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台灣鄉民很多都搞錯了. 在美國公開持有武器一般是不需要執照的, 而且在美國買大槍(步槍獵槍跟散彈槍這類)普遍比買小槍簡單得多. 雖然說各州相關規定不盡相同, 但基本上你可以去超市買大槍然後直接扛回家, 只需要幾分鐘基本背景調查而不需特別有什麼執照, 況且大槍無法『藏』在身上. 買小槍會比較囉嗦是因為一般人買小槍是想可以藏在身上, 而藏武器在身上不被人看到是要執照的. 有些小槍還會被州政府要求註冊, 而大槍一般就比較沒在管
latest #21
在美國購買或擁有槍械其實應該算是奉公守法者的一種『福利』, 因為這些守法的百姓要買到槍非常非常地簡單.
這大概也是為何會去趁亂打砸搶的慣犯很少有持槍者, 然後常常有疑犯想搶人槍然後被擊斃的, 因為他們買不到
可以唬爛白人說台灣男人全部當過兵,會用槍之外還會操作迫擊砲坦克與直昇機等等,只要十個台灣人就可以幹掉一百個普通美國人
可是一百個台灣人只有一把槍, 每個美國人都有兩把槍
在台灣當過兵會用該死的iron sight就先領先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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