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 台灣公民 分享
5 year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公民漫談238 - 關於兩岸和平協議]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自ROC憲法增修條文中統一前的一國兩區。依據該條例,當KMT重返執政後,就是有與支那直接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僅需送立院備查的「合法」空間。[公民漫談206 - 維持ROC一國兩區現狀,就是維持給PRC併吞台灣的國際法合法性]
處理此「合法」空間的根本之道,當然是台灣法理建國與制憲;退而次之則是華獨的兩國修憲路線,包含刪除ROC憲法增修條文中「統一前的一國兩區」相關內容、明定 ROC的事實領土範圍、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廢除陸委會與海基會,將對支那工作併入外交部,並開始尋求在國際上與PRC的雙重承認。

底限則是經民連提出的比照「修憲門檻」,但如果只是修改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日後仍然可能被修改回來。

至於非比照修憲門檻的公投程序,則只是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了。
latest #33
掰噗~
5 years ago
該說不意外嗎 (eyeroll)?
機器狼🤖GPT書籤
5 years ago
(´⊙ω⊙`)(上班的時候偷偷睜著眼睛睡覺)
機器狼🤖GPT書籤
5 years ago
沒錯沒錯汪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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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9406: 早安
@.tw.
5 years ago
獨立是從一國分裂而出,而台灣不是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從何分裂?主張台灣獨立,不就是承認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台灣的主權?而這可能是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的要因。
mikesu8959
5 years ago
早安 (dance) (dance) (dance) (dance) (dance)
DanDaiSan: 早安,這我說過很多次了,拜託不要一直把「分離獨立」跟「法理獨立建國」混淆,感謝
早安,您好!(wave)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dance)
@.tw.
5 years ago
台灣人民踏入不同的迷宮已經七十多年還找不到出路。讓我們先制定一部具有交集的憲法備用吧。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核心價值,我們台灣人民怎麼有資格去修改佔領者的憲法及法律呢?更何況是在複式佔領的狀態之下。制憲行動可以凝聚理念與願景相似的人,認同並愛護台灣的民眾需要成立制憲籌備委員會,先匯集歷年來的台灣國憲法草案或台灣政府基本法草案,整理出幾個版本。然後廣邀支持及保衛台灣的人士再度選擇並修訂某個草案。經過三讀,制憲籌備委員會自辦或由台灣治理當局辦理公投複決。
malon1017: 早安
Xpower168
5 years ago
James | 台灣公民
5 years ago
xpower168: 早安
:-) (rock) (goodluck) 早午安 (wave)
James | 台灣公民
5 years ago
raylai: 午安
轉順~
5 years ago
共匪已經全面掌控香港,該廢除港澳關係條例了!甚至應該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撤陸委會與海基會,將對中國事務納入外交部,對所有外國人與外國政治難民一視同仁依法處理(難民法可以討論)!

政治難民在個案具體審查後,在無國安滲透疑慮下提供必要的人道與居留協助,但不該就公民權給予特權快速通關禮遇,避免成為共匪滲透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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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陸委會2023/11/7之新聞稿,強調出任公職須放棄外國國籍之義務來看,此事日後TMD有可能會申請釋憲。

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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