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什麼人都有
從頭到尾都己願他力,台灣人開心結婚之餘還要幫你煩惱可不可以結婚實在太荒謬
aleonayagami: 所以這些人才要吵跨國同婚啊 。 管你臺灣法律不及不承認同婚效力的外國 , 反正堅持
「要結婚, 但是可以不歸化」這點 , 萬一台灣有狀況嘿嘿我先逃就好。
不歸化當台灣人就去找自己母國修法啊,關台灣屁事XD

馬來西亞官方先承認一中一台我們再來討論跨國同婚的問題,不然都是白講
我覺得兩邊都爭取甚至選擇比較有可能成功的路徑沒有什麼好譴責的。
異性伴侶在臺灣如果要被承認有婚姻關係的確比同性伴侶簡單很多,推動承認跨國同婚也很合理。
看到留言我就安心了
這時候可以回一個,“看來你男友比起愛你,他更愛他的祖國,你何不跟他一起愛他的祖國,歸化過去算了,皆大歡喜”
羨慕[其他國家]的政策該怎麼辦呢? 總是有些人玩踩地雷完全無視規則提示...
台灣都已經准了,馬國准就可以結啊,所以現在是應該跟台灣爭取馬國同婚合法還是跟馬國爭取馬國同婚合法?邏輯沒洞的都應該知道是哪邊吧!
aleonayagami: 至少如果準據法適用臺灣法的時候,臺灣關於婚姻的權利還有義務不論在異性伴侶和同性伴侶上都會一體適用,目前沒想到有什麼壞處(國際法不好QQQQ)
簡單一句話:去跟馬來西亞政府說啊,跟我說幹嘛,俗辣
cedric6315:現在是如果你伴侶的所在國允許同性婚姻,那你就可以與你的伴侶在台結婚。問題是馬來西亞不同意同性婚,即使他們在台灣結了,這個婚姻在馬國也是無效的
實際上就只是柿子挑軟的,至於若真的通過導致在國際上被別的國家揍,那也就是執政党自己找死吧(茶)
我認識一對馬來西亞朋友,他們支持中國反對台獨,但畢業後兩位都留在台灣工作,就是因為台灣是唯一地方他們可以一起生活。。兩人都沒打算入籍(一年多前狀況),一位是醫生,因無國籍不能開診所只能受聘,收入當然寬裕,另一位是商學碩士,工作也很好。
cedric6315: 那篇是伴侶盟幫他們發出來的,那本來就要思考你公開發表會造成什麼效應,讓看的人有什麼感受?以文章作者跟伴侶盟想達成的主張作為目標來看的話,這篇文章就是不及格。
如果說兩人在台灣結婚、領養了小孩,結果有一天對方覺得不愛了,屁股拍一拍回他本國去,雙方的財產還有這個領養的小孩該怎麼辦?
這種婚姻之有關財產分配問題,講最白的話,萬一台籍配偶死亡,另外一位可以以配偶身分把所有財產帶走,不留給台籍配偶家人。。。。但萬一非台籍配偶死亡,台籍配偶無法拿到死者在該國的財產,該死者家人還可以打官司要索回死者在台灣以及世界各地的財產。。。。
aleonayagami: 你說的沒錯,我的出發點都是在臺灣。因為我有點難以想像在母國不成認同婚的狀態下,它們會選擇到那個國家生活。如果擔心自己在伴侶母國權益受損的話,那也是個人風險評估之後的決定,對我來說不足以作為不支持臺灣承認跨國同婚的理由。
peeplurk: 把所有財產帶走是想像出來的,配偶的應繼分就是1/2,再不濟也有特留分。這種故事異性婚也可能發生的。
cedric6315: 未亡人因第一順位可以全部繼承。配偶的應繼分是1/2,是因為有子女(不是父母或兄弟姊妹),但如為共同財產,還是配偶全部繼承
iori52052: 領養的小孩法律上該怎麼解決就怎麼解決,不能解決的話就想辦法修法。還有如果只有一人扶養小孩,小孩就會很慘的假定,我覺得是刻板印象。
所以在台灣推動有什麼用0.0 到了不承認的國家 在台灣推動也是沒什麼用處阿

如果非台籍的那個財產是設置在他自己的國家 就會變得像上面幾位說的會拿不到財產 因為哪個國家不承認你在台灣的婚姻
說難聽點的如果他國不承認,那外國人是不是永遠只能居住台灣以維持這段婚姻,那不如直接移民。不然一回國就不算數,那是不是外國人可以在自己的國家結婚,來台又結一次,那麼算不算重婚
cedric6315: 沒錯,但非台籍配偶死亡,台籍配偶的權益會大大受損,營其財產是登記在死者名下,這個官司有得打的
peeplurk: 沒有子女的話,還有被繼承人的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是後順位的共同繼承人阿。
不要說小孩很慘啦,該負的責任對方完全不用負,這樣可以嗎?
