嗎?我看不出來
John Smith
5 years ago
上面有人説亡者留下的證據,所以我舉林案做反例。當初林案…一堆人説是性侵,結果…
夜彌撒★厭蠢症重度
5 years ago
Staciiie
5 years ago
無罪也有可能只是因為性侵發生的當下沒有報警、沒有驗傷、沒有留下可以被定罪的證據。
不過那也不代表性侵這件事情不曾發生。
~欣迪~
5 years ago
林奕含案告不成,就是因為這事很難舉證啊。
夏約 🌍
5 years ago
在刑法上所謂的「無罪」,從來都不代表被告人是完全的清白,也有可能是檢方或被害人所舉的證據不夠充分,因此法院無法判定被告人為有罪。
然而,性侵類型的案件,若非在當下就去醫院驗傷、留下各種證據,否則是很難拿出足夠有力的證據的,很常會以無罪收尾。但就與樓上說得相同,這從來都不代表性侵沒有發生。
副業時薪比較高的小貂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林奕含是有人舉發,林家人都沒有去告喔,因為林家人早就知道就算告也沒有辦法讓陳國星在法律上認罪,林于仙也是一樣,所以一個寫書一個自殺,他們都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告訴大家他們遭遇了什麼事
優 ⚘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說無罪就等於沒發生,你的世界也真是單純耶,要好好珍惜呢^^
John Smith
5 years ago
以上兩例,都有超過數年的交往。還要説性侵?
更簡單梅花肉包子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R: [問卦] 「性侵一年多」怪怪的?
Re: [問卦] 「性侵一年多」怪怪的?
更簡單梅花肉包子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R: [問卦] 「性侵一年多」怪怪的?
Re: [問卦] 「性侵一年多」怪怪的?
更簡單梅花肉包子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R: [問卦] 「性侵一年多」怪怪的?
Re: [問卦] 「性侵一年多」怪怪的?
更簡單梅花肉包子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以上三位受害者現身說法:為何在事發當下,沒有如理想狀況中的激烈反抗和馬上報警。 希望你能夠珍惜,你那還沒有被黑暗碾壓過的美麗世界。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cop
: 我的重點在關係之後的數年的交往。
更簡單梅花肉包子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被強暴的人,內心崩潰、為了保護自己、於是開始說服自己,自己沒有被強暴呀!受害者實際上是被強暴了,才會人格上這麼痛苦而扭曲來否定。你看不懂吼?這個清醒的過程有的人需要數年或數十年。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cop
: 所以說靜待司法調查。
更簡單梅花肉包子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施暴者同時是工作上不可迴避的長官,事後長官轉而用追求的方式希望受害者能接受自己。欸,你是到底有沒有看那三篇文呀?
kuki
5 years ago
Dcop
: 封鎖他就好了。他沒有意思要聽懂大家說的話的意思
kuki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要溝通也需要對方有這個意願。他沒有
更簡單梅花肉包子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祝福你家人都男性、都生兒子,而且外貌體魄不受人覬覦,能平安長大、不受到任何性攻擊和性歧視,喜樂過一生。
台灣國Dolphin
5 years ago
台灣國Dolphin
5 years ago
人太善良
文學性少女-青親卿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有交往就不是性侵?
只要不同意的情況下強制性行為就是性侵
南雅
5 years ago
沒有遭受過權勢性侵或是熟人性侵的人,至少試著用同理心去模擬權勢性侵受害者的難處吧。最令人憤怒的,除了權勢性侵者找藉口說雙方是在交往來洗腦受害人,或逼迫受害人自欺真的在交往,還有外人聽到這些事情之後,不願意去體諒受害者的指證困境。如果林小姐只不過是要給廖男難看,只是想要名分,需要拿自己的命做控訴嗎?而且控訴之後要不是內幕太難看,被看不下去的人爆出,她是連性命跟名譽全部死在那對夫妻的勢力之下。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說法律判無罪就是沒發生過犯罪顯然是不懂台灣法律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遇到這種的我一律祝福他哪天遇到刑案哭著上法院發現自己提出的證據不足法官直接判嫌疑人無罪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所以要活著啊
低門@死豬不怕滾水燙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其實有婚姻中強暴這種性侵存在,所以不能說在交往就沒性侵啦,這個是武斷了點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活著沒有用啊親愛的
這跟法律證據存在與否一點關係也沒有
不如說
以現在的社會氛圍,她要是活著只會比死了還更慘
低門@死豬不怕滾水燙
5 years ago
現在馬都有家暴,啊你們結婚但打人還是打人啊,強暴也還是強暴
低門@死豬不怕滾水燙
5 years ago
https://www.facebook.com...
