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術理論隨想,不定期更新】
latest #32
【八類法術對極詮釋:定向(Ascertain/Alpha)vs. 改寫(Overwrite/Omega)】

攻擊類:損毀狀態定向(A. of Damage)/耐久狀態改寫(O. of Integrity)
守護類:損毀狀態改寫(O. of Damage)/耐久狀態定向(A. of Integrity)

附魔類:物體舉動定向(A. of Behaviour)/物體反應改寫(O. of Reaction)
操縱類:物體舉動改寫(O. of Behaviour)/物體反應定向(A. of Reaction)
召喚類:實體性質定向(A. of Property)/存在實體改寫(O. of Entity)
變化類:實體性質改寫(O. of Property)/存在實體定向(A. of Entity)

探測類:確知內容定向(A. of Factuality)/信念內容改寫(O. of Belief)
幻術類:確知內容改寫(O. of Factuality)/信念內容定向(A. of Belief)
【八類法術對極詮釋】侵入性(Intrusiveness)
 侵入性:攻擊類(耐久)、操縱類(行動)、變化類(特性)、探測類(情報)
非侵入性:守護類(耐久)、附魔類(行動)、召喚類(特性)、幻術類(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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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時期三段論】
神話法術:傳疑時代--直觀信念、本能詮釋--本性(Instinct)
傳統法術:信史時代--宗教傳承、集體行為--感性(Emotion)
現代法術:科學時代--智識推理、哲學觀念--理性(Rationality)
黃藍紅綠白黑紫灰--地水火風光暗序亂
地vs.風:分子勢能
水vs.火:導熱方向/內能傳導方向
光vs.暗:光子密度/電磁波強度
序vs.亂:宏觀狀態之確定性
已知傷害分類(?):
物、熱、冷、電、毒、光、影、咒、心(精神)、念(概念)
【法術成分:施術者本位】
意念:動機、決策(心智內部,觀念配置)
咒語:聲音、演奏(身體以外,機械波動)
手印:手勢、姿勢(身體自身,肢體排列)
【法術成分:空間排列本位】
符文:文字、符號單位--構成語言或線性排列
圖紋:非文字圖案,或非線性符號排列(可以兼為符文)
陣形:複數成分的空間排列
【法術成分:物資本位】
素材:單次施術用物資 法器:多次施術用物資
【秘法工藝分級】
初階:物理反應,分子排列
  (分子之「陣形」類比)
中階:化學反應,電子排佈、分子結構
  (原子之「陣形」類比/分子之「圖紋」類比)
高階:核作用力相關
  (原子之「符文」類比)
【六色思維觀的法術聯想(?)】
白:客觀中立→理性法術/現代法術
紅:直覺意念→情感法術/傳統法術
黑:負面因素→死靈法術或侵入類法術
黃:正面因素→牧師法術或非侵入類法術
綠:創新思考→德魯伊法術/法術創造
藍:過程組織→超魔法術/法術改造
【法術學派對應】
攻擊類←塑能系、死靈系、咒法系(召喚、創造)
守護類←防護系、咒法系(醫療)
附魔類←變化系、惑控系、塑能系
操縱類←變化系、惑控系(影響心靈)、咒法系、死靈系(影響心靈)
召喚類←咒法系(召喚、創造)、塑能系
變化類←變化系(變形)
探測類←預言系【直接對應】
幻術類←幻術系【直接對應】
How I explained the 8 schools of magic to my players
幻術系:你讓某人看起來像青蛙
變化系:你把某人變成青蛙
附魔系:你讓某人以為他是青蛙
咒法系:你召出青蛙
防護系:你保護青蛙
塑能系:你殺了青蛙
死靈系:你讓死蛙蘇生
預言系:你打從一開始就知道那隻是蟾蜍不是青蛙
【八類法術簡稱構想】
全稱:攻擊法術、守護法術、附魔法術、操縱法術、召喚法術、變化法術、探求法術、幻象法術
取首:攻術(Off)、守術(Def)、附術(Enc)、操術(Mnp)、召術(Sum)、變術(Tra)、探術(Inq)、幻術(Ilu)
另稱:賦術(附魔法術)、喚術(召喚法術)、化術(變化法術)
【八類法術演示】
召喚→附魔→幻術→操縱→探求→攻擊→守護→變化

