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求轉 #Vote4LGBT
看到行政院公開打臉愛家公投就是爽啦!!!!
https://images.plurk.com/guvcSeyYlox8jQafobV06.png https://images.plurk.com/2FwOI5sXkpZpRkr71cBtRV.png https://images.plurk.com/hHMGtBMXsfYZZmHdPbfC9.png
圖片來源:台灣 LGBT 婚姻與人權應援團 - Facebook
來源:中選會電子書(下載點
Hackmd 好讀版
1124 回家投票!
latest #36
公館不知火舞 話す
5 years ago
但大家還是要去投票!
行政院意見書翻譯蒟蒻
釋字 748 號解釋提到很多次「相同性別之二人」、「結婚」、「法律上婚姻」等詞語,依其解釋意旨可以確定大法官的意思是婚姻應該不限於一男一女。
修法怎麼修都不管,無論採取何種形式(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都一定要「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才符合憲法。
(同志教育部分)這個公投案把同志教育描述成「時髦風尚的政策」完全是誤解,教育部是希望教導尊重、防治性霸凌等,如果沒有同志教育根本不能有效防止校園性霸凌。國民教育階段如果廢止「同志教育」,就不能達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提升學生性平意識的目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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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ou: 對 xDDDD 我加到噗首
迦陵頻伽
5 years ago
但是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擋下這些違憲的公投案啊......
fhrop450215
5 years ago
jy85112156: 因為中選會現在依法無實質審查權
提琴手月月
5 years ago
意思就是說10案12案就算過了也無法成立(=會違憲)的意思嗎?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行政院在這份理由書表態的意思是「就是要立法通過同性婚姻,但有可能是寫在民法,或寫在另外的(同性婚姻)法」
如果沒有達到跟婚姻同等的保障就會違憲。
這下好了,反正最後都是要跟婚姻同等,幹嘛硬要另立新法浪費時間和金錢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我是覺得故事是這樣的:
1. 釋字 748 宣告「不能保障同性別締結伴侶權利」違憲
2. 反同派沒辦法,只好說「成家可以,但是不要叫婚姻,不要放民法婚姻章,婚姻還是要給異性戀」,所以咬牙提出這兩案
3. 行政院現在跳出來重新整理解釋文裡面的意思,說大法官意思「就是結婚」,不放民法現在的婚姻章也是另立「(民法)同性婚姻章」或另立「同性婚姻法」
大概是這種劇情
問題來了,反同還有漏洞可以鑽嗎
浪偶悶看下ㄑ
寅月
5 years ago
他們應該是想要先確定一夫一妻文字說明,然後再說自己立的同婚專法是無效的。
哇系Rooster雞頭 咕! 話す
5 years ago
其實我在想的點是,既然知道怎麼樣是違憲的,或者知道10 11 12和14 15有互相違背的地方,那為什麼不互相合併成ㄧ案就好?
浪費錢耶,阿然後弄成這個局面,假設10 11 12 14 15都過了 那......不就又很尷尬!?
沒有啊 有沒有過是一回事 違憲就直接無效了
所以專法派依然有存活的空間,sadly
小結
5 years ago
政府決策本來就不一定會照公投結果啊 公投只是表達民意的一個手段,沒有強制力的
代勒DyLeCat
5 years ago
但是東西還是會被送進立法院(看到這個還是會覺得怕怕的
小結
5 years ago
是的 要求立委們當守法乖寶寶好難....
滿誇張的團體,甚至自己創辦網路媒體,翻譯的新聞還曲折內文的意思
豆腐妄想≠D
5 years ago
法律不可以牴觸憲法,
其實有很多人不懂。
不過沒關係,之後他們會懂。
yangweilin: 他們只是不想懂
人權都可以不管了 司法憲法算什麼 (設計對白
狼狗傑
5 years ago
宗教基本法草案有說,宗教悠久,應該要高於憲法(
宗教高於憲法,今年聽過最好笑的笑話
提琴手月月
5 years ago
好奇一下,假設最後民法專法都沒過,這樣為了保障人權會怎麼做?
雨澤🌞
5 years ago
Ronove27: 明年的5/24後如果沒有敲定任何法案的話,就直接適用民法
ACT2忘
5 years ago
他們能做出這樣的解釋,那當初幹嘛讓這些公投成立
對耶,我也很好奇,現在突然爆出來是要幹嘛陰謀論
狼狗傑
5 years ago
afternoon_tea_in_a_dream: 公投綁大選.宗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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