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din
4 years ago
想要說最近兩則關於精神病患的事件
我想談的是,我們在一面抨擊吳宗憲對憂鬱症毫無理解的同時,卻在面對一位自稱可能有思覺失調症的殺人犯時,完全否定了精神疾病從來不是自說自話就能論定

單我要證明自己有病,就總共做了三次檢測,耗時超過一年,而且至今還沒走完

思覺失調又比其他普遍精神疾病更難「假裝」,無論如何法官只能依據專業的醫生檢驗,再來看是否做後續治療和判斷

殺人的影片我是看過了,任何一種傷害無關理由都讓人痛心。可群眾倘見他有可憐的身家,便想要法官輕判;見其生活奢靡,或者精神疾病,縱與案情無關,卻想要加重其刑。我們一邊看故事說話,同時又鼓吹說故事的效用。我們希望法官公正,但我們根本沒看法官拿到的究竟是什麼材料
Rudin
4 years ago
為什麼當今媒體在報導時,描述兇嫌要先寫「精神疾病」,身上的裝飾有什麼意涵(鄭捷的遊戲王卡),IG上PO些什麼,他是怎樣冷血;而被害者也多是孝子、孝女,都要拍到家屬的痛罵或眼淚;在法官判決以後完全不引判決書就寫兇手「逃死」,根本不理醫生後續的治療,寫得像他將被原地釋放
Rudin
4 years ago
我在病院裡看過許多分明可以出院,但家人顧及於街坊的眼光根本不想接他們出去

我一點也沒有要替兇手辯護,可我寧願逆一點風也想要說,我們到底相信的是什麼?

幾年前小燈泡案時我到現場去,看到許多人說王婉瑜多麼不容易,那時有好多人想替她出氣;不久後我看她開始談社會安全網,教育和治療等配套,甚至後來選立委時,好多人跳出來罵她不配做一位母親
Rudin
4 years ago
我一邊看著人們不停引用某精神科、心理醫生、憂鬱病患的言論,說精神疾病其實是如何的,我們要怎樣理解,卻又極為希望精神病患不管有沒有犯罪,最好都全死在醫院,因為我們講人權的時候,還要保證自己的生活永遠不要有跟他們重疊的可能

一個人不會因為精神疾病而沒有罪過,也從來不會是什麼免死金牌,甚至正好相反,有精神疾病在民眾眼裡就罪加一級,因為病症給你開了一扇方便門,簡直就像獎勵犯罪。不過一條人命換下半輩子的病院治療,你說划算那怎麼不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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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din
4 years ago
我現在更覺得人是情感的動物,我們在要求他人尊重專業的同時,卻覺得法官、檢察官、精神科醫生的專業都能由我們取而代之

我覺得我們好像是把一條狗的問題丟到醫院急診室,狗死了以後我們罵醫生怎麼連狗都醫不好,但他可不是獸醫呀

其實,我們都很希望社會上減少這樣的事情,你害怕,我也害怕,也很替受害者惋惜,更對兇手憤慨,但我總覺得我看到的情況有點怪異
Rudin
4 years ago
……我從前以為人是因為他的行為而被定罪,現在感到其實「可惡」才是最大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