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44想問一下
1.試用期內提離職,明明交接的人也來了,離職單也寫好了,原因也都說已經說好要離職所以之後平日有排事情了是私事,老闆還是一直慰留,也說已經排事的日期直接給你請沒關係,然後再把我換職位,後來我在公司做的事很微妙新職位舊職位的都要做一點,導致來接替我的人也直接跟我說不要做他的事,接替我的人很尷尬我也尷尬
總之還在試用期內直接提明確日期說那個日期走人,公司不收你公司制式的離職單的話會有問題嗎?

2.交接的那個人趁我請假的日期直接用我電腦,我隔天上班發現電腦不對勁且網頁使用紀錄斷斷續續的,我直接問他“xxx,有用我電腦嗎”才跟我說“喔有ㄜ因為我那時候電腦怎樣怎樣的”
總之用這別人公司電腦卻還等對方察覺主動問他才說,這件事有沒有哪裡不對?我自己是覺得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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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續,同一天下午老闆不在,通知我有東西要給他看就傳賴床(雖然老闆不看賴)
我回辦公室就跟接替我的人說這件事然後順便問他有沒有老闆的賴
他:沒有
我:喔,不然你要給老闆看就給我我幫你傳說是你的
他:喔,……還是你給我老闆的賴我自己給他?
我:他沒加你他也是沒看到啊!不過我還是可以給你們兩個互相給賴,但我不會用
(然後我就拿手機打開賴給他讓他自己用我就去做其他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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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我才發現,在那個時間(對話時間),我有一通我撥出去卻取消通話的電話,但他也是沒有跟我說他不小心撥到電話什麼的
他撥的是我弟,我平日都會跟我弟互相聊賴,那時候一小時前我弟就去睡了
後來我問我弟有沒有聽到電話聲,弟弟說好像有但沒接,一個剛睡不久的人都能聽到電話聲應該不只響兩下吧?
第2個問題(+1樓)我打算離職那天下班後在顧問跟他的面前直接說出大家覺得ok嗎?
前提:這是我第一份工作,公司官方說法是可以在我們這邊磨經驗!
(但是合約卻綁人正職員工未滿一年離職需付兩年薪資補償,我直接拿我提出來,老闆只在我合約那條上畫一個x沒有簽名也沒把公司那份合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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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怪的 應該不可以吧
我覺得應該要收啦
至於公司這樣做我是覺得蠻怪的
mamoru70: 公司給我的感覺很怪我才一直這麼想離職,不然怕到正職就來不及了
雖然同事跟老闆人都很好,不過我說各種理由後還是一直留我我也怕現在的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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