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個資濫用/外洩]
講起公投
不只岐視
這件事也很不舒服
https://images.plurk.com/1XFvmvs5uYS4vKXy7LWFFf.jpg
這邊並沒有簽之前的連署
因為私事來不及
本身支持同婚,但這次因為這樣的個資濫用退怯了
補一下有驗證方法
還有組織澄清的連結噗 ಠ_ಠ - 剛好來實驗一下:1.只有自己連署前有填徵志工表單,家人(2人)沒有2.家人(2人)和我的連署... 澄清 平權前夕.彩...
為了避免被抨擊改標 這邊僅做補述 如果是從網路連署流出,這邊更正為疑似外洩 不過其他討論、觀感面的問題,還是請詳閱內文
latest #171
ಠ_ಠ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同志
性平教育
東奧正名
以上我都支持
但在眼下就可以這樣濫用我的資料
那是不是那天不幸被統了
原本主持的頭頭倒戈
於是就雙手將我的資料獻給老共?
fairy955
5 years ago
天哪……
ಠ_ಠ
5 years ago
[爆卦] 挺同公投偽造文書!?
都可以偽造文書了
我會不會已經被連署了?
立即下載
ಠ_ಠ
5 years ago
老實說我挺怕的
ಠ_ಠ
5 years ago
可以說
很多廣告也這樣發
詐騙集團也這樣......
ಠ_ಠ
5 years ago
但你們不是直銷也不是詐騙集團
ant315
5 years ago
噁......
toast267
5 years ago
天啊好噁心
kiwi675
5 years ago
誇張
ಠ_ಠ
5 years ago
原諒我用偷偷說
實在沒辦法,因為現在只要稍為提出疑問、見解,就會被扣上,不支持、岐視、不關心政治
ಠ_ಠ
5 years ago
我也思考了幾天
還是不太舒服,對於這種事
mouse301
5 years ago
是我也無法接受
toast267
5 years ago
ಠ_ಠ: 現在真的很恐怖,連朋友突然問有沒有簽,忙一下其他事沒有及時回對方就爆氣,他們好像很急
saturn57
5 years ago
毛......
yam565
5 years ago
出發點是好的 但很急也不該這樣…希望這只是比較不好的一小部分人 :-(
sun61
5 years ago
這麼說來我周六也有收到這個簡訊呢
jaguar61
5 years ago
前兩天擔心的事真的發生了 無奈
ಠ_ಠ
5 years ago
我確定沒填過這個
還是謝謝cafe685的情報提供
plum571
5 years ago
有收到+1
同樣覺得不舒服++++++1
ibis387
5 years ago
有點搞不清楚是什麼樣的濫用...?
lion251
5 years ago
週六也有收到簡訊
plum571
5 years ago
回ibis387
在你沒有把手機號碼給對方,或是對方當時只表示是用來做身分確認的狀況下
對方還是發訊息給你了,其實這樣就有點踰矩
plum571
5 years ago
事實上
就算是在購物平台,填寫信箱時
對方也會有一欄向你確認
願不願意收到公司訊息
就是這樣的道理
cock913
5 years ago
有收到簡訊
一開始只是覺得怪,後來還是有簽
可是湊合上今天爆出的偽造文書有點可怕|||||
ibis387
5 years ago
plum571: 我以為是亂槍打鳥的發?原本以為是噗主連署時提供號碼結果被傳訊息,但好像不是這樣?
plum571
5 years ago
噗主的狀況不確定
但無論是亂槍打鳥,還是未經同意
兩者都不妥
何況好好的一個小組
為什麼是用這種方式來宣傳
他們又是從哪裡拿到資料?
是不是手中還有其他資料?
身分證?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
甚至偽造的簽名?
dragon67
5 years ago
看到這噗我突然後悔昨天跑去簽了,真的令人有夠不舒服
plum571
5 years ago
簡單來講就是
這種資料(比如說之前的連署獲得的資料)
只能用在那一次,並且是不應該以任何形式造成外流疑慮的
salmon85
5 years ago
太過頭
cheese85
5 years ago
fox549
5 years ago
怕+1
goose259
5 years ago
噁心
tako493
5 years ago
之前一直沒簽就是怕被搜集個資然後被濫用
沒想到到現在還有這樣的問題……
後悔前兩天簽了+1
fairy955
5 years ago
已經寄出去了⋯⋯⋯⋯
sushi229
5 years ago
有收到簡訊,但以為是之前填忘記什麼類似連署的表單時給出去的 :-o
偽造文書那個有看到別人討論
說有授意就是代理而非偽造文書
pita563
5 years ago
想問一下為甚麼簽了會被蒐集個資濫用><
因為只填寫了身分證字號 和地址 照理來講不是不會有行動電話這種聯絡方式嗎?
python53
5 years ago
應該是噗主之前填過什麼印調之類的資料,印調或是什麼調查的主人是連署支持者,就拿來用了……
python53
5 years ago
或者說這次連署發起組織去買廣告簡訊,一買就買一堆電話號碼……
tako493
5 years ago
之前有過一份網路的表單
說是要連署還是什麼的,然後正式開始連署時會用那份資料聯絡所有有填的人
當下看到覺得很母湯就沒填了
ant315
5 years ago
身份證字號就是個資了呀⋯⋯
噗主的手機也許不是在這次流出
但這也意味,他們會這樣操作
那本次的資料有沒有可能在之後外流?
python53
5 years ago
我覺得蠻可怕的是,如果已經取得手機號碼了,那已經握有戶籍地址跟出生年月日好像也不意外……如果這樣的話,代填連署輕而易舉呢……
melon245
5 years ago
看來關鍵資料流出去了 有留資料的 保重
tako493
5 years ago
有戶籍跟身份證字號還有出生年月日
感覺能做的事情很多啊……
不該腦抽簽的,公投的時候投反對就好了啊
zebra515
5 years ago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查自己有沒有投連署書 說不定我已經有被投了
soda619
5 years ago
有收到這封簡訊 原本猜想是因為一開始的估狗表單調查義勇軍的時候有填過資料
如果噗主確定自己沒有填過線上表單的話的確蠻可怕的,可能是有買簡訊廣告,或許可以直接跟他們確認資料來源?
banana27
5 years ago
有收到簡訊,但沒簽過相關的連署。
收到簡訊的電話之前也收過姚文智的422大遊行不見不散簡訊。
好奇我的電話他們是從哪拿到的。
soda619
5 years ago
不過簽公投連署書留下/需要的個資是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
其中身份證和戶籍地址比較不是平常會在網路上或補習班(?)流出的資料 所以我想應該不用太過擔心會被莫名代簽 除非家裡的戶口名簿被拿走@@
saturn49
5 years ago
家人代簽的可能性?
soda619
5 years ago
至於個資會不會流出保證也沒用 是糾集組織的信用度問題 有許多志工經手也難免
正向思考的話是時程很趕 應該沒有時間把手寫的資料key下來傳出去XD
ಠ_ಠ
5 years ago
基本上是系統發送,所以無法回
我的家人連有公投都不知道
ಠ_ಠ
5 years ago
不太懂soda619
我在意的是
他們這樣的組織,從一開始就不該用這份資料做這件事
ಠ_ಠ
5 years ago
現在不確定
我唯一確定的是我半年到一年內沒留過相關資料在相關議題的平台與文書上
saturn49
5 years ago
或是有知道噗主電話的朋友支持就順便發給你?
cafe685
5 years ago
已經簽的大家,保重
ape917
5 years ago
啊噢這其實不見得是你簽聯署所以洩漏啦,是在很多地方,例如你在一些網站做註冊,在商店辦會員卡,甚至你辦信用卡,銀行帳戶,或是你辦手機.....等等時,他要你同意的條約裡面會有一條是預設你願意讓你的手機/E-MAIL被作為商業用途(收廣告信等等的) 這些電話號碼或電子信箱會被廣告商買去,然後如果有人要發簡訊,就會去請廣告商用系統一次發出,有點像是以前廣告商去郵局使用"無址投遞"挨家挨戶丟廣告單的概念,倒不是針對誰,另外公投資料理論上是不可以拿來這樣用的(話說回來代寫公投資料其實也是不可以的呵呵....= = ),所以大家不用太驚恐,不過平時還是要多留意個資......
pigeon83
5 years ago
怎麼感覺一堆人使用人跟無權代理傻傻分不清
ಠ_ಠ
5 years ago
假若是更之前留的
這些時間裡
組織沒有發佈任何活動訊息與號招
在這時候才跳訊息
真的是組織從過去資料取用
感覺很差,需要人湊數才關心支持者?
何況當時的議題跟現在,難到沒有差異嗎?
如果不是從過去資料取用
那更奇怪
何必把自己直銷化?
ಠ_ಠ
5 years ago
沒爆出偽造文書,只是單純不舒服
現在則是越想越恐懼
顯然內部的操守、道德標竿偏離,還有可能用正義當擋箭牌
lychee69
5 years ago
ape917: 可是如果是信用卡/銀行等等的個資被用在平權告急的連署,那就更不應該啊,根本就不是相關資料。
carrot91
5 years ago
有人現在住順向坡嗎?收到簡訊等同偽造文書,有時間發這種幻想文,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指向個資外洩,倒不如好好整理自己的記憶吧!
lychee69
5 years ago
carrot91: 收到簡訊等同偽造文書是有點滑坡,但是個資外洩的疑慮是有的,你的話我只能贊同一半。
parrot79
5 years ago
豬隊友登場囉~
soda987
5 years ago
這種豬隊友和資料風險,本來想簽突然慶幸自己還沒去(
lychee69
5 years ago
倒是carrot91很檢討受害者(莫名收到簡訊的人)啊,如果收到的人近期沒有填什麼東西卻收到這種資訊,要嘛個資外洩要嘛個資被人亂用,怎樣樣都不對啊。
sun61
5 years ago
可是這裡沒有提到收到簡訊=偽造文書這件事情吧?
ಠ_ಠ
5 years ago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你有我的電話,那我合理懷疑你有其他資料
你有其他資料,是不是可能情急之下用我的資料填寫跟代簽?
ಠ_ಠ
5 years ago
尤其是,看到有這件事情被爆出後 不能用幻想文來否定我的疑慮吧?
ಠ_ಠ
5 years ago
現在覺得,看見提出疑慮就扣人帽子的活生生血淋淋例子
難怪很多人被搞到不想簽
sun61
5 years ago
剛剛站在連署的攤子前面猶豫了一下,還是覺得我可能要再多考慮一下(好啦其實是因為人太多
goose99
5 years ago
現在不是有人在順向坡
是很多不爽許久的人在土石流wwwwwww
goose99
5 years ago
檢討一下好嗎,豬隊友們
喔,都問了牠們都高高在上不大自我反省的
carrot91
5 years ago
我有填平權公投的資料(表單而非連署書)也有收到簡訊,印象當時表單有提到有沒有意願收到相關資訊,所以我會說噗主是無端指控就是這點。