我們擔心的是,如果他們結婚了,以後因為任何理由讓他們不再相愛,那個馬來西亞人可以直接回國,他們國家沒有同性婚,不承認同性婚,應繼分或其他法律上的制裁都對他沒用,因為從頭到尾馬來西亞就沒保障過同婚。
台灣有又怎樣?在他們那邊就是沒有啊
法律該怎麼解決就怎麼解決?
問題就是法律上他國不承認的話我們自己承認也根本無法解決啊,我們自己在國際上的地位還未定呢,立這個法來搬磚砸自己腳幹嘛?
peeplurk: 我是看民法1138條的,父母、兄弟姊妹或祖父母是可以和配偶一起繼承的。
而且不一定會在台灣打官司阿 台灣就算有法條有什麼用
星恬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台灣是可以跨國婚姻的阿 只要對方國家有承認同婚或是相關的法律
aleonayagami: 我看懂了......那我國人要自己評估風險啊。它要馬就接受它沒辦法繼承伴侶的財產,要馬就去外國推同婚。我們這邊先承認,有什麼問題......
我記得我們承認跨國同婚啊,但條件是配偶母國也承認同婚,但這個案子是配偶母國不承認同婚,所以他們不能結婚。
FB的留言真的療癒
希望大馬的朋友努力推動大馬通過同婚喔!
我們自己承認對方國家不承認就沒有用啊,還會衍生相當多的問題,大家就是在擔心這個......
他們就覺得沒問題,有問題自己承擔
但是會講這種話的人往往擔不起來
aleonayagami: 我不認同在臺灣成為有實力的政治實體之前,在面對議題的時候就採取消極的態度。還有所謂國人權益本身也是衝突的,本來一個制度就是同時會有權利和義務的,如果臺灣人在伴侶母國不能享有婚姻的權利,當然也不會負擔相對應的義務吧。所以這個論述不能說服我。
一國的法律力量,跟國家主權是綁在一起的。
只要其一不要其二,也是很好
cedric6315: 但你的論述就沒考慮到,如果台灣承認一個伴侶母國不承認的跨國同婚,這個伴侶在台灣能享受到婚姻的權利。
但他是可以隨時走掉不用承擔義務而且台灣這邊也拿他沒辦法的啊。
有事民進黨,無事伴侶盟,最後出事的政治責任誰要負呀
好像看到有人在夜市對老闆說「大珍奶去冰,雞排要剪不要辣,而且我不會付錢」
更何況,如果說有事自己負責,那何必要國家幫你認證婚姻
台灣準婚但是他國不準的婚姻本來就會衍生很多法律上的問題,拜託去跟自己的母國靠腰好嗎。
"我們這邊先承認,有甚麼問題"
我的天啊,是要多天真才會覺得這樣沒問題啊
庌琉酸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這本來就是個可能損害國人權益的爭議議題,加上發文者又說自己政治冷感,整個就是給人一種己願他力的態度
aleonayagami: 我國對國外婚姻必須經過我駐外使館認證。。所以在拉斯維加斯結婚對我國人應無問題,只要去代表處認證就合法了。。。但對方如果也需該國認證,這一關就過不了了
他們在其他國家結婚,台灣應該是可以承認? 現在的問題是台灣不能結婚,還是台灣不承認結婚的合法性
6_k: 我的意思是,如果上面馬來西亞的例子,在國外取得合法的婚姻(比如上面說的拉斯維加斯),那台灣是可承認還是不行?