1. 變出一顆紙製的立方體
2. 令立方體表面分泌水分,水分往外飄出並形成泡沫
3. 從泡沫分出一個較小的泡沫,小泡沫先後持續變換成不同的物體
4. 隔空移動泡沫與立方體,令兩者一同穿過變形物,三者俱不受影響
5. 從立方體的一個頂點照出一道朝向變形物的光芒,變形物被光芒照著的部分變成半透明
6. 從立方體表面射出一團安然穿過泡沫的火球,將火球轉向飛往變形物
7. 火球撞向變形物前的一瞬,在變形物前生成半球形的力場,令火球消散
8. 將泡沫變成固態的外殼,令立方體連殼自由墜落,使殼碎裂
【法術分類:直接效果原則】
攻、守、附、操、召、變、探、幻八種法術的分類原則可以「直接效果(Immediate Effect)」總結。
顧名思義,「直接效果原則」以法術所直接造成的效果為本位,在遇上類型各自相異但作用近似、而因此有可能混淆的多種法術時適用。

法術的直接效果不限於法術最終的應用。例如生成兵器的召喚法術,縱使召喚物在出現的當下隨即用以殺傷,此法術仍不屬攻擊法術,而是依「創造/召喚事物」的本位繼續屬召喚法術;同理,移動物件的操縱法術在物件用以攻擊目標或構築防衛時仍然不屬攻擊或守護法術。
對八種類型的直接描述,已包含對其直接效果的描述。法術的效果在其決定的一刻,將同時確認其所屬的類型。

攻擊法術以「殺傷」或「破壞」為本位。守護法術以「防禦」、「治療」、「反制」或「封鎖」為本位。
附魔法術以「效果賦予」為本位。操縱法術以「影響舉動」、「影響行為」、「控制事物」為本位。
召喚法術以「創造事物」或「喚來事物」為本位。變化法術以「性質改變」為本位。
探求法術以「情報獲取」或「情報交換」為本位。幻象法術以「感知凌駕」、「製造幻覺」為本位。

