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 台灣公民 分享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STO簡單說就是納入政府金融監管的數位貨幣,算是一種鑄幣權自由化的折衷方案吧...

[摘]美國目前已經上路的 STO 相關規定中,細分了幾種發行人資格,其中 Rule 504 發行商的募資限額是 500 萬美元,對於投資人沒有資格限制;其他兩種無限額的發行商,也有投資人資格限制。

毫無意外的,我們再次來到這個路口,面對創新與規範,收放之間如何拿捏,是監管單位永恆的課題,下週櫃買中心將會再次與平台商和相關人士進行座談,商討出更進一步的細節。

「證券型代幣」交易規範出爐,尺度難拿捏金管會一個頭兩個大
個人基本支持鑄幣權自由化
@james6604 - [公民漫談268 - 對FB Libra幣的初步觀察]以個人在金融系統與支付系...
Mr.Zombie
4 years ago
啊...啊...
轉順~
4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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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貓偷笑露得清
4 years ago
早安
wstg007: 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