事法律適用法第11條:「婚姻成立之要件,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
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
」
tianyu: 有問題就想辦法解決啊,不是兩手一攤說問題太多,問題解決不了,乾脆不要了(?)
讓我想到,是不是有一個國家也不承認台灣的所有婚姻,導致連異性婚姻都沒辦法或的承認?
我記得是緬甸還是哪裡,就連異性婚姻都不合法,所以這點上不應該是炒啥同性婚姻,而是國際法的問題,但問題在於台灣不被國際承認
想辦法!!!上面跟你講了一堆就不是台灣這邊的問題,你還在想辦法!!!!!!!!!
tianyu: 配套什麼的總是可以想的吧,又不一定只能從法律著手
6_k: 現在台人在中國結婚要給單身證明,而且是直接政府機關對政府機關,已經無法在兩地都有各自的婚姻關係了
婚姻關係就是只能靠法律保障,你跟我說不要從法律著手
你也可以不登記, 就不是法律關係, 只是出事法律也不會保護你
你不如跟我說你們自己快樂過活就好幹嘛要在意婚姻關係
因為伴侶盟選的文章跟找的人不知道為什麼打的話語感覺都在怪台灣法律害他們不能結婚 所以才有那麼多人反彈嘲諷

突然有種哩底供參小的感覺
6_k: 財產問題什麼的,總是有一些可以操作的吧。(如果以上面舉的拍屁股走人不用負責認拿不到財產的例子)
所以說他們要爭取那就好好的說想要在他們自己國家一起爭取同性婚姻 所以來希望台灣人可以一起幫忙之類的 而不是說什麼台灣法規怎樣台灣要先有配套措施
有財產爭議你會上法院還是去他家放火? 如果會想上法院那就是法律問題
財產問題就是法律問題啊!不然你以為人民財產是靠什麼在保障啊
你有沒有那麼意思不重要,但你想要找法律之外的手段解決法律問題,我會跟你說想太多
婚姻關係就是保障雙方權益, 靠什麼保障? 法律, 不是比誰拳頭大
人類社會的建立, 法律是一個重大里程碑, 沒有法律人類還是叢林狀態
樓上們也會跟內國的同性伴侶說這樣的話嗎?如果不會的話,我真的無法get道為什麼要叫它們自己想辦法,不能用法律給他們一些選項。
當然歸化是一個選項,但是大部分異性伴侶就不會面臨這種抉擇啊
現況就是,台灣自己的同婚都還沒完善,跨國婚姻只能先以保守的方式進行,你要推跨國婚姻可以,但實際上台灣目前跨國婚姻有些國家連異性戀都會出問題,這點上應該要解決的事情很多
意思就是,在打boss前請先去練功,而不是找人幫打代練
6_k: 繼承權,領養權等等等,很多地方其實還沒完善
Fenwolf: 是,我國的同婚問題很多,跨國異性婚問題很多,但每個人的優先順序不一樣,也不是總是只能一次解決一個問題。
要論一般婚姻的權限等是沒問題,但有很多小細節其實還有些瑕疵,這滿正常的
Fenwolf: 我只是表達在我心中的順序(甚至對我來說是並列的),顯然樓上諸位很不一樣。
你覺得優先不代表他人覺得最嚴重,同婚也是走很久,當然有很多地方可以想辦法解決陳情,很多立委也是默默推動,但不代表可以以台灣要就是要給你方便不然就是歧視的前提去推動
只能說這案例,1是他們自己的文案就很爛 2伴侶盟每次都這樣搞早讓人不爽了
然後會有那麼多人在下面嗆 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伴侶盟拉
說道現實層面問題,跨國婚姻的部分也是走了滿長的一段路才慢慢完善的
所有的問題都是慢慢來解決,而不是你覺得怎樣就可以的,立法就是這樣攏長的問題,連修改一個詞解釋都可以搞一年以上了
用比較多力道去推動關注的議題,本來就是很普通的事情。我也沒有要幫伴盟講話的意思,大家覺得他們文案很爛,我也覺得是可以公評的事。我只是想表達戰態度這個我不是很認同,還有我對跨國同婚的支持。
chanchiyo: 對阿,隔壁噗有人覺得說,只要承認在台灣的權力就好,但如果假結婚真滲透怎辦XD 這還會牽扯到移民和入境等等權力
如果只是要在台灣行使特定權利說不定伴侶制就夠他們用了
芬狼@狼谷 白夜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cedric6315: 你支持很棒,我們也沒說不支持跨國婚姻,而是提出在這件事情上,不是台灣政府說能做就能做,要先認清楚問題的關鍵點,才有進步的可能
這次伴侶盟懂得搭配梁靜茹跟艾怡良翻唱《飄洋過海來看你》打這個議題,不得不說算是滿成功的吧。
雙方都是台灣人就沒有跨國籍法律適用問題啊,你提國內同性伴侶幹嘛??提這個是不是在表示你根本沒抓到現在的問題癥結點?
