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風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回爐重造
或許國中生還不懂得急救相關知識
但不應該這麼興奮不懂得事情的嚴重性啊...
這幾個學生的確是有出問題的
即使沒接受到急救相關知識,也不該用輕浮的態度去處理病患,這是做人基本的心態問題。
沒救了,這些直接電死吧
我國中時健康教育在教「叫叫ABC+人工呼吸」(現在不是叫叫ABC)唷^w^(自介:大學應屆畢業生
與急救無關了,根本社會生命教育上出了很大的偏差...
跟懂不懂急救無關
看到有人受傷流血出事還嘻嘻哈哈,是家教和自己的問題
如果國中還沒學到有人暈倒先叫救護車或報警,那他們讀的學校也太瞎....
我國中有教一套完整的措施,高中也有。(現役高三生
老師:學這些是希望你遇到狀況時可以幫忙,如果記不起來,就記得遇到狀況打119,鉅細靡遺地描述患者狀況,救護人員會協助你。
先打救護是一定要的 不確定狀況也不需要太自責自己忘記方法啦
我還沒上幼稚園的姪子都知道要打119,即使他阿拉伯數字都還沒認全
推主也說重點是希望看到的大家遇到這樣的狀況能出個聲,因為那些人應該看不到呀XD
就算不知道急救知識、就算不知道該打119還是110,這種玩鬧的態度本來就不應該,最不濟也該去尋求其他成人的幫助吧?
我想或許是他們不清楚這件事的嚴重性呢,希望日本還有各個國家能夠對學生們多一點這方面的課程,我想這也許能挽救更多人的性命吧
搖晃頭部⋯⋯這⋯⋯沒事都被搞到有事了
為什麼不用這種人去換最近走的那些人
聽起來誇張,但日本都市地區的青少年大概一半都是這樣吧...
(沒有褒貶)就偏向冷漠,覺得認真就輸了,死掉的反正是陌生人...等等,這說改也很難改,算是一種趨勢
講嚴重一點,這個人被他們搖晃頭部才會救不回來也不是沒可能的呢
推動社會的大人們啊,你們(我們)想看到的是這種情況嗎?
看電視、電影等看太多.........(看到生活、寫實向的電視劇等那樣演時,每次都想翻白眼)
bluemeran: 那種不是冷漠.........完全是認知問題。冷漠最多直接走過,不報警,同時不會亂移動病患.........那是在胡鬧+缺乏常識。
不是急救常識問題,而是看到有人昏倒的反應就很明顯沒人性,如果今天他們只是不知道怎麼CPR也就算了,還興奮地跟看戲一樣根本有問題啊
完全是同理心不足…從小就教育失敗了
這個長大還有救嗎
悠月子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CatOceaner: 首先推主有對那些屁孩說不要搖病患的頭,其次本來推主就一路人,根本沒有義務『教』他們吧,而且都長那麼大了還要別人『清楚解釋怎麼做』?不知怎麼處理病患但至少該知道態度輕浮很噁心吧?
情緒還要有意義哦?那就不要對任何至親好友的死訊感到悲傷,因為人都死了,沒有意義。
超火大文中這種把別人的生命當玩笑的垃圾

你可以不救,因為救人不是義務,但你亂搞就是你做人太垃圾了
悠月子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生氣的意義便是說明自己是個有正常三觀的人類,生氣的原因不是想請屁孩知道他們屁,還要知道正確的作法,而是為這世界居然有這種事出現而感到不舒服
只能說推主想要宣洩心情吧,個人推特帳號怎麼使用就覺得都OK~~~
台灣國小就有教導CPR了吧,至少我國小學過,而且我相信就算是問題兒童,只要不要過度偏差,看到這類案件也是懂得去救人,而不是像看到路邊受傷的動物一樣玩鬧
swn002: 專業領域的人在非工作時段救人,以及非專業領域的人救人都有免死金牌,被告無效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去反問人家是不是醫生很糟糕欸!明明自己就不懂,至少也要聽人家講。我們高中有強制所有人考CPR執照,雖然忘光了,而且改來改去,不過至少這個時候拿出來壓這種屁孩是也蠻有用的
而且被告這件事其實也沒啥稀奇的 畢竟訴訟是公民的權利
swn002: 不是很確定你說的「會被傷者家屬告~」想表達什麼意義?民眾濫訴是難以避免的事情,作為目前在法研所讀書的學生也要鄭重告訴您,成功提告並且真正進入訴訟程序,並且導致原本的好心路人必須背負責任,並不是你以為那麼簡單的事情,而且這噗的意義應該是希望大家遇到傷者或者意識不清的人時,最起碼做到打119或110求助,而不是與文中的青少年一樣當成一種可以拿來胡鬧的搞笑事件
mattifa: 確實曾有被懷疑是元凶的事件,不過媒體通常只會報導家屬提告,然後下「好心救人反被告」這種標題,卻不會報導後續是否起訴當事人
我看到出事會幫打110或119,想說如果這樣也會被告,那真的很可怕
被告也不一定會起訴、起訴也不一定有罪
不過就算知道可能被告我還是會去幫忙啦,人命比較重要
我之前救人的時候
會錄影
先拍攝傷者然後講
現在是幾月幾號時間是什麼時候我在哪裡
看到一名傷者然後現在要靠近她
之類的邊移動
保護自己
之前曾在車站碰過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人, 第一時間那班車下車的人蠻多都停留下來看著甚至好多人跑去叫警察來處理確認狀況, 但很扯的是旁邊一群練舞的孩子說倒地的男人已經「躺在那裡」很久了, 但這中間的時間卻沒有半個人想到幾步遠的地方請人來幫忙
突然想到湊加苗的小說:少女
兩個主角就是中二想看人死去的瞬間
現在不管是不是國中生,一堆父母沒教自己以為很有個性,學網路或搞事的很多...甚至比小學生不如... 覺得有人這麼做就這麼做,這種不意外,就是真的跟文章講的一樣心態不同不成熟。多都是這種應對或拍照,圍觀當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