直接效果原則允許一道法術同時具備複數類型,只要它同時具備相應類型的直接效果即可。
僅當完全無法分類,或散見一切類型,方以共通法術或特殊法術歸類。
同時,直接效果原則同樣適用於異能,如同異能乃至其他超自然能力的規格俱可以法術的格式表達。
不過,直接效果原則目前主要為指引性質,與正式分類未必一致。例如屬於「共通或特殊法術」的<縛狼鎖>在直接效果原則下可以視為具有「同術反制」性質的守護法術,以關閉文物機能為預設效果,即使當中開啟文物機能的部分不具守護法術的特性而更趨近變化法術亦然。
【三段論與神術奧術之辨】
關於神話法術、傳統法術、現代法術三者的區分,雖然它們稱為以時間定義的分類,但必須注意的是它們並不屬於嚴格斷代的分類,而是因為三者各自建基的概念具有與時期相關的趨勢而得以暫定為時期的區分。
而神術(Theurgy/Miracle)與奧術(Arcana,又稱秘法)之分則以執行術式的代理高位個體之有無作為準則。
由此,神話法術、傳統法術、現代法術與神術、奧術兩種分類原則甚為一致(通常,現代法術歸奧術,神話及傳統法術歸神術),但仍有可能存在例外。
神話神術:神話法術在宗教概念形成前出現,當時的信史與人類文明仍屬雛形。憑藉本能而崇拜高位力量的原始信仰透過從相應的高位力量借法而形成神術。
神話奧術:在人類文明屬於雛形的時期,建基於本能的智識推理以「觀察—預測—行動」為流程,而由後世歸納形成邏輯與哲學原則。兼為神話法術的奧術若不經高位力量形成或執行,亦未經過哲學的整理,則更可能屬於生物演化的結果,而此演化帶來的特徵亦將可能決定人類具備術士體質與否。
傳統神術:傳統法術建基於宗教、信仰、信念等原則,亦因此依憑於其崇拜對象,通常由此借法而屬神術。
傳統奧術:當哲學原則與學說轉向宗教信仰(歷史實例如畢達哥拉斯主義),其所衍生的法術同時因此脫離理性核心,則從現代法術變為傳統法術,在相應的概念未形成高位個體之前,仍未牽涉借法,故仍屬奧術。
現代神術:現代法術體系全屬秘法,故理論上不存在兼屬現代法術與神術的法術,除非存在可以標定的高位力量不經施術者的宗教、信念等感情動機而自動憑藉施術者所用的術式代替施術者執行之,或有高位力量由純粹的現代法術流程生成並掌管、代行相應的術式。
現代奧術:現代法術體系建基於理性、智識、哲學等原則,故通常不存在借法的可能而屬奧術,除非有高位力量由現代法術流程生成並執掌、代行相應術式。
【法術成分:施術物資(法器及素材)的功能與專屬之分】
法器分功能法器、專屬法器兩種,前者以法術為本位而作為相應法術所需物資;後者以施術者為本位而通常為物主私有,以其素材給予能力依指定規則組合而成,較少有讓渡情形。
同理,素材亦可有功能及專屬之分。功能素材則仍以法術為本位作為單次施術所需物資;專屬素材則較常稱「秘法素材」,即製造專屬法器所需耗用的素材,又自備特定能力並與專屬法器持同類本位,而非以特定法術為本位。
【參考】法器製作與祕法工藝
【法術系統辨例:救刦證道經咒
《救刦證道經咒》載自道書《呂祖全書》,內含四段靈章,以梵語譯之不通,惟有近期見解以其為景教聖詩混跡於道教咒語之形。
若以此頌之靈章生成法術,其所屬法術系統在表觀而言將有兩解。
依照現代法術以術式為本位的思維,則屬基督教體系法術,因為其咒文傳世的意義已不屬道教咒文而屬景教咒文。
然而,依照傳統法術以宗教信念為本位的思維,其應仍屬道術系統,而非基督教體系法術。
由此靈章所出的法術在源流上可視為道教法術,在實務上可視為景教法術。因法術之系統分類以源流為本,故系統上屬道術,效果卻將近似基督教體系的神術,所借法的高位個體顯化的面相亦較可能屬基督教體系。
【三段論與神術奧術之辨:多數派、少數派,以及少數派的存在意涵】
以三段論(神話、傳統、現代的法術分類)框架分類,可知三個階段明顯各自傾向神術或奧術的其中一者。由此可以分出作為「多數派」的神話神術、傳統神術、現代奧術,以及作為「少數派」的神話奧術、傳統奧術、現代神術。又從三個階段、神術與奧術的定義,可以得出少數派的存在所意味的事物。

神話奧術因屬神話法術,故建基於本性銘刻的術式,惟未有外在借法而屬奧術。
神話奧術可以推斷有幾個主要成因:某種特徵被外來的因素刻印於生物之上,而令該生物可以自行施術(藉外在的架橋成為施術者);或因生物的自發演化而取得施術的潛能(藉術士體質成為施術者),及/或因特定條件啟動(藉冥想與儀典等行為而成為施術者),與現代人成為術士的途徑如出一轍。
置諸現代,外在架橋可以能否標定涉事的高位力量再行分類,若存在此高位力量則屬神術,否則即屬奧術,而現行的架橋儀式(被術士界蔑稱為「泡麵法師」的一類)則屬後者。
溯及只有神話法術的時代,外在架橋通常可以標定相應的高位力量,而術士體質持有者尚需自行開發術式方可取得神話奧術的使用權,使用冥想或儀典修煉者亦往往將此行為與原始宗教或崇拜行為掛鉤,遂形成神話神術屬多數派的情況。
即使神話神術及神話奧術兩者的普遍程度懸殊,兩者之成因本身俱可同樣視為行為現代性之結果或特徵。
傳統奧術因屬傳統法術,故建基於情感託付的術式,惟未有外在借法而屬奧術。
從哲學等知識在人類文明得到整理,施術的能力與途徑亦隨文明開發而開始成形,得到有系統的描述與傳承,奧術的開發過程不如神話法術時代的罕有。