洩漏個資或者偽造文書是很強烈的指控,除非噗主今天說我什麼表單都沒填,只有心理默默支持也沒有做什麼其他的事,這樣我就覺得哇!噗主現在出來提醒大家真是貢獻良多,用完全的不作為證明這個團體真是太惡劣!
lychee69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我記得公投議題連署是要填戶籍地的,會說覺得有點滑坡是因為,像銀行信用卡申請印象中會問戶籍地,其他那種什麼店家會員資格應該不會問戶籍地,所以覺得噗主想太多。
沒有戶籍地的話資料不完全,能算一份連署嗎?(除非幫造假又是另一回事)
但是個資外洩或是被人亂用這點的疑慮是有的。
goose99
5 years ago
噗主不是都說了
思考了一陣
而且今天才爆出有偽造文書的事情
於是懷疑、發噗
結果還要被指控幻想文?
用偷偷說怕的就是遇到那種豬隊友
再繼續多說點呀讓人更不想簽
您也是挺貢獻良多的
goose99
5 years ago
而且噗主也說了
其實最近沒有填資料
於是這麼久再使用這些資料的觀感
人家都講了呢
lychee69
5 years ago
carrot91: 噗主一開頭就說他沒簽,請問您有需要看眼科嗎?
puma525
5 years ago
噗主是不是有填一開始的網路表單,或是有贊助募資,才收到簡訊?
因為連署也不會去填資料
soda987
5 years ago
carrot91:
>>我唯一確定的是我半年到一年內沒留過相關資料在相關議題的平台與文書上
你要不要先看清楚人家說了什麼...無端指控是在打自己臉嗎
carrot91
5 years ago
總之恭喜噗主與他愉快的夥伴,反正簽不簽都是個人的選擇,諸位也戳破正義的假象,大家就各自努力囉!
fox549
5 years ago
上面是阿Q精神勝利法?
mink957
5 years ago
講不過就開嘲諷
好像某些人喔
例如刻意嘲笑萌萌說是社會實驗的那群
mink957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都不知道是誰與誰愉快的豬隊友需要被戳破那個假正義
在我眼裡,現在在領頭公投的
你們只是在自我滿足
cafe685
5 years ago
不要忽略有平台提到有代簽偽造的狀況
soda987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carrot91:
https://images.plurk.com/4K3GEvhSowBejk99ejV4xH.png
https://images.plurk.com/5jjhXmwroQMnFVG9DOVAIM.png
以上,慢走不送
lychee69
5 years ago
cafe685: 目前看到代簽的前提是有取得授權啦,當然如果有等級更高的豬隊友,又是另一回事。
cafe685
5 years ago
要親簽
ape917
5 years ago
lychee69: 噢不不,基本上廣告商不會去管這個,大抵是會規範要委託廣告的人 廣告內容不可以是違法的 不可以誇大或是不實 字數的限制....等等的. 像是選舉買的簡訊廣告也是一樣的用法. 廣告商不是會給你電話號碼,而是你把你要打廣告的文字內容跟一些限制條件(例如年齡層,地區....等等)給廣告商,然後廣告商會替你發送這樣.....但其實確實也有平台是會把姓名,地址,電話,性別乃至於身分證和收入的高低等等的資料賣出去 價格也會比較高.....話說這話題有點偏離主題了,但基本上跟數位媒體的廣告概念差不多啦....

