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 之前看過一些人說以前的治安比現在好,我就想他們是認真的嗎...
光想民國86年的社會氛圍就覺得很恐怖,而且明明命案數量下降這麼多了
這我以前就查過了,現在的治安比人人安居樂業,大家奉公守法的兩蔣時代要好多了。講出來沒人相信,多半的反應是「現在警察太會吃案了」
我還記得我小時候都會有十大槍擊要犯流竄的新聞,然後舊的抓了還會有新的一直遞補上去...
應該是媒體發達,資訊流通速度快且量大,造成資訊的扭曲放大
おっはようございます
也只能靠媒體自律啦 整肅媒體這件事以前老蔣跟小蔣做得很好 今天的媒體自由是鄭南榕自焚換來的
其實有在注意看社會版的話,很多殺人案件都只佔一個小角落
Pyrogen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其實是媒體業的關係,和模仿效應也關連不大
媒體習慣加強報導某一類點閱率、收視率超高的新聞,因為他們要賺廣告費,別人有報你沒報,觀眾就會覺得你這家媒體怎麼這麼廢
人類的記憶很不可靠,這種以前如何如何的印象錯誤率很高
以前還有定期更新十大槍擊要犯的那一代真的恐怖多了,簡直跟每季新番更新一樣頻繁又理所當然
senjor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就跟之前的隨機砍人一樣啊,我都覺得大家應該是太年輕或者健忘了
那時候大家都會覺得新竹很危險,只要到了晚上就是一堆人出來隨機砍人
wwwwww
>>也只能靠媒體自律啦 整肅媒體這件事以前老蔣跟小蔣做得很好 今天的媒體自由是鄭南榕自焚換來的
記得小時候新聞報的殺人魔真的有那種愉快犯,食人魔什麼的,現在大概就是情緒管理不佳的情殺案跟詐騙最多吧
84到90年多
這時候超可怕 各種近代都市傳說和駭人聽聞的案件層出不窮
我們可以自由使用菜刀,和有人蠢到拿菜刀去殺人,應該當作兩件事情來看待
午安
詐騙在台灣本土已經活不下去了,所以紛紛外移到東南亞去~
縱然兇殺案的數字降到百分之一,在水果報、水果記者、嗜血媒體每天二十四小時,所有的新聞節目每小時都播放五分鐘的輪翻報導之下,淺碟仔的水母民眾就接受已經是世界末日了。
不用說現代,1980年代如此美好的經濟泡沫期,還是有一堆看著新聞哭著明天要世界末日的觀眾
但以前我的年代,小學上課都自己上下課,現在的年代反而是全程要有人接送,原因就是說治安不好XD
會覺得以前治安比較好因為治安好不好跟感受度比較有關,對於評價者而言「安」指的是安心而非實質的安全程度。
在新聞老是在播報凶殺案的年代裡,「治安」當然不好。
童年記憶有一段時間還有警察持衝鋒槍定點看守(聽說有逃犯)
在還沒長大前我媽真的有段時間不敢讓我自己回家
也認識過朋友被綁架 很多人家裡也遭過小偷
即使只考量容易犯下殺人罪的15-64歲男性,2001-2017的人口也是增加的。
Kirae: 這個就不敢說有沒有相關,因為數值低到不行。
Kirae: 頂多能說也許死刑的影響力沒有主張「死刑的嚇阻作用」的那些人想像的大,畢竟這麼多年來整體社會環境與思想都是有在進步的(雖然大家還是覺得很亂啦
大家認為嚇阻有效,是預設所有人都能理性判斷利弊得失,而理性冷靜的人本來就鮮少冒險去犯罪
但會去殺人者,個性上就是衝動又不懂利害關係,做事以自己情緒上爽為優先,當下爽完了再說,嚇阻效果在這些人身上也發揮不了功能
那我提一個問法好了,嚇阻力小的方法,就不該用嗎?
假使說你有個工廠,有個人提個建議,能提高兩三趴的良率,你會直接說沒提高五趴以上的我都懶得聽嗎,不,能夠提高的任何事就應該去評估,如果這個建議還能夠節省成本,就更值得做
能夠提高良率同時降低成本當然可以做,但提高少許良率,成本卻很高的方案,就要考慮一下了
所以我有說要評估,而另一方的說詞就像是:啊你這種建議沒辦法達到良率100%啦!
但是良率100%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就是屁話而已
ryoii_611: 評估過很多,因為也有一定的代價,誰都不想當做承擔代價的人,所以才會一直在這條線上來回。
還有以倖存者偏差的觀點來看的話,你嚇阻成功的隱性預謀殺人犯,都沒有出現在新聞裡面,要是因為害怕死刑而少了十個殺人案,你也看不到
舉個明顯的例子,在台灣痛恨阿扁與阿告的人多不多,如果殺人可以免死,你想他們這些人會有多大的生存風險
廢死不代表殺人就無罪,死刑可以嚇阻的犯罪,無期徒刑也有效果(當然需要更多研究支持)
而死刑的成本:無法回復的生命,在冤案這麼多的台灣,顯然是很高的成本
所以我提到「看不見的機會成本」就是沒發生的,已經遏阻的犯罪事件,例如說如果有幾個家庭因為沒發生的殺人事件而破碎,如果一些政治人物因為沒有被暗殺,導致整個社會動亂的成本
Wildebd: 冤案要怪法官跟檢察官很難的,除非他們就是故意要誣陷他
這不是好的討論方式,沒發生的事誰也不知道,除非有上帝
>>所以我提到「看不見的機會成本」就是沒發生的,已經遏阻的犯罪事件
senjor: 話不是這麼說,有些檢察官跟法官對證據的態度.......
senjor: 就改成要自證己無罪 ,既然沒罪一定可以證明的
以前那些冤案證據明顯不足還有問題,判下去的人當然有責任
根據一些廢除死刑的地方的數據來看,如果死刑這麼有用處為何犯案率會下降?
