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5 years ago
當他們追捕共產黨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當他們追捕吧啦吧啦我沒有吧啦吧啦因為吧啦吧啦
當他吧啦我吧啦因為吧啦吧啦
當吧我啦因吧啦

-----馬丁吧啦吧啦

可以了可以了,一直引用這句話連個屁也不會改變的好嗎
我又不是失學少年什麼的,你怎麼會產生全世界只有你聽過這句話的錯覺?
你不會覺得我是因為不知道這句話才不去支持公投的吧?

現在就不是什麼追捕什麼說話的問題 釋憲就是過了 明年確定可以結婚了

所以我不站出來支持這個公投是會害誰被追捕來著?誰會因此權益受損來著?

沒人?那你引用馬丁吧啦吧啦的這句話衝三小?
latest #81
garlic81
5 years ago
夠嗆,我喜歡
turkey97
5 years ago
雖然你沒有少年失學,可是你可能不知道明年就可以結婚是有前提的?
magpie33
5 years ago
但大法官解釋只說保障同性結婚的自由,沒說是要修改民法(平權公投),還是另立專法(護家盟的主張)
當然也不是另立專法就絕對比較差,但以實際狀況來講不怎麼樂觀。
立即下載
ಠ_ಠ
5 years ago
turkey97:
你說說看是什麼前提讓我笑笑好嗎
ಠ_ಠ
5 years ago
magpie33:
釋憲講明保障跟婚姻相同的權利義務
代表不管修法還是立專法權利義務都不會少
如果立一個權利義務跟現行婚姻完全一樣的專法,那在立的時候八成會被質疑完全一樣為什麼不修民法
如果立一個比較少保障的,那就違憲過不了關
如果立一個更多保障的
那不是更好?

所以不支持這個公投會導致誰的權益受損?
turkey97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ಠ_ಠ: 我一併回答,目前的修憲方向並沒有限制立法院不可以專法訂立
而專法的方向和內容也沒有共識,今天就算專法出來之後的內容物違憲,請記住要再等大法官宣告違憲,沒有人可以確定要多久的時間去宣告一個法律失效(是的,憲法訴訟就是那麼久),而且唯一可以宣布違憲的機關就是司法院大法官,不是我們說違憲就失效的
turkey97
5 years ago
ಠ_ಠ: 你提的所有問題,在現實法律體制下就是要跑流程、拚程序,而且在每個審查有沒有違憲、保障比較多權利還是比較少權利的過程中都會出現變數
事情並不是748釋字過了就會水到渠成的
turkey97
5 years ago
若是跑出一個新的專法,給予了某些較少的權利,那就要打釋憲,說這樣少給權利是不是違憲?
給了比較多的權利,是不是也要打釋憲,優惠性差別待遇過多?(或是激起沒有受益者的不滿)
你不支持,其實不會損害誰,只是你袖手旁觀而已
omelet41
5 years ago
其他不說,但噗首真的很好笑wwwww
ಠ_ಠ
5 years ago
turkey97:
所以你覺得立專法的方式是萌萌說這樣立就這樣立
中途完全不經任何合憲性檢查囉?還是你覺得只有釋憲能檢查出違憲專法的違憲性?
照這種說法萌萌乾脆立法說同性戀通通槍斃好了
反正要等立法後送去審查才會知道違憲嘛對不對

