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你要不要看看萬華上年紀的賣方,就是曾經賣淫合法化之下的受害者。
在蓬勃的賣淫市場下,女兒被當作貨物買賣、或是被迫買賣,沒有學歷和其他一技之長,就算年輕時能用身體和一點技能賺錢。等到人老了,徒有技能也沒有人願意高價買,她們只能接受骯髒、沒有衛生又只給便宜價格的游民和低端男性。
這樣的傷害有比短暫的失業更好嗎?前者政府不會管你,因為這都是「正當工作」,就跟日本關員跟失業的女性說:「你去當泡泡浴女郎就好了啊」不是一樣嗎?
然而意識到「賣淫」不是人權,而是「反人權」才能對這些賣方施予救援,對買方施予再教育。
尊重女性可以讓女性成長茁壯,但用剝削女人當給飯吃,就像支持剝削勞工的工廠和資方是在「資助」員工一樣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