回到本噗,我覺得簡訊的來源應該就只是有人委託廣告商打廣告. 但下面那個代簽偽造的問題真的超大條......特別是簽字到底是要怎麼簽......?
cafe685
5 years ago
只要名字沒有親簽都是偽造
https://i.imgur.com/rhOPDjP.jpg
mars315
5 years ago
連署書上就寫得很清楚了要親簽吼,就算中選會人力不足不可能一一查證,你們還真的把連署當兒戲看待喔?
友情提醒,偽造文書是公訴罪。
ಠ_ಠ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如果真的只是廣告商
希望只是廣告商
是可以鬆半口氣⋯⋯
只是搞個公投,卻需要用這種跟直銷、詐騙同等的方式宣傳
也許有人無所謂
但很可惜,想了一想,果然還是覺得觀感欠佳
soda987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現在那些說留資料代填的完全不行啊...
除了個人刑責,整個公投成案不知道會不會被影響
lychee69
5 years ago
ape917: 我覺得我們的思考沒有在同一個點上……話題沒有交集。
我想說的是,即使真的造假連署好了,要能成為一份連署,其中是要含有戶籍地資料的。
那既然廣告商不管這個、戶籍地通常也只有銀行信用卡申請才有(忘記申請銀行存戶是否需要),除非個資真的完整被銀行賣出去了,不然那些姓名、手機等資料是不足以成為一份連署書的。
lychee69
5 years ago
而且私以為可以準確收到要求支持平權的簡訊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除非有反方也有收到支持平權的簡訊,不然其實如何鎖定對象發送這點很令人玩味。
lychee69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突然想到一種情況,知道噗主支持同婚,所以手機資料被身邊支持平權的激進派朋友供出去然後透過系統發送的可能性…………?
mink957
5 years ago
可是人家不是說了
疑慮一
有沒有可能洩漏或者在其他地方被掌握?
現在就是有這種疑慮
疑慮二
這些號稱代簽的
也會索取戶籍資料這些吧?
可是簽下去,非本人簽名的部分也是疑慮
mink957
5 years ago
噗主已經有說了
說明了不適的觀點跟原因了
上去翻翻
麻煩不要忽略
mink957
5 years ago
現在的盲點不是有沒有可能真的生成一份聯署書
而是確實有生成的連署書在被連署人不知情的狀況或未親簽的狀況下成立的疑慮
不是有沒有可能生成
是已經有生成的連署書是這樣產出的
mink957
5 years ago
*可能已經有
dwarf425
5 years ago
不好意思想問問噗主是否有填過去年4月「反制萌萌公投」調查表單?

