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eplurk: 早安,總量管制抵換的方法,採用的其實是經濟學對外部成本內部化的污染權計價的做法,這理由我很清楚。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如果這真的是好方法,為何只有高屏適用?
而且,高屏其實已經總量管制多年未見成效不是嗎?
更別說,若真的有心要改善空污,應該移動固定二者都積極管制,像全台一樣做法,為何只有高屏可以讓固定污染用抵換來增加污染量?
這若是狗黨時代,大概會端出經濟發展與環境兼顧所需的帽子,但 DPP 看來不敢醬說,但又不敢說是否具體評估過這個政策,預計可以在何時達到多少的污染減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