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覺得這總裁的律師團應該會很想開除這總裁,法律教育是都去餵狗了嗎(偏偏人家是老闆又開除不掉#
律師團:「你就不能簽個借貸契約跟僱傭契約,讓人家到你家裡打掃、做點心還債,然後在家慢慢培養感情嗎ryyyyyyyyy不想浪費那麼多時間怕人跑了,也可以選擇直接訂婚,用未婚夫的名義贈送禮(金)物(錢),如果對方悔婚還可以打官司討回來,不管哪個手段都比簽包養契約有用啊!!!!!!總裁大大拜託您下次追老婆之前,請跟我們商量好不好!!!!!」(心很累的律師團(可憐ㄉ受薪階層(結果整部小說最胃痛的不是主角不是總裁不是讀者,是總裁的律師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