看過這篇就覺得吼,男方金價喜夭壽啦
ffnc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重點在於,這「數年的交往」開端或許也不是你情我願的。
當事人為了保有自己的生活或人生逐步退讓,好死不如賴活的拖了幾年,就算他一開始是被強暴的,被逼的。在旁人口中也就是「都交往了幾年了怎麼還說他是被強迫的」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不要幻想法律很公正,法院判決結果就是真相
台灣的法律界 頂多人治成份比中共少
遇到案件?不好意思,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有權勢、有錢聘請法律專員的那些人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倒楣遇到權勢性侵,甚至被逼著長期性侵,美其名交往,之後再被逼死?
抱歉 這個現行法律很難處理甚至有些狀況根本無法處理(例如這次的案件)
除非引起社會公憤,逼著政府機關立法、執法機關訂立更完善的機制,否則這事還是會持續發生
遇到那種到現在還在打落水狗的,幫嫌疑人講話的人我一律祝福他自己遇到這種事體會一下
南雅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我記得有篇文章說她如果活著對抗會有什麼下場,大家都心知肚明,活著的她大概只會得到身敗名裂、冤枉更甚的結果,無法從事所學的工作之外,還被安上破壞別人家庭的污名一世人永不翻身。
John Smith
5 years ago
anail_revlje
: 當小三沒那麼嚴重好嗎 ? 還身敗名裂 ? 又不是古代 ... 最多就是調職吧
John Smith
5 years ago
ffnc
: 「數年的交往」開端或許也不是你情我願的。這點我也無異議。問題是之後攪在一起了啊...
自閉ㄉ蛤蜊
5 years ago
欺負她的那對夫妻兩人都是人渣。
ffnc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所謂的(攪在一塊)是 (倒楣遇到權勢性侵,甚至被逼著長期性侵,美其名交往,之後再被逼死? )的話,是愛情嘛?
南雅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她是已經名譽被毀了,工作被上級約談了,不但要把冤枉都吃下去,一輩子被親友跟路人看成必取,還要離開有熱情的工作,頂一個冤枉的臭名,換成你也許可以接受吧,我不行。
低門@死豬不怕滾水燙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數年的交往」開端或許也不是你情我願的。這點我也無異議。問題是之後攪在一起了啊...>>賣安捏啦,很多家暴的家庭都沒有離婚捏,小朋友看著爸媽家暴長大
低門@死豬不怕滾水燙
5 years ago
啊可是家暴還是家暴啊,不會因為你家暴時間比較長打人就不是打人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怎麼說呢
要幻想社會法律完全公義公正,世界上不存在
權勢壓迫
,所有人隨時都可以以自己自由意識而為行動那是個人自由,也不是壞事啦
但以自己不切實際的幻想為基準擅自認為犯罪不存在、甚至為犯嫌緩挾甚至詆毀受害者人格
這就不怎麼令人嘉許了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imon2
: 別忘了SM
低門@死豬不怕滾水燙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家暴有防治法,但SM沒有啊。這不是一個東西的。
大家都知道家暴有錯啊。
John Smith
5 years ago
目前的討論串跟當初林意涵的討論串幾乎是一模一樣。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沒有人要詆毀受害者的人格,純粹是就事論事。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您不是從頭到尾都在說被害者根本沒受長官性侵,也根本沒受長官迫害詆毀,是自己沒事自殺的嗎?
迷宮飯狂熱@夜行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那個JS就是個跳針狂魔啦...封鎖比較快
cosmathane
說
5 years ago
這邏輯真真厲害,長見識了。甘拜下風。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大概是生命中受到什麼打擊所以特別仇性侵被害人
不然就是從來沒受過打擊,幻想社會很完美所有受害者都不存在吧
fiona c
說
5 years ago
那對夫妻真是噁心.事後設了一堆局...
胡不歸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其實
你一開始就說「愛情會讓人盲目。」這句話也許是我誤會了,但是你
我的理解是
你一開始就定義這是愛情糾紛,這已經不是就事論事了,而是一開始就帶入你的主觀態度了
要不然你不會在後面又說「是不是愛情,只有當事人最清楚。」這一段話。你後面說的這段話才叫就事論事。
胡不歸
5 years ago
至於個人主觀態度,其實兩條平行線討論下去沒意義了!