因為那個表單當時有特別留填手機號碼的欄位,而表單中有這項說明:
https://images.plurk.com/pwo5A7K8zEubMgEfZdDBs.jpg

我現在只找得到這份說明,不太確定填完表單後是否有更詳盡的說明。

這樣的說明對噗主來說或許不夠詳盡、傳簡訊表示連署告急的做法對噗主來說可能也不是很舒服,不過表單中其實有說到他們會把蒐集的資料轉給大平台使用。
egg651
5 years ago
怕怕的 上周末才簽 目前還沒收到就是了
ಠ_ಠ
5 years ago
沒填過那個
mars315
5 years ago
簽過連署的其實不用太擔心啦,我相信志工們應該忙著造冊沒空把資料建檔
ape917
5 years ago
lychee69: 啊我懂了,我以為你是說被用在連署的簡訊廣告上XD!!! 如果說是要被買去做連署的話,那應該是不可以的,因為這樣的話變成是提供做為違法用途,除非廣告商想吃官司不然應該不會提供(可以讓你作為廣告用途,但不可以讓你做廣告以外的用途). 我上面那個主要是在回噗主收到簡訊很不安這件事而已. 然後鎖定廣告對象其實也是可以做到的喔(但這個又是會歪噗話題).....總之只是想說明一下不要讓收到簡訊的人太過恐慌,但一樣,做法真的觀感欠佳,而且覺得網路表單代簽這種作法 根本就會從根本上的前功盡棄.......
ಠ_ಠ
5 years ago
不過謝謝資訊提供!
dwarf425
5 years ago
ಠ_ಠ: 謝謝噗主回覆!
如果噗主對傳簡訊的做法仍然存有許多疑慮的話,我是滿支持噗主去訊直接問大平台的!

雖然可能是買廣告取得群發簡訊的號碼,但如果這種做法讓噗主覺得不舒服,我覺得就應該向大平台反映!
shark833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平台簡訊廣告吧...亂槍打鳥型的...你平常難道不會接到廣告電話,根本標題殺人
fox549
5 years ago
shark833: .....麻煩爬文
噗主的噗沒你的言論傷支持的形象
melon245
5 years ago
shark833: 你看一下文 好嗎?
lychee69
5 years ago
shark833: 豬隊友自己出來做觀感不佳的事,然後被戳到玻璃心破了嗎?
麻煩好好看一下噗主的文好嗎?
melon245
5 years ago
dwarf425: 個人資料都會有一次使用聲明 資料專用 轉介使用作法是有問題的作法
melon245
5 years ago
dwarf425: 即使原噗主沒簽那個表單 如果真的轉介資料那表示還有潛在的事件沒爆出來
turkey5
5 years ago
怎麼覺得好像在捷運上被摸了一把大腿
確實有被騷擾(現在噗主不明原因收到簡訊,簡訊的出發點造成負面觀感是事實)
結果對方倒是先檢討起人家損害名譽來了?
turkey5
5 years ago
傷了支持者的形象?
怎麼沒先檢討中間群眾被扣上歧視帽子的形象呀?
python53
5 years ago
讓人看了最噁心的,是在那邊希望感到不舒服的人,要顧及支持者的形象,不能直接有不舒服有疑慮的地方就抱說出來
turkey5
5 years ago
傷別人、酸別人、嘲諷別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指責別人就都可以
反過來就說別人傷形象?
不就還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不會去想別人的立場好棒棒?
dwarf425
5 years ago
melon245: 轉介資料如果是有問題的做法,那更應該直接向大平台反應。畢竟就算連署完,也還有公投宣傳要做。

