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 【網傳同性婚姻染愛滋會拖垮健保??】

其實在台灣的外籍人士如果可以使用健保,那表示他們有付健保費。外籍人士每月所得只要超過基本工資1.5倍者就要繳所得稅18%。也就是說,外國人只要年收入超過23,100*12個月=27萬7,200元,就要繳18%給台灣政府。每賺28萬元,就要繳5萬元給台灣政府。不管他們得什麼病,都有資格使用台灣健保。

所以這個謠言針對的是大眾對愛滋的恐懼。但是,2015年間統計愛滋病感染者的門住診醫療支出,每人平均藥費為13萬2千多元,每人平均醫療費用16萬2千多元,和其他重大疾病相比,洗腎和癌症的經費都比愛滋病多出3~9倍左右,洗腎348億元,肺癌108億元,乳癌103億元,愛滋3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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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館不知火舞 says
5 years ago
目前國人十大死因首位是惡性腫瘤(癌症),全台有近五萬人因癌症往生,排名第二至五位的分別是心臟、腦血管疾病、肺炎和糖尿病,而在2015年愛滋患者死亡人數僅369人。

這個數字恐怖嗎?根據衛福部統計,每年兒少受虐案高達萬件,2017年兒虐案共59,912件,每10分鐘就有小孩通報受虐,每兩天就有一個孩子因此死亡,不是因病,是被異性戀家庭的生育者虐死。

這些數字沒有一個來自同志婚姻、同志家庭,然後一堆人忙著宣傳為了下一代為了全民健保,要反對同婚、反對性平教育。
公館不知火舞 says
5 years ago
#公投14和15要支持
#公投10和11和12都反對
掰噗~ says
5 years ago
拍拍 (co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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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ier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補充衛福部健保署兩年前的闢謠聲明
網傳同性婚姻染愛滋會拖垮健保,健保署特別澄清
Muxi♪野花君
5 years ago
碰過反對這個議題的人說法是,就是不爽健保費全額負擔愛滋病患的用藥。
板橋吳君如 says
5 years ago
我的疑問是
如果同婚通過外籍人士會靠結婚來拖垮健保
那用異性戀假結婚不是更快用到健保?
同樣的
一堆人假結婚真賣淫
那要不要禁止異性戀婚姻?
超多外國人朋友在台灣為了繳不起(比本國人貴的)健保費叫苦連天
一鯨落,萬物生 says
5 years ago
真的搞不懂這些人腦袋怎樣連結這些事情的?
當然沒用腦袋,是用情緒連結才會這樣啊
拖垮健保的不是把醫院當廚房走的那些人嗎?
請問可以借轉到臉書嗎?
最近被洗版到覺得心累
想打醒某些人
某賈君 says
5 years ago
他們的策略就是胡言亂語,不是用理智溝通說服的。
公館不知火舞 says
5 years ago
ynlang: 請廣傳!
鴻虎(? says
5 years ago
轉噗 謝謝提供資訊
阿迪嚕
5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c4IfaQe5eM8TkoFFAkHMy.jpg (路人)想起內褲萌XD
鴻虎(? says
5 years ago
超猛(O
咖啡花
5 years ago
jeanjhy: 沒錯,而且看到挺同的回應常常預設跟他們對話的就是同志,提出證據給他們,辯論不出什麼,就會覺得你強迫他或者攻擊他…… 講不贏你就刪文。
無敵最靠北
5 years ago
我本人就是在台工作的外國人,這個資訊有點不對喔,18%是非居住者的扣繳稅率,也就是說我住一年只有前半年是扣繳18%,住滿半年後跟台灣人稅率是一樣的,然後因為這個18%是扣繳,隔年五月的時候報稅是可以退的
無敵最靠北
5 years ago
簡單來說就是長住的話稅率跟台灣人是一模一樣的,所以支持同婚請做好功課查清楚再宣傳,不要淪落到跟你們口中亂傳謠言的萌萌們一樣
無敵最靠北
5 years ago
而且健保其實不一定要工作才能用,只要是配偶有居留證就能用了,所以要拿這點來反駁邏輯是不通的
Muxi♪野花君
5 years ago
只要有繳健保費就有資格使用台灣健保,這個邏輯應該是沒有問題吧
無敵最靠北
5 years ago
是沒錯,但這是牛頭對馬嘴啊,對方的論點是繳的保費<用的,不能用健保反而沒爭議
🌈米妮🌈 says
5 years ago
ywing86: 有誰繳的健保費大於用掉的嗎?有繳健保費就能用健保哪裡不對
-奈-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他的意思應該是,對方的論點本來就不是有繳健保用了就合理。
其實我覺得跟那些人浪費唇舌沒什麼用,即使異性戀的愛滋患者較同性戀或雙性戀多得多,他們也不會說異性戀愛滋病拖垮健保,重點根本不是繳的比用的多還少,他們只是找藉口歧視而已,再多佐證對他們來說也沒有意義。
順帶一題我就是那種繳了根本沒在用健保的分母。
無敵最靠北
5 years ago
有繳能用沒不對啊,我不是說了沒錯。我繳的健保大於用掉,每個月繳快4000快十年只看過兩次感冒和牙檢。
Muxi♪野花君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你提出的資訊有誤或許的確如此。但這個噗的論點其實還是在:能使用健保資源的人,是因為他們有繳交他們該負擔的健保費用。
噗主也有列出幾種花費更大的疾病,就是要點出「相較於其他疾病,愛滋患者使用的健保資源真的沒有那麼多到會拖垮健保。」這一點。
如果這些疾病患者沒有繳納更多保費,反對方就沒有立場要求愛滋患者繳納更高的保費。
所以這噗我不覺得是你說的牛頭對馬嘴啦,頂多是其中資訊有誤,修正一下就好了。
至於你說的不能用反而沒爭議,我個人感覺反而比較像是為了讓反方不再用這點來打而妥協對方論點的思路。
無敵最靠北
5 years ago
健保本來就是年輕人養老人的,不然你看噗主說的那些癌症之類的,隨隨便便都幾十萬,那些人都繳那麼多嗎,還真以為全都是稅金吸收喔
無敵最靠北
5 years ago
對方要打的點我已經說了,這就跟之前陸生納保課題一樣,就是抓住了台灣人不願意讓別人佔便宜的心態來打,這裡一直提有繳保費就納保就打不對點啊
無敵最靠北
5 years ago
natsukiris: 對方就是想用這理由要同性配偶變成不能繳也不能用的人(專法之類的),而你們一直在打有繳就能用根本沒打對好嗎
無敵最靠北
5 years ago
再說一次,對方現在根本就連繳都不想讓你繳啊
板橋吳君如 says
5 years ago
雖然如此,是不是看這篇內容是用來與非同溫層對話還是與基本教義派的反方團體對話?如果是前者,這些資訊修正後應該可以澄清一般大眾對反方「拖垮健保」的誤解;至於後者那根本不需要對話浪費時間進行無效溝通,或者當這些說法拿出來對方露出「根本就連繳都不想讓你繳」的嘴臉,也是讓周遭人看清他們的嘴臉。
諾諾。沈迷動森 says
5 years ago
疾管署重申:愛滋主要透過不安全性行為感染,與性別及性向無關疾管署也說過外籍感染者在台免費治療愛滋,必須通過5道關卡
(1)受聘在台工作,並獲得合法居留身分
(2)取得居留證明文件需居留滿6個月
(3)愛滋感染被我國通報列管
(4)開始治療的首2年需自付藥費,一年約20萬元
(5)在台有就醫治療紀錄,服藥2年後
才能獲得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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