低門@死豬不怕滾水燙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你以後如果有交往對象不要對人家亂來捏
胡不歸
說
5 years ago
其實爭執下去沒意義了!!!
主觀看法就兩條平行線了
胡不歸
說
5 years ago
我在讀大學的時候,我朋友就跟我講過,他說他的朋友「就是先把女生上了,女生就跟他了,然後上好幾個總會有幾個跟他的,以後就玩免費的了,用強的遇到抵抗或麻煩就用蒼蠅水」,尤其是剛出社會還沒什麼經驗的女孩子!!!
逝者已逝....
對於自己身邊的親人要小心提醒,這個社會不乏黑暗面!!!
這事根本無法就事論事,因為事實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我們都是代入個人主觀感情在討論
我主觀立場很清楚,我絕對不會站在這個男人這邊
不過主觀看法出現兩條平行線時,我看討論也討論不出個結果
胡不歸
說
5 years ago
喔
對了
如果是就事論事只談法律的話,我是認為一定無法確認罪刑,這也不用討論了
fiona c
說
5 years ago
jimmy1688
: 蒼蠅水 ...是甚麼?
胡不歸
說
5 years ago
fionachen2009
:
蒼蠅水 - Google Search
社會黑暗阿
fiona c
說
5 years ago
jimmy1688
: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社會黑暗啊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約會乖乖藥 蒼蠅水什麼的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遇到強暴真的要馬上立刻迅速報案驗傷留存證據
過了正規法律很難幫上忙
ffnc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就跟林亦含的事件是同性質,甚至更惡劣,的確「無法定罪」,然後呢?照你的發言,你把這件事定義成「愛情」的話,會讓旁人覺得這位男性的在「愛情」中的手段你可以接受,會不會你自已有權有勢時也想玩玩嘛?反正一切有愛嘛。
思想ノ罪販
說
5 years ago
孩子們冷靜,不要被帶風向的勾走,不用去反駁他,
邏輯有問題的人,你回他永遠也不會有結果。
若夜is秋望靈光印海花
5 years ago
他在很久之前就是各黑名單代表了
完全不是討論態度
就是要用他的觀念來說服別人
他會自己替受害者畫出一個世界觀,然後套用這個世界觀來「要別人也相信」
若夜is秋望靈光印海花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我覺得牛肉才是最好的食物,大家都不該吃雞肉」
「那個人不吃牛肉是因為他不喜歡,而不是他不能,你們不能給他預設立場」
然而他根本不認識不吃牛肉的人,也不打算了解其他人不吃牛肉的原因
反正他吃,你就該吃,他認為他吃你也吃,所以所有人就一定會吃
John Smith
5 years ago
BloodyMySoul
: 討論不叫帶風向,一定又與你意見一致嗎 ?
John Smith
5 years ago
要與你
思想ノ罪販
5 years ago
呵
John Smith
5 years ago
jimmy1688
: 他們的關係之後,一定有愛情成分在內 ? 不然女方能繼續跟男的扯下去,之後沒有愛情就直接開告了。「是不是愛情,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 是我說的但是我推測是有的。 但是多數人推測似乎是沒有愛情的。
John Smith
5 years ago
ffnc
: 我說的愛情,不是指男方對女方(那應該是性慾比較大啦),指的是女方對男方有愛情的錯誤期待才有後來的交往(不然就驗傷開告求償啊)
John Smith
5 years ago
女方好像快30歲了 -該不會說又是青少年的年紀吧 ?
John Smith
5 years ago
所以不需要再扯林逸涵事件了
Staciiie
5 years ago
......拉回去看先講林亦含的好像是您耶?