而且專法最基本還是保障可以結婚,你說的前提在哪裡?
sundae57
5 years ago
不,其實真的要做的只是阻止專法在兩年內完成修法程序,而不是自己也搞一套公投出來
ಠ_ಠ
5 years ago
是當立委全都死人嗎
一讀二讀三讀都看不到違憲專法違憲性,只有大法官還活著能看到是嗎
turkey97
5 years ago
ಠ_ಠ: 只有釋憲能檢查出違憲專法的違憲性?<<<<<Yes
大法官是目前我國唯一能夠做憲法審查的單位,他是唯一的有權解釋機構
你要在法律體制上宣告一個法律違憲,就只有這個方法
你說的方法其實在制度層面上不是不行,但是技術上辦不到,而且司法權本來就被賦予了監督和守護憲法的責任
專法不一定是結婚吧?目前根本沒有看到專法的版本,天曉得會是怎樣
sundae57
5 years ago
事實上現在都沒有一個草案出現,即便盟盟公投不幸過了,程序上也沒有足夠的時間了
turkey97
5 years ago
ಠ_ಠ: 你那麼信賴的立委,不願意修民法,所以才會被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啊
更何況,如果立委真的如此萬能,怎麼可能等大法官給的兩年期限發揮效用?
現在就是立法(國會)失能,才會讓司法權出來干預
sundae57
5 years ago
就像你說的,現在根本沒看到專法的版本,所以是在恐慌什麼?
sundae57
5 years ago
既然立委都失能了,就讓他繼續失能下去啊
turkey97
5 years ago
sundae57: 如果你今天真的在乎這件事情,那可能會知道這是最接近成功(獲得平等婚姻權)的時機,今天如果再陷入我之前說的專法合憲性紛爭,可能又要重新回到法律和社會運動的泥濘裡。
kimchi85
5 years ago
不贊成噗主
不過吧啦吧啦吧啦很好笑 (LOL)
turkey97
5 years ago
sundae57:今天的問題也不是監督立委啊XD
你都要搞公投了,就代表你要直接越過代議民主去發揮直接民主了
melon61
5 years ago
(路過)我有疑問,不是11/24投完不同意票大家就可以洗洗睡了嗎(非戰)
ಠ_ಠ
5 years ago
turkey97:
所以立委就放著違憲直接趕在9個月內把專法三讀通過事後再讓人民去提違憲

哇,好可怕啊真讓人恐慌啊
所以立委這麼廢萌萌幹嘛不直接立個同性戀槍斃法啊

專法不一定結婚?釋憲就明白規定保障婚姻同等權利義務了,關你結婚還是叫婚結,重點在權利義務吧?
sundae57
5 years ago
看萌萌一路兵敗如山倒,從原本的打死不承認同性婚姻,到最後不得不打專法牌,你知道這路有多長?終於釋憲聽牌了,結果竟然還搞到被萌萌反殺?有沒有搞錯
turkey97
5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你可能沒有少年失學,但是你很明顯不懂法律的規則
大法官解釋文的內文: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和你理解的意思確實不相同,中間的可操作空間就是需要擔心的事情
ಠ_ಠ
5 years ago
我查了一下,公投在年底舉行
所以萌萌公投過了也是12月的事