另外可以舉例所謂的沒有爆出的潛在事件嗎?
lychee69
5 years ago
melon901: 不否認兩邊都有豬隊友,現在就是挺同的部份人士把自己的品德讓惡魔吃掉了,變得跟萌萌一樣,哈。
soda619
5 years ago
我私訊粉專詢問了 有獲得解答 雖然噗主沒有填過表單的印象的話的確很奇怪
https://images.plurk.com/5Al76HdzSUoJfDdOl4Uu9f.png https://images.plurk.com/5Z7CuELjEEy1FRBe6DNCuc.png https://images.plurk.com/17HZHzFkETlY4bFGyznZs8.png https://images.plurk.com/151Ivvp7Gjgb6qGKNC3ql.png https://images.plurk.com/635smKkIVnUNtfSopgS0Qg.png https://images.plurk.com/5azGL4xgyYQ1ilRKoGUUsG.png
cafe685
5 years ago
會轉介別人資料的連署,我覺得對重視個資的人來說很母湯
sushi733
5 years ago
如果是照上面所說
會發出活動或募集訊息 這些日子以來 噗主也沒收到過訊息的話 突然收到也當然感到突兀吧
sushi733
5 years ago
現在缺人才發
不需要人來分光的時候就都不理的意思囉?
python53
5 years ago
其實上面的確說到一件好奇的事……
怎麼最近不到一個月才忽然催人催得那麼急……
是發現敵軍已經整軍待發了才開始焦急起來嗎冏
melon245
5 years ago
dwarf425: 就有可能出現像這噗一樣的事啊? 還舉例勒 看不懂有可能發生嗎?
toast691
5 years ago
路過看到有人有一樣的疑惑,看底下的說法,感覺多連署一份當保險用,或是打氣壯大人數用的意味怎麼說都蠻濃的。個人是覺得這樣有點不是很好啦……
彷彿大家把自己重要的個資簽出去,是為了給發起者當「比對方大聲」的啦啦隊……有那種感覺呢,怎麼講,就是上面說的在拼面子之類的,還真有點那種樣子 ಠ_ಠ - #平權連署疑惑單純好奇一陣子了0.0如果是想反制濛濛的專法那就…十一月去投反同的不同意票不就...
toast691
5 years ago
我這邊是覺得那樣不太……簽名是很慎重的事情說,會希望有比這更有力的論述來說服人「非簽不可」,確保啊還是表達積極啊,這些理由的力度,都讓人對於要送出自己的親筆字跡跟資料表態感到猶豫呢(思
soda619
5 years ago
噗主說看不懂我的意思 就再補充發表一下意見好了雖然不一定有多正確
1 代簽是違法的、很有問題的行為
2 「我的資料被濫用了」這個指控對應「我是否自主給出我的資料並同意做這個用途」
如果如同他們回應的,所有資料來源是表單且有備註的話,我覺得答案是是,此指控到此結束,無濫用問題
如果是其他來源,那他們是否有責任、有什麼責任就要繼續檢查「是怎麼拿到的」「授權合不合法合不合理」etc

我在這方面可以做的查證就是去私訊粉專 當然上面也有人提出一些其他推測來源不無可能
其實希望噗主能考慮把官方回應並陳噗首,如果他們是在說謊,讓更多人看到更可能被打臉
soda619
5 years ago
3 如果確認前述「我的資料被濫用了」指控成立,那的確可以懷疑「我的資料也會被用其他方式濫用」
但具體來看 會怎麼被濫用跟他們擁有什麼資料和人力能力有關 即使超級不信任他們的人格的情況下,從收到簡訊到「會有人拿我的資料去亂簽」和「我的資料會被他們拿去亂用」這兩件事的推論也相當滑坡
因為「擁有一批手機號碼」和「擁有一堆戶籍地址」是完全不一樣的難度 前者不代表後者成立
puma525
5 years ago
官方回覆了:
「我們發送簡訊的對象,是在第一階段曾經響應發起公投,在表單留下手機號碼;在第一階段提案單背面留下手機號碼加入平權公投之友;曾經填寫過平權公投志工招募表單的義勇軍。

平權前夕.彩...
plum563
5 years ago
不是成不成立的問題
人人有權抱持疑問吧等等XD?
而且得出了也許是義勇軍這一項的結論也是後來的事
返回去指控噗主用濫用之詞,有點事後諸葛
何況
當時的議題跟訴求與現在有一致也有不一致
你不覺得這是濫用,但是如果噗主的認定是,該場活動的相關訊息而不是後來衍伸的公投訊息,那對他而言就是濫用
plum563
5 years ago
沒人在一兩年前關注這些議題的時候會料到他們會為了要跟萌萌公投打對台衍伸出現在的事
然而,看起來噗主應該是突然收到訊息
你說要不心臟跳一下,好像也說不過
感到不舒服跟疑慮是種感受
當然或許支持團隊的作法無法律缺失
但是卻不能忽視這樣的做法帶來的負面效果
而這樣的負面效果必須納入未來發起活動的檢討
而不是一昧地又再檢討當事人
cobra403
5 years ago
要說有甚麼必須簽字的理由
那當然是怕怕之後若是連署人數不足
回過頭來在這些討論噗罵罵大家扯扯後腿呀
怕怕~
puma525
5 years ago
不是一兩年前的表單啦~是今年四月。
puma525
5 years ago
覺得官方滿有誠意解決,真的不舒服就寄信去刪資訊吧。