John Smith
5 years ago
staciiie
: 是啊,情節很像,但是主角年紀差很大,所以年紀大的有更多社會經驗。不適合再類比林逸涵案。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所以說 用自己簡單天真的價值觀看世界真的不行
天真不是罪
但天真到把不敢提告都解釋成甲對乙有愛情真的不行
很抱歉必須告訴你一項事實,這個社會的現實是
很多受害者不提告是因為嫌犯有錢/有權/有勢,告下去她要馬失工作、要馬丟學業,得不到正義就算了,還會引來一堆不明究理硬要把性侵解釋成你情我願,侮蔑被害人的無關蒼蠅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是啦是啦,30歲的少女啦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真的不知道您是自己就站在高位所以站著說話腰不疼還是這輩子幸運沒被欺壓過
我是希望是後者啦
假如是前者我很擔心您跑出去用權勢壓人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你說說看他們到底有無交往 ?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我就問你啊
拿你的工作逼你跟他有性上的繼續往來算不算交往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不答應明天就回去吃自己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不答應就傳惡意傳言毀你的名聲呢?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不答應就讓你這輩子別想做這行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這叫交往嗎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1.長照很好轉換工作地點 2. 訴諸媒體 3.提告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回去重新看完這個案件喔
犯嫌的身份地位完全可以讓她這輩子沒辦法繼續做長照/媒體是犯嫌的人 ,都有記者看不下去偷偷透消息出來爆料了/從前面我就說過了,這個案子提告要成有難度,而且以當事人的情況,她當時馬上告她也馬上被捲入丟審查準備工作
迷宮飯狂熱@夜行
說
5 years ago
是說有人知道顏豪跟不敗的魔術師嗎,JS差不多就那樣,所以還是平心靜氣比較好(ˊ・ω・ˋ)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媒體未必是他的人,她自己要準備證據。
John Smith
5 years ago
VictorDark
: 不用類比來類比去,這裡好幾個都是我的長期噗友。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是 我知道你真的很天真
不用強調一點
不要幻想媒體會為了公義出聲...台灣的媒體很黑的
迷宮飯狂熱@夜行
說
5 years ago
JS你知道有些人比較寬容XD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現在的世界是誰有錢有權就可以請媒體幫他說話
John Smith
5 years ago
她自己要準備證據及有堅強的心理狀態。媒體才會有興趣。
John Smith
5 years ago
也可以透過民代發聲,現在管道多元,網路也是。
John Smith
5 years ago
不然跳一下,就一定有加害者嗎 ?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我的天
cosmathane
說
5 years ago
哎呀,我也覺得這樣看得出女方可能沒有讓自己夠堅強或做好該做的事。我該怎麼改進自己呢?
John Smith
5 years ago
cwg
: 可以先從健身開始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說真的 否定被害人也許是你維持自己理智值的方式,但我必須很殘酷地告訴你,世界不會因為你的否定就變成完美的彩虹獨角獸世界。
重申一次,您想幻想媒體和民代會正義地跳出來,那很好,但為了維持您對世界的美好幻想而選擇否定被害人所受的傷害以及她所面臨的孤立無援,甚至助長社會對被害者的惡意撻伐,這情況總有一日會再次發生。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請她堅強,你說我否定被害人,跟她說有民代媒體會幫,你說社會撻伐;社會也不是你想像的這樣運作吧。在你的篩選之下,所以她只剩下 - 跳 ?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你覺得有選擇的人會跳嗎?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那是她未經過深思熟慮的選擇;也許可以選擇咬啊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用愛情兩個字輕率解釋她所面對的權勢逼迫,難道不是否定她所面臨的困境?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然後啦,真的不要把台灣想成美好的天堂
不然真的哪天真的換你跟有權有勢的人起衝突的時候,真的傻傻直接跑去找媒體民代
到時候遇到什麼我真的不保證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我被衝康的時候,證據準備好,請議長"協調"相關單位。一次到位。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喔?所以你跟哪位議長很熟?
John Smith
5 years ago
無關
John Smith
5 years ago
無關本案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你有沒有想過說不定議長跟人家比較熟呢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證據準備好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為什麼議長要為了區區一個長照員跟堂堂執行長起衝突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你有想過嗎?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我是說我以前被衝康的時候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你以前被衝康的時候只是
剛好
對方權勢不夠大
John Smith
5 years ago
darktatto
: 執行長關係好,林也可以找關係啊
John Smith
5 years ago
那些所謂關係看到證據會選邊站
墨黥°咱不想當中國人
5 years ago
重申 不要用自己的美好幻想去解釋受害人所面臨的困境
沒有人在還有路的狀況會跑去跳樓
這跟背景有關
我有能力找 你有能力找 不代表別人有能力找
也不代表哪天遇到權勢更大的人的時候你我有能力處理
把罪過歸咎在被害者身上很簡單
但你只是在助長社會對於無權無勢者的欺壓
cosmathane
說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原來健身可以透視死者的心理呢,我還不知道。
Dionysus-松狼
說
5 years ago
想說怎會這麼多回應 原來又是老面孔出來亂呀
ffnc
5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一個話題丟出來被人反駁後就說「不要再談了」,先講林奕含的人是你耶。說來你對#五甘心物理治療所#廖執行長
#廖泰翔完全沒有評論,真好奇你對他是多麼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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