也就是說要在六個月內生出一個把違憲藏得很好的專法然後一讀二讀三讀發佈

究竟是反同立委效率太高還是挺同立委太垃圾連拖個草案拖半年都做不到呢
turkey97
5 years ago
ಠ_ಠ: 至於立法槍斃喔,很多國家立法是強制治療和視為犯罪,供您參考
turkey97
5 years ago
sundae57: 其實法律戰中一直沒有打人海戰術喔~
所以其實真的是勝負未知呢~
turkey97
5 years ago
ಠ_ಠ: 你知道法律三讀通過,一個晚上就可以完成嗎?(認真
ಠ_ಠ
5 years ago
惟若容許相同性別二人得依婚姻章實質與形式要件規定,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且要求其亦應遵守婚姻關係存續中及終止後之雙方權利義務規定,並不影響現行異性婚姻制度所建構之基本倫理秩序。是以維護基本倫理秩序為由,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顯亦非合理之差別待遇。凡此均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
ಠ_ಠ
5 years ago
turkey97:
對啊,所以萌萌幹嘛不多立一些法迫害同性戀?還要彆扭的立專法,反正一個晚上就能立出同性戀死光光法了
釋憲還要好幾年
萌萌這麼神通廣大幹嘛不立?
turkey97
5 years ago
ಠ_ಠ: 這段,是用來解釋為什麼現行規則違憲的依據
並非用來描述對於平等權理想情境的想像。
turkey97
5 years ago
其實,承認自己不關心,不認同,真的沒有比較難啦
法律還比較不好學....政治實務面的運作真的比較複雜
curry61
5 years ago
路過疑問同melon61
turkey97
5 years ago
今天我是萌萌,我也知道槍斃不行啊、迫害不可能通過啊
所以就用打壓模式就好
ಠ_ಠ
5 years ago
turkey97:
為什麼槍斃不行說說看啊
不是只能直接三讀通過然後讓大法官審違憲嗎
大法官審完違憲以前同性戀就滅的差不多了,很賺啊,幹嘛不立
turkey97
5 years ago
melon61: curry61: 我僅以我的觀點,投不同意票其實就是否定案
並沒有肯定另外一個提案(比方說性平教育)的效力
當然啦社會運動和變革不是投完票就可以洗洗睡的....
ಠ_ಠ
5 years ago
不關心不認同不就會被馬丁吧啦吧啦給吧啦吧啦了嗎
你要不要去首頁搜尋一下不支持三個字看看
magpie33
5 years ago
melon61: curry61:
我在另一個偷偷說有回差不多的問題,直接複製過來喔:
對護家盟愛家公投投不同意票,比較像是「反對民法婚姻中包含同性,並應另立專法的民意沒有高到立法院非照著做不可」,但也沒有表示「該在民法中開放同性結婚」。
簡單來說,平權公投是較「對護家盟公投投反對票」更加積極的表態。
turkey97
5 years ago
ಠ_ಠ: 今天不會發生這種立法的原因,就只是民意和法律體制的運作的結果而已
他沒有你想像的穩定,尤其是在一個保守的社會裡要做出重大變革都是不容易的,你沒有辦法說服大家去槍斃同性戀,所以我說是技術問題
ಠ_ಠ
5 years ago
這樣啊,不過我好像也還沒看到萌萌生出同性戀強制治療法、同性戀結紮法、同性戀隔離法之類的東西
是我錯過什麼了嗎
turkey97
5 years ago
而且,更法律一點的來說,這種明顯違憲的法律很快就會被擋下來,甚至在運作上會很快(因為有很多實際的案例當參考,例如唯一死刑)
但是今天的案子其實對我國法律來說並沒有先例,所以可以說比較容易有爭論
magpie33
5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立法過程很漫長,跑違憲程序的過程也很長又複雜。
如果一開始直接立個沒問題的法律是最快的。
民法婚姻因未保障同性結婚的部分違憲失效後,要怎麼做是不確定的,直接立法是最快的
turkey97
5 years ago
ಠ_ಠ: 我國的萌萌確實比較可愛(?)一點XD
他們在法律上的策略問題一直都是保守派和抵制,不像某些國家會動用刑法來迫害
ಠ_ಠ
5 years ago
magpie33:
尤美女版本已經通過一讀,而且還只修五個地方
重立一個新專法會比這個快嗎?
ಠ_ಠ
5 years ago
原來是我們的萌萌心地善良,明明可以在一天內弄出把同性戀通通抓去強制治療的法律但是卻不願意這麼做啊
真是應該大肆宣傳這點,讓我們對萌萌感恩戴德一下,叩謝不殺之恩
ಠ_ಠ
5 years ago
還有我實在是很好奇怎麼樣的專法能同時看似保障權利實則沒有然後又躲過立法的違憲審查呢
magpie33
5 years ago
ಠ_ಠ:
不過,相關草案昨天雖「通過初審」,未來仍須經朝野協商。委員會通過附帶決議,在明年啟動朝野協商之前,如有任何其他相關版本的法律提案,也將併案協商。司委會民進黨籍召委尤美女表示,草案經協商冷凍期1個月,加上明年2月新會期開議後須進行總質詢,估計最快也要等明年4、5月才可能完成三讀。
magpie33
5 years ago
ಠ_ಠ:
目前立法院僅有尤美女版本的婚姻平權法案,在2016年12月26日完成初審後,立法進度就停滯不前,且民進黨並未承認其為黨團可接受的版本。
行政部門方面,也僅有2017年02月24日,媒體流出法務部草擬的兩版專法,一是《同性伴侶法草案》,另一是《同性婚姻法草案》。同性雙方必須以書面約定一人為夫、一人為妻,才算合法的同性伴侶或同性婚姻。
ಠ_ಠ
5 years ago
magpie33: 你給的文章是2016的文章
所以你的明年其實是去年
magpie33
5 years ago
2018/7/2
大法官2017年5月24日釋憲指出法律應包障同性婚姻,並要求兩年內修法完成,行政院和法務部等單位雖然去年6月組成「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開會討論修法方向,但至今過了一年卻了無下文,讓外界質疑進度是否能如期完成。

