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出版的《Art in Oceania:A New History》中提到,於二戰時期太平洋戰爭爆發(1941年12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範圍擴及太平洋、印度洋、東亞、東南亞,同盟國直接就地殖民許多國家,例如英国殖民缅甸、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法國佔領越南、柬埔寨等,還有美國殖民菲律賓等,因為這樣的起因,讓西方國家們看到與自己國家不同的藝術表現,在當時歐洲盛行探險,電影《印第安納瓊斯》中,主角身穿卡其色探險衣,前往馬雅遺址尋找水晶骷髏的形象便是來自於這段時期,有錢人家對「未開發之地」的嚮往、好奇、掠奪的形象。
美國於1946年在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Museum of Modern Art)舉辦名為「南島藝術(Arts of the South Seas)」的展覽,把當時從東南亞搜刮而來的原住民創作展示出來,受到歐洲方面的批評,對歐洲貴族來說這些展品未經雕琢、修飾,更無富含著美感,不足以藝術稱呼之,可是卻令不少人大開眼界,前往太平洋群島探索接近自然的藝術,原始藝術的稱呼就在1960年代開始出現。
部落藝術的裝飾實質大於美 施翠峰提到一位芬蘭學者希倫(Prof. I. Hirn 1870-19??)教授在《藝術的起源》(The Origins of Art)提及: 原始民族的有些種類的裝飾品,經過仔細的研究之后,便發覺在現代人以為是單純的裝飾作用的東西,在當時却都是具有實際而非審美的意思⋯⋯我們以為最原始的,而且除了越且除了熱術的目的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目的的舞蹈――例如北美例如北美洲的紅藩、黑人等的舞蹈,並不是蝼術的,原來他們是藉此練習日常生活中所必須的狩獵技術。 在《藝術原境》中王嵩山認為創作者受到文化的深淺會影響到其創作,其實藝術不只是我們認為的純觀賞的物品,原住民要和自然相處,退一萬步講,人類以生存為第一優先,所以為了活下去還開始懂得如下使用工具。
參考書目 雄獅美術(1972)。台灣原始藝術特集。台北:雄獅美術月刊社。 Peter William Brunt, Nicholas Thomas&Yale University Press(2012)。Art in Oceania:A New History。 王嵩山(2004)。藝術原境:臺灣原住民族創意人類學。新北:遠足文化。 武珊珊(譯)(2003)。美感經驗(原作者:Jacques Maquet)。台北市:雄獅美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