「若您以前曾經在表單填過資料,但現在不想再收到訊息,請來信[email protected]告知您當初所填寫的資料,我們將會依照個資法刪除紀錄。

若您不曾填過任何資料,懷疑自己的資料被他人填進表單,也請來信[email protected] 告知您的手機號碼,我們也會依法刪除。」
puma525
5 years ago
說真的噗主如果忘記沒有沒有填過自願成為義勇軍的表單,也可以寄信請他們查證。
turkey13
5 years ago
同意樓上,如果噗主真的有顧慮,不如直接找官方求證。從上面截圖看起來,至少對方說明很清楚,也表明希望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turkey13
5 years ago
另外,連署是沒有手機號碼的,連署需要的資料也不是純用手機可以拿到的,有簽過的應該回想一下就知道了:-)
ಠ_ಠ
5 years ago
這邊已將驗證、官方資訊補於噗首
ಠ_ಠ
5 years ago
感謝資料提供
ಠ_ಠ
5 years ago
這邊只能說
如果是在前年同志遊行前後
有相關表單
確實有可能
可我在一年多後才收到相關訊息
中間從來沒有通知過我相關活動
而是在告急時才覺得我們這些人能利用嗎?
收到訊息的當下,對我來說,發出單位是沒有屬名的
我無從向確定組織反應
上面說不能直接回覆,而我也有不點開不名網業的習慣
人有抱持疑慮的權利 當然非常感謝組織方面的回應 也建意,詳盡的聯絡資料、不想收到訊息請回簡訊、來信,這種資料不能省
ಠ_ಠ
5 years ago
雖然無法排除有所誤解
對於造成困擾我很抱歉
但真的也請體諒突然收到簡訊的人,在現在資訊過份留通下的恐慌
同時也因為這次的狀況
我想我未來,更不可能再填那些連署資料了
ಠ_ಠ
5 years ago
再補貼澄清
怕大家沒點進去
平權前夕.彩...平權前夕.彩...
ಠ_ಠ
5 years ago
puma525
謝謝您再把詳細回應資料提供!
我在收到簡訊的當下,大概就像是無頭蒼蠅
turkey13
5 years ago
如果真的有填過(實際上我不知道噗主填了什麼),而且是類似"有相關資訊通知我"、"同意使用相關資料"(我點進去看,就在聯絡資料第二行而已,應該不會看不到),個人認為不論道義上,或是法律上,都不算個資濫用或外洩耶?

原截圖很明確是第一階段提案留資料、第二階段連署(也就是現在),我以為第一階段的留資料,目的不就是希望"後續有進展請聯絡我"的意思?

不確定噗主到底是填了什麼或留了什麼,方便釋疑一下嗎?
另外,現階段正式聯署是不會留手機資料,也明確說不會有它用,和前面所謂提案時留聯絡資訊應該是兩回事喔,若單就個資有疑慮,我認為噗主不用擔心,這種個資如果外洩或濫用,是有法源可告的~
turkey13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不好意思,因為噗頭第一行就標個資外洩或濫用,這其實是很強烈而明確的指控,我也希望可以弄清楚。希望噗主勿怪。
toast691
5 years ago
樓上,噗主已經解釋過蠻多次了,他最近都沒簽,要有簽類似可能的東西可能是一兩年前的事情,而且噗主也不確定自己一兩年前當時到底簽了沒,拿最近的表單一直要人家釋疑也是蠻怪的不是嗎
toast691
5 years ago
所以總之到現在,手機到底是留在誰那邊,噗主依然不確定,因為他最近就是沒有簽任何東西,唯一比較有可能的留資料機會是一兩年前的事了@@
toast691
5 years ago
而且一兩年前的東西,也很少有人可以記得當時的內容吧,連一兩年前有沒有那個東西存在都不確定了…
toast691
5 years ago
不過這裡覺得比較微妙的是,噗主說的一兩年後才忽然傳個簡訊拉票的行為吧,其實普通來說,基於禮貌,如果久沒聯絡又忽然聯繫起來,應該要在簡訊打上己方的單位名稱跟來意,並且說明己方是如何取得資料,才開始說明來意的,所以噗主覺得不快個人覺得很合理,沒頭沒腦忽然丟照理說應該是每個人私人立場議題的連署表態連結過來,也沒先自報是誰,如果真的是一兩年前填的來源,那這中間一兩年還完全沒聯絡,忽然聯絡了就是為了拉人數湊連署,誰的感覺會舒服呢?
turkey13
5 years ago
樓上,因為現在就是可以直接確認、並回拒的(例如一年多前是不是有填過、目前這個資料有沒有被留存)。
如果有疑慮,我認為依照噗主現在的立場,是要直接請官方撤回他的個資、不要再使用他的個資,而不是擺著說「我覺得好可怕」但不求證也不打算撤回,這不是有點矛盾嗎....?

