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圖是網路上撿到的,但可提供陸配的台籍身分取得方式:
"陸籍配偶在與台灣人結婚後,必須透過「來台團聚」、「依親居留」(4年)、「長期居留」(2年)3階段,才能獲得我國國籍。依親居留與長期居留期間,每年必須在台合法居住超過183日,才能算滿1年,未滿183日,必須重新計算。也就是說,陸籍配偶需要6年的時間,方可申請定居,擁有定居證後,才可以放棄中國戶籍並轉為台灣戶籍,從而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而已與父母在台灣共同居住多年的陸籍配偶子女、未成年的陸籍配偶子女、或有照顧台灣親人需求的陸籍配偶,則能申請「長期探親證」或「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來台。" 出自
「國籍沒選台灣自己承擔」?開放陸配子女來台引發的「國籍」論戰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所以截圖中的情況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