我覺得今天並不是在爭對錯,而是有一方必須要爭取另一方的支持,那其實態度是很重要的事情吧。
tianyu: 我是指如果是內國的同性伴侶就不會面對這種難題。然後我自己是覺得這件事上,會損及本國人權益,不是當然的事情,所以用本國人權益當作最優先考量,不能說服我。
話說我有看到,有些人覺得為何台灣不先承認,其他國家真的出問題再說。 阿~~會說這種話的就真的完全法盲,立法不用配套那絕對完蛋......
後續法律問題沒法源,那就是違法,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台灣最近肺炎的監控制度,法源來自於之前制定好的傳染病特別條例(忘了名稱),才避免掉政府過度干涉和監視人民的問題
挖靠,你講出今天最佳幹話耶,本國不以本國人權益做優先考量,那我們繳稅服役是在心酸的嗎?
芬狼@狼谷 白夜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在民主法治的國家,法源非常重要,所以你要結婚,所有可能有關連到的東西都須要有配套(所以才說目前同性專法其實還不完善,這點就算直接適用民法其實也會有一樣的問題)
Fenwolf:
像您上一樓...嘛~我覺得最近台灣能見度大開,如果可以慢慢推動各國承認台灣的話,也算是讓跨國同性伴侶權益更有保障一點啦...
>>用本國人權益當作最優先考量
本國人權益優先,這是國家之所以存在的理由
6_k: 我當然不是指繼承或收養這種權利,是說像醫療同意之類的,現行的同性伴侶註記基本上就有了
chanchiyo: 但我覺得他們這個團體本身的觸及率已經降低超多,5/9就發的文章,我今天才在河道上看到第一篇轉文。之前推同婚時討論很多的朋友也都沒有反應
SONSHI: 上一次香港的那個業力引爆的關係吧,以前推同婚的時候因為要集中能量,對很多團體基本就是容忍,同婚過了就不會有人幫坦了XD
Fenwolf: 我沒有承認的同時不用配套的意思啊......在結論上我支持承認,過程和細節要討論可以啊。
說更直接點,現在在抗疫,整個政府忙得要死,你還拿這種需要時間的事情來炒作歧視議題,那就是白目
其實一開始會回噗是因為前幾樓戰點在以前是政治冷感還有應該優先回母國該該,這個我不很認同。
cedric6315: 那這點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政治冷感=我不在乎你們的問題,我只要我要的東西,責任我還一點都不想扛,付出我也一點都不想付出
優先回母國,這點是現實問題
你要先清楚why我們會這樣酸,是因為伴侶盟之前就已經有過爭議,所以不是我們針對這個各案而已,而是伴侶盟每次都在很糟糕的時間點出來蹭熱度
Fenwolf: 呃......好,顯然我沒有get到大家酸背後的真正原因。伴盟在我的同溫層也是算滿黑的啦,但是這一波操作我還沒有感受到哪邊我不能接受ˊ_>ˋ
我說之前立法時有人提異國同婚,要不要去找他推。會不會連是誰提的都不知道,然後在這說一堆
cedric6315: 上面大家不能接受的點大家都有提到拉,就是伴侶盟老是在吵說這樣就是歧視是犧牲,但完全無視現實法律層面的難度XD 他們只會說不給就是DPP的錯(O
yvesahuang: 其實不到不入籍就閉嘴拉,只是要先接受現實層面來說就是沒辦法,只能先做伴侶登記,要真的跨國婚姻有很長的一條路要走(聳肩
但這樣,對於真正在想辦法解決和做事情的人滿不公平的
其實這跟一個之前英國的案例很像. 之前英國有人向法院提告, 說要讓護照上的性別欄從只有男女兩種變成讓大家隨便寫. 反正就SJW那套
這當然被打回票了, 然後他們就批說英國還是不夠進步啊, 歧視多元性別之類的
可是問題在, 你在護照上做這種更動, 別的國家不承認你的性別欄, 或是別的國家的入境系統根本不接受性別欄位是空白或是非男女呢?
