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tw: 我記得我應該也回過你『如果講述事實內容,我不覺得需要讓子彈飛』
「當然,如果是簡輸賠後面加上她自己主觀看法的部分,我也懶得去記或去提,就不用聊什麼讓子彈飛了」
只是。
這件事的後續還沒其他發展前,我個人可能先不做主觀評論。
但是簡輸賠說柯文哲只參加過一次,是事實陳述,而我至今的經驗,也還沒發現簡在事實陳述上造假過,反倒是吳音寧所屬事件
從前後新聞內容,我看到台北市府所屬市場處的問題。
我們上次討論應該就是為了吳音寧事件,你說簡不可信,我才跟你講過事實陳述與主觀看法的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