由此亦可以得出「一切未牽涉高位力量開發的術法首先必屬奧術,故一切人造的術法在未經高位力量成形之時必屬奧術,後來才會成為神術」的猜想。
從現代奧術與傳統神術之間的過渡,可能存在一段時間於施術者的情感動機代替理性動機支配術式之後,以及高位力量出現並介入術式之前,在兩者之間的過渡將為傳統奧術。
若高位力量的介入先於施術者的情感動機出現,則改向現代神術的方向過渡,再轉變成傳統神術。
在哲學的宗教化已經完成,亦足以由此生成高位力量,再令此高位力量授予供給相應術法的條件時,隨之而生的術法就會從奧術變為神術。
建基於哲學而後變成宗教的法術視乎轉變的過程,將顯現「現代奧術→傳統奧術→傳統神術」的演變。

若不考慮法術本身的性質,則可以置諸毫無秘法效應的界域(死魔法界域)思考,憑藉哲學轉化成為宗教的完成與否,及哲學宗教化之後的宗教存續情形,以界定傳統奧術與傳統神術兩者,表社會實例如畢達哥拉斯主義與佛教兩者之分。
現代神術因屬現代法術,故建基於理性組織的術式,惟因有外在借法而成神術。
因為缺乏崇拜等情感動機,現代法術最不需要依賴高位力量的借法,亦無相應力量的約束,而比神話及傳統法術更能容忍誤差及變化。

傳統法術及現代法術可總結為「因施術者所持的崇拜而施術」及「因施術者所用的術式而施術」兩者之分。
現代法術成為神術需要有高位力量的介入甚至製造,同時保有其動機而不可偏向宗教式的情感,否則將從哲學宗教化的路徑而首先成為傳統奧術的過渡形態,再成為傳統神術。
同時,涉事的高位力量對術式的約束亦不可過度牽涉宗教式的情感,以免改變術式力量的來源性質,從而保有其現代法術的性質。

傳統奧術與現代神術視乎製造時的客觀條件仍可能屬於術式的初期狀態,但因為其初期條件較不常見,較多情況下屬於其他種類之間的過渡形態。
(建基於本性的涉神術式)神話神術→(脫離高位力量約束?)神話奧術
                ↘(術式隨文明演進分化)傳統神術/現代神術
(建基於本性的人造術式)神話奧術→(高位力量介入術式)神話神術
                ↘(術式隨文明演進分化)傳統奧術/現代奧術
(建基於感性的涉神術式)傳統神術→(脫離高位力量約束?)傳統奧術→(術式改由理性支撐)現代奧術
(建基於感性的人造術式)傳統奧術→(高位力量介入術式)傳統神術

(建基於理性的人造術式)現代奧術→(術式改由感性主導)傳統奧術↘
                ↘(高位力量介入術式)現代神術→(加入另一條件完成演變)傳統神術
(建基於理性的涉神術式)現代神術→(術式改由感性主導)傳統神術
                ↘(脫離高位力量約束?)現代奧術
神術與奧術的區分以術法的最終來源為本位;傳統法術與現代法術兩組的區分以施術者的施術依歸為本位。
神術與奧術最簡單的判別方式為術法的執行有否牽涉高位力量的存在;傳統法術與現代法術最簡單的判別方式為術法的力量來源有否牽涉來自施術者對術法供應來源的情感託付。
返回以畢達哥拉斯主義作為局部宗教化哲學的實例,以釐定傳統奧術的特徵,可見傳統法術不需要高位力量作為施術者託付情感的目標。
在上述定義下,具有心理學特徵並依賴施術者情感的術式仍然兼具傳統奧術與現代奧術兩者的特徵,此時需要判斷該等術式在施放時的直接依歸。
若是「因為術式要求而牽涉施術者情感」者,則屬現代;若有其他因素要求施術者牽涉情感,或該情感託付存在一個可以指定而不屬於術式自身的目標(不須是特定的高位個體,而可以只是抽象的概念),則屬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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