這可是會讓英國人的護照可能不被他國承認的大問題. 可是當然對那些"進步人士"來說不讓他們用不同的性別就是歧視...
Foxx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隨便搞跟外國人的婚姻關係認定, 到時人家不肯承認你的國民在他們國家宣稱有婚姻關係怎辦? 到時候台灣人在海外出事該國不認他配偶的親屬關係怎麼辦? 台灣又不是什麼大國可以逼人家就範
牽扯到國際上其他國的事情, 不是自己爽要怎麼做就可以的...
附帶一提,上面應該很多人已經注意到了,所謂本國人權益優先這個看似常識的原則,對進步人士是不成立的,他們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麽本國人權益應該優先,很多甚至覺得本國人應該要吃屎才是對的
三三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電台頻繁播放飄洋過海來看你這首歌呢,不知道下了多少廣告,我支持異國婚,但伴侶盟真的很讓人唾棄,也因為他們害我越來越不愛看同婚的相關新聞,可是我真的很支持同婚啊,搞得我很矛盾,真痛扣
會不會是想和中國人結婚。然後幇助中國人入籍台灣??
tamagawa: 這是疑慮之一,馬來西亞的華人親共是很明顯的(雖然當地有點排斥華人),台灣的國際婚姻一直擔心有大量的中共勢力入侵
芬狼@狼谷 白夜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而這也不算是過度擔憂,KMT的立委時常在這些議題上提議放關中國人士來台的限制,和放寬參政權利等等
cedric6315: 就像你說的異國情侶可以和唐鳳一樣民事簽約就好了,要結婚做什麼?回去母國推動成功在結婚啊,不要只想要權益又不要付出
看到有人被悲情牌打到說要捐款給伴侶盟,感到很困惑:這時候不是應該捐給 沒法同性結婚的國家的相關社運團體嗎?他們國家能結了就解決啦
(路過) 我只是很納悶,異性戀跨國婚姻困難重重就沒幾個人發聲。同性戀跨國婚姻同婚法一通過就開始吵吵鬧鬧,我實在是有看沒有懂欸....是覺得吵就有糖吃嗎?
異性戀伴侶,要結婚也是一樣麻煩哦!
一樣要在外國人伴侶的母國結完婚,拿著結婚證明才能來台灣結婚。
像緬甸很久之前是不能跟外國人婚嫁的(搜尋緬甸、結婚),即使是異性戀在台灣也是沒辦法結婚的。(需要母國承認)
基本上,就是用法律保障人民不會被重婚。
同性戀的狀況一樣,A國人在台灣跟B結婚,A國不承認婚姻、A的父母幫A嫁娶令一個異性,而且被A國承認。
B這樣是不是在A國等於小三?
之前林昶佐在同婚不合法前有提過跨國婚姻議題,之後呢,或許有在默默關心,但這種事情……大張旗鼓絕對會壞事。
我真的討厭伴侶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