不記得自己簽過什麼,很常見,很多人在申請會員時也不記得自己有同意發送電子報,是一樣的意思。我並不是要噗主記得自己寫過什麼,而是覺得如果噗主已經覺得困擾,應該直接請對方處理這件事,直接把資料刪除不是比較安心嗎?

另外,可能本人自己是有唸過個資的,我對於噗首直接下「個資濫用」是會直覺反應非常嚴重的,因此才會希望確認清楚。@@
turkey13
5 years ago
就「禮貌性」的部份,我同意樓上喔。:-)
turkey13
5 years ago
單就禮貌性上,我會覺得事先說明(如樓上的內容)會是比較好的,雖然我不確定簡訊是否有困難,但也許可以減少許多疑慮。我整串看下來,噗主比較在意的應該也是這塊吧?

這部份我倒是認為可以建議主辦方之後做得更好一點。
(不過跟個資濫用比較無關就是了)
toast691
5 years ago
噗主在上面已經謝謝給他聯繫改資料資訊的人了吧@@
覺得如果他還要工作或上課的話,去聯繫刪除資料應該也是要時間的,有需要那麼急切嗎…?更遑論噗主看起來是對這種東西很敏感的人(看到無頭蒼蠅那句),這噗看起來就是來表達他的不舒服跟當下的害怕情緒的,覺得安定情緒再思考要不要去跟對方溝通改資料,這中間想花的時間也是由噗主自由決定的,我們為路人好像也沒什麼立場質問跟催他吧…他如果之後想發表完不舒服就直接忘了這件事、考量後不太想跟組織反應怕節外生枝不想多作接觸等等,也是自由老實說o_o
toast691
5 years ago
因為當下一瞬間的不快就是已經造成了…
主要是文字看不出情緒?所以覺得樓樓上好像很急著要噗主立刻去聯繫跟澄清,可是作為路人的觀感是,該好好改進這方面的唐突感的,是傳簡訊來的那方吧,畢竟之後他們還是有議題要打的,噗主就是他們目標拉攏的老百姓之一,老百姓任何不舒服的感覺就是如此瞬間與立即,而且就像這樣想講就講了,是沒有任何義務需要馬上壓制自己的瞬間情緒去跟該組織溝通的@@
papaya23
5 years ago
覺得以後噗主需要直接去問主辦單位,等確定後再發噗,有多少證據就說多少話,搞不好是別人填自己的電話號碼填錯,差一個字就傳到你這邊來,總而言之,結果還沒出來之前,澄清的成本是別人在付,這樣對被指控的一方也是不公平的
python53
5 years ago
這邊倒是覺得,與其說付出澄清成本,不如說會建議一個公開組織把每一次這種澄清成本當成組織進步的學費,因為比起來,噗主只有一個人,立場上是普通路人百姓,可是你們公開組織可是一個怎麼說都比個人力量還要龐大的群體,這個組織的公開話語權比噗主龐大很多,這中間用雙方是對等兩個個人的公平性來談的話好像也哪裡怪怪…對公開組織而言,我會誠懇建議與其將噗主這種路人老百姓的發文視作是種「指控」、不如看作是一個一般民眾對公開組織任何作為的立即「反饋」,這樣也比較有助於進步吧@@
python53
5 years ago
因為,現實就是,噗主對該組織任何立即觀感與體感的改善,進而在往後的關鍵時刻(例如現在人數告急的當頭)簽名支持,對一個組織都是有利而少害的,現實就是你作為一個組織、你永遠會需要支持者,不然你存續不下去,所以比起來我會覺得把這個澄清成本當「學費」而不是當成一種不必要的「損失」來看待,個人比較建議啦@@
soda619
5 years ago
謝謝噗主補充資訊在噗首~
turkey13
5 years ago
回應前面「噗主看起來是對這種東西很敏感的人」,我也是一樣的感受喔,事實上我也是這樣的人,所以才會覺得應該直接要求刪除。

事實上人的個資是掌握在自己手裡的,除了噗主,沒有人有立場做些什麼事。如果噗主已經明確到覺得是「個資濫用」,盡快去刪除(不需要改資料,只要你是本人,說你要刪除就好),這是法律上保障的個資。

