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勒里✺間諜任務蛙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請轉
針對line群組某政治系統派教授主張的美化送中條例謠言,已經有人做好反駁貼圖,轉自法律白話文運動:
https://images.plurk.com/27BTTYEBwfMqdoD3x45wyp.jpg https://images.plurk.com/5F7hjNL71pLywxyWs64iol.jpg https://images.plurk.com/5ca8mFZ8NBu6pE1Jl1Sy2D.jpg https://images.plurk.com/3x4BlMOglpSqFZMwBdlpyX.jpg https://images.plurk.com/3pBhpzm8CbZmhpkqPBTaO1.jpg https://images.plurk.com/CLSnwIa61F20pCiHSg2tp.jpg https://images.plurk.com/3qLFAQCtqz3FRa7ZHs0GRV.jpg

如果有人質疑明明有法院簽署為什麼還說保障不夠,請見: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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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st #12
掰噗~
4 years ago
你說了算~
上面這篇是用來理解為什麼特首僅僅是北京的傀儡應聲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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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問題的話,就是:雖然字面上好像有香港法院與特首做審查,但他們其實不能做也不會做。

一紙移交公文聲稱某某在港之人在中國犯條例涵括範圍之罪,就必須交出,無從調查確認。

雖然支持修法方主張根據此一修正,只有行為人之行為在兩地皆屬違法的狀況才適用,並排除言論、政治犯的罪名。然而這種說法忽略的是以中方的作風完全可以隨便給你安個適用的罪名即可,實際上是何原因根本不重要。

特首雖然另提出保證,可以加上引渡限制要求被告需受程序正義保障,但大家心知肚明,中國司法不可信任。立法會、特首皆由北京把持下,上述所謂防堵規範形同虛設。
鳳梨草
4 years ago
欸抖.....雖然我讀的懂,但是對於大眾好像還是不夠輕易簡單。如果畫個審理者上下關係的圖會不會更簡單? 可以表現中國與香港上下關係的那種?
但我沒有作圖的工具呢......來問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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