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hinann: 對,感覺到了原創大家就開始高標準了,但我真的覺得就有點類似tag的概念,難道徵tag後那些提供tag的人也要跳出來大喊「這個短文的作者之一是我」嗎?通常不會吧(((
有的真的很看情況,如果說是很ㄎㄧㄤ那種出本我覺得out,但如果是有安價主自己完整世界觀的出本我覺得OK,旅人提供的是劇情發展的走向,但世界觀等等都是價主決定的,不存在共同擁有問題吧?
如果真的有人寫五百字打油詩討論一下沒問題的「出本送我就好」我覺得自己也不能接受,像我自己開過討論底下說過,如果是整篇安價整理出本那就酌收印刷費,不過我覺得整個故事重新潤飾甚至增修劇情,其實按照一般本子的收費應該沒問題的
對!旅人的骰子真的某方面是一種要求,無償寫了還要被一副施捨的姿態真的不太道德
玩安價到後面真的就是互相尊重,但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