依照噗主的反應,我的確覺得應該立即跟主辦方要求刪除,並且直接表達不快。事實上噗主如果像噗首第一行是確定自己個資被濫用的,直接提告也是可以的。
我反而不太明白「表達完不舒服就忘了這件事」,這不是很可怕嗎.... 如果已經覺得不高興了,怎麼會"決定忘記",任由他人掌控自己都想不起來什麼時候填的個資啊,就以上面所說的,組織要正面回應一般民眾,可是總要當事人"有反應"啊。Orz
turkey13
5 years ago
至於傳簡訊方要如何改進,我認為毫不違背喔。
事實上我已經表達過我很贊成這部份,我認為這是任何活動方都可以也應該多加學習的。
(但這和告訴噗主如何可以最快保護自己的資料、釐清是否有個資濫用,應該還是兩回事吧,事實上我覺得噗主本人是最重要的啊...)
toast691
5 years ago
其實感覺算是有初步反應過去了ovo?
上面已經有人幫噗主貼這噗的連結給對方了,對方也先發表了一篇文章表達立場了,至於噗主後續要不要再繼續聯繫就是看噗主了…
回到「抱怨完就乾脆忘記」,其實不少人會這樣喔,因為這是不快的記憶,處理起來又要花時間,講完不快當作一種發洩、當成被狗咬就算了的人,非常多喔……但是不快的體感永留存,之後再看到相關事務就喚起那個體感而已,很殘酷。
身邊好幾個膽小又敏感的親友就是這樣XD 而且如上面所說,澄清要成本,相反的去反應處理等於要深入接觸對方組織,我聽過有親友覺得抱怨完不舒服、以後票不投對方、用選票來表示意見就好了,深度去接觸對方會需要耗費他的精神力,而且其中有個親友平常有在吃藥,是盡可能不想直接迎頭反應事情的,一想到要跟人花精神溝通爭論他就全身疲勞又害怕
turkey13
5 years ago
啊,我在說的其實和這次事件無關喔。理論上你是當事人,你有全權可以要求刪除資料,要澄清和要作業的是另外一邊。
上面的回覆看不出來噗主有丟任何訊息給對方(應該是他人反應的),因為缺少資料,反應者又不是當事人,對方那邊是無法做出任何舉動的,不論是刪除、澄清、確認資訊何時及如何搜尋等等。
實際上噗主都已經把別人給的官方澄清貼出來了,但還是維持「個資濫用/外洩」的指控標題,這的確是讓我覺得疑惑(到底有沒有)的部份。

任何人當然都可以發洩不快,可是不論是站在第三者看指控的立場(想確認真實性),或是站在擔心噗主的立場(想確認噗主資料有被刪除),甚至是站在想表達不快的立場(請對方改進),都覺得直接發訊息給粉絲團是最快的。
turkey13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另外,我指的根本不是辯論或什麼深度接觸啦,是不是我沒講清楚造成誤會了。XD
這並不是法律上提告或是怎樣,噗主只要丟訊息說「請把XX手機刪除」,甚至要求提出搜集來源,對方就都應該做到喔,應該比改這噗或回覆訊息都簡單很多OvO
papaya23
5 years ago
python53: 抱歉先說,我不是組織的人,只是個小路人
toast691
5 years ago
回過來說,總之我是覺得不用那麼急啦,噗主感覺也是要工作或上課的吧,而且也不知道噗主精神力如何, 因為身邊很常有精神力非常脆弱、電量容易耗盡的親友,所以倒是對於是否需要立即性頗能理解…我猜火雞平常是很理智清晰的人?不過不少人光是想到要去對一個公開組織丟訊息就會精神壓力山大(因為不確定會得到什麼回覆、就算只有一句可能也要想想措辭該不該出現憤怒
對他們來說還不如在社群網站先講完了,後續再做打算(聳肩
PS.講這麼多不過我不是噗主親友,上面有揣測也對噗主抱歉,只是身邊親友很多這樣的想法,所以蠻能理解每個人當面去反應一件事情的需要精神與時間不一樣的
toast691
5 years ago
剛F5了一下,噗主在噗首有暫時先追加標示「疑似外洩」了喔@@
turkey13
5 years ago
可以提供我自己的狀況供參考喔,實際上我自己處理過和此無關的案例是,我直接寄email說我不想收到這類資訊,請移除我的信箱(就這兩句),對方就回覆已刪除並道歉。

在網路上,我認為任何人都應該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事實上我是先被「個資濫用」吸進來的(外洩還不一定是刻意的,濫用就一定是刻意的了),畢竟我個人所長跟個資有關。
所以前面我也說過了,這是很嚴重的指控,我會希望噗主可以弄清楚。就像吐司大所說:「不快的體感永留存,之後再看到相關事務就喚起那個體感」,同樣也可以套用到目前的所有公共事務上,畢竟我爸媽就是會只看新聞標題(以這噗來說大概就是噗首標題)來決定他們之後對事物觀感、而不加求證的人,所以我對這類指控敏感了一些,因為常在爸媽那被雷到。
(對不起我也是個敏感的人XD)
turkey13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我想表達的大概就是兩件事:
一、個資的主控權其實在所有人手上,大家不用害怕,這是法律保障的。
二、如果真的有個資濫用,能證明會比單用猜想更好喔。

ps. 我也常常沒電啦,而且是吃藥也沒電的那種,所以如果噗主也比較脆弱一點,我完全可以理解,我只是想以個人經驗說,噗主可以更放心一點,因為單就個資法,其實是站在一般民眾這邊的喔,不用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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