原文網址: 同婚修法進度卡關 立委痛批:碰到選舉就轉彎?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手機版 | ETtoday MobileWeb 同婚修法進度卡關 立委痛批:碰到選舉就轉彎? | 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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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pie33
5 years ago
補充了抱歉
ಠ_ಠ
5 years ago
p.s 這是修法的進度
專法的進度目前尚不存在
magpie33
5 years ago
其實有,只是還在觀望「民意」如何,所以不放在檯面上而已
magpie33
5 years ago
只要過了就會很快提出來的,畢竟等待的這些時間人家也不是閒閒沒事做
owl573
5 years ago
ಠ_ಠ: 原來尤美女版本已經通過一讀了
不過這樣這公投連署真的沒必要
而且同運方有宣傳反同公投都要填不同意嗎?這個才是最主要的吧?
owl573
5 years ago
某人不會招募社團成員就不要勉強自己了
magpie33
5 years ago
owl573:
通過一讀不代表尤的版本會被通過,「相關議案」要一併討論,然後現在卡在這裡超久。
然後其實有宣傳,只是目前看來力度不夠。
另,是在指我嗎?如果是的話,方便問一下我有哪邊說得不妥嗎?
earth469
5 years ago
這公投只是某些人在搞錢來花花的阿 諮詢式公投 兩方都一樣 對自己群眾交代搞搞錢爽一下的啦
owl573
5 years ago
magpie33: 我不想解釋我說的某人是誰但是我很好奇你為什麼會覺得我是在只你?
magpie33
5 years ago
owl573:
因為如果是我的話會想知道有哪邊不妥。
自己總是無法看到自己的盲點,只能靠別人提醒。
magpie33
5 years ago
earth469:
從法律上呈現出來的是「人民表態」
而「人民表態」是立法者的依歸。
人民表態也是倡議者的重要論點
knight29
5 years ago
現狀就是不能給萌萌搞事阿,誰知道他們又會搞出什麼迫害行為
mole17
5 years ago
萌萌不能搞事 但是同同可以搞事也可以斂財還可以刷人氣助選ㄛ
finch1
5 years ago
對啦你們罵別人歧視不是迫害啦#
whale241
5 years ago
噗主太棒了!能讓在下追蹤嗎(拜
ಠ_ಠ
5 years ago
我來說說最糟的可能性

首先萌萌公投過了

然後萌萌神奇的生出過去從未公開過但是早就寫好的專法草案

接著用尤美女草案幾十倍的速度通過一讀二讀三讀

而且其中藏著從立委到總統都沒人發現的漏洞讓同性戀的權益沒受保障

一切過程在半年內完成,其中過程一個都不少,少了一個一切都不成立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支持挺同公投能幹嘛?或是挺同公投過了就能奇跡似的破壞其中一個程序?哪個?
ಠ_ಠ
5 years ago
不過直接第一步驟就打掉不是更快嗎?如果第一個步驟都打不掉,那怎麼說服別人這個挺同公投投票會贏?又,如果萌萌公投過了,就算挺同公投過了又能達成什麼效果?
mole17
5 years ago
ಠ_ಠ: 可以讓選不上的咖小選上 可以讓網紅增加訂閱 潮棒der 同同快覺醒好嗎
magpie33
5 years ago
ಠ_ಠ:
1.我覺得噗主對於法案從草擬到立法的過程可能有點誤解。
一個法案通常不會等到民眾開始熱論才開始草擬,通常是對該議題有研究的人本來就會推動,找專家研究、找利益人士開會等,只是我們會等到進入立法院議程了才看到,但不表示「神奇的未公開而早就寫好」
另外,從上面的新聞也可以看出,婚姻平權的議題早在2016年就有一波討論了。(其實更早在1950年代就開始了)
所以反方這些年來的準備也不少。
magpie33
5 years ago
ಠ_ಠ:
2.然後護家盟的法案只要在現在卡關的「黨團協商」階段,有機會送入立法院就可以跟尤的版本一起討論。
(這個是只要有足夠立委提就可以的事,現在有公投,立委們也都在看民意走向)
而且即使釋字的時限到了,民法該條文失效,後續還有很多問題要處理。
釋字本身就只有說「要保障同性的婚姻自由」,其他什麼都沒說。
挺同公投、反同公投都可以讓立委知道現在民意如何,制訂符合民意走向的法律。
magpie33
5 years ago
ಠ_ಠ:
3.我看不太懂噗主說的第一階段是什麼。
如果兩個公投都過了就代表懸而未決這樣。
magpie33
5 years ago
mole17:
如果您沒有提出更多證據佐證您的看法,我看不出來對討論議題有什麼幫助。
owl573
5 years ago
magpie33: 你是不是有點過於自大?
這噗的主場不會因為你回多少變成你的
mole17回覆的和討論的事情明顯跟你無關 就像我說的某人明顯跟你無關
我不懂你一一回覆是?
ಠ_ಠ
5 years ago
magpie33: 嗯嗯,本來就會推動、找專家研究、找人士開會,護家盟做到哪一步了?
你應該知道人民取得資訊的管道不是只有政府公佈吧?六年前伴侶盟就懂得丟出來測風向,怎麼護家盟有個這麼厲害的法案還藏著腋著不丟出來穩定票倉?
準備不少然後通通藏起來不讓你看到,這是護家盟的作風?
2.如果護家盟公投真的會通過,那推這個挺同公投也沒意義;因為代表反同票比挺同票多;還是你有辦法說服我,那些投護家盟同意的人會突然不想投挺同公投反對票?
重點就是保障權益,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只要他們的權益義務沒少,對我而言專法民法都一樣
3.所以怎麼樣的情況會兩個都過?有人去投反同但是跳過挺同?還是不知道怎麼投票投成一張廢票一張同意?
mole17
5 years ago
magpie33: 如果你是今天才開始學習用噗浪 建議你去爬爬其他相關的偷偷說 況且我也沒在跟你講話 不要一登場就自以為噗主
pig949
5 years ago
用噗浪這麼久第一次知道回覆議題的偷偷說必須要是噗主才可以針對留言回覆欸,我還以為這裡是在討論?
(路過覺得驚奇,可能離題了先對噗主說聲抱歉,希望幾位不要生氣ㄛ> <)
owl573
5 years ago
pig949: 沒有說要噗主說才可以
你可以設想你在親友噗跟親友討論 然後一個陌生人差進來跟你討論但是內容跟你說的完全沒關係
或是看到一個公開討論噗你在跟噗主討論 然後不認識的人tag你問你剛跟噗主說的話
不是不行 只是有點KY
owl573
5 years ago
尤其當某17說的內容明顯是什麼立場
和我明顯想諷刺某人卻有一個陌生人跳進來坐好 我也滿黑人問號的
pig949
5 years ago
喔喔喔喔原來是這樣!
我以為他的意思是希望能夠和17用證據討論兩方不同立場,看能不能取得共識,然後怕誤會你的意思所以確認一下欸!
看樣子在這樣的匿名公開噗發言前的確要想一下,不然會踩到地雷
謝謝你回應我> <
不過好像又歪串了不好意思!
owl573
5 years ago
pig949: 其實在不指名的方式諷刺人是不會有被告的危險 但也有氣在上頭的人不分是非對錯就覺得你在諷刺他
讓我黑人問號的是 他明明是理論型的在跟噗主說話 但是卻覺得我有可能在說他

雖然是沒想過有人已經沒再討論的東西做感想 但是光有這個想法不免有些自大
pig949
5 years ago
owl573: 蛤@@我以為他是想知道有沒有因為他的留言冒犯到你所以問一下欸,沒有覺得諷刺?
可能我還太菜感覺不出來自大在哪哈哈哈哈
謝謝你的解釋ㄛ我會努力參透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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