無罪推定 罪疑從輕的情況下 妨礙性自主大概會全爆炸
所以政策不能亂推阿,如果說某一政策可能會讓某些過去看不到的人受害,那你推出來後這些人就被看到被害了啊
senjor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這就跟做分類器一樣,沒有100%的啦
死刑犯天生就是注定成為死刑犯的惡種嗎 (不過講到這個太超然了,連我都不想鳥
Pyroge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正確地說,刑法有它的功能,但不該往嚇阻的方向去思考
嚇阻論是比較舊的法哲學說,現在談刑法很少會往這方向談,因為實務上沒有太大的效益,甚至還會發生反效果
這就不是良率提升多微小的問題,而是直接倒退良率給執行者看
當犯罪成本都一樣高昂的時候,就會直接把罪行的等級往上提升啊。把人打傷跟殺人都是槍斃的話,當然殺人比較解氣。
如果強制性交跟謀殺都是唯一死刑,那一定就導致性侵後滅口的比例變高。
照鄉民邏輯酒駕都槍斃的話,到時台灣沒事就是一堆飛車追逐撞傷撞死人的新聞。最後就完全沒酒駕了,因為警察都不敢攔車臨檢了
看日本酒駕罰一百萬,坐車的罰五十萬,賣酒的罰五十萬,一年下來新聞就看不到酒駕事故了
senjor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Wildebd: 日本的酒駕罰則也是有撞到天花板的,真要探討起來,台灣的罰則也差不多慢慢改善到收斂值了
台灣不要說賣酒的,連坐車的都沒罰,臨檢還是一大堆酒駕
美國二零年代的禁酒令,宗教道德上正確到不得了,結果是讓黑幫靠私酒大盛開啟黃金年代。不要把人性看得像是單細胞動物那麼簡單。
但實務上不是這麼單純,不同的議題有他的阻嚇的天花板
不同民族性跟不同文化會有不同的罰則,然後會撞到那個社會的天花板
senjor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台灣的酒駕案例已經因為前幾年的修法在慢慢趨向收斂了
當然你說要多做什麼可能會有改善,是有可能,但是就要真的去思考他的效益比了
記得以前綁架唯一死刑的時期,肉票存活率很低......
而且在這之前是不是還要考慮到比酒駕還危險的疲勞駕駛要怎麼改善,或者吃了抗組織胺一些常用藥物造成的疲勞駕駛是不是會更有效益?
因為其實酒駕本身不等於危險駕駛,對酒駕的規範其實已經嚴格到算是民情立法了,已經把喝酒這個因對應到準備犯上面去了,但是類似的行為卻沒有一樣的規範,有點算是炒作 (不過應該很多人不同意
如果認為死刑沒有嚇阻力,跟無期徒刑差不多的話,請去問一百個人,如果他犯了罪,給他選一種刑責,幾個會選死刑,幾個會選無期
senjor: 雖然我同意疲勞駕駛問題也該改善,不過疲勞駕駛的「疲勞」很難做出量化標準吧?酒駕還可以測酒精濃度,但疲勞該怎麼測量呢?
niddhog: 所以重點還是會回歸到在於有沒有意識到自己做的事情是高風險的
現在外國遊覽車有類似黑盒子的東西,看移動跟時間就可以算了
就好像沒有抓安全帽跟安全帶的時代,還是有人會自願戴上安全帽跟綁上安全帶
酒駕只是聽了讓人很生氣,有種『你本來可以不用這樣做』的感覺
但是其實很多酒駕肇事的人,他們的問題在於開車習慣本來就不好了
真的喝到不知道自己是誰的那種,本來就有各種危險駕駛的刑責在等著他們了
現在很多酒駕肇事的,我覺得反而更像是,他因為自己的不良駕駛習慣肇事的之前有喝酒
更多人只覺得快車習慣不好,從不看那些路障跟擠人家後輪的
senjor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沒有真的本來駕駛習慣良好,結果因為酒精亂開車的人存在,只是單純說比例問題
senjor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而且如果要罰,是不是值接罰判斷力跟反映距離不佳的人,不管他有沒有喝酒?
你知道喝酒有這個風險,但你還是選擇喝酒,這個因是你自主選擇的,所以果你也要承擔
不然還有一種就更冤了啊,我醉到連我有去開車都不知道,那我怎麼去迴避酒駕?
所以有固定吃藥的精神病,在懶得吃藥或是不想吃藥後犯罪不會減刑?
那種更冤的要是自己沒開車來,醉到開了別人的車,要怎麼算?可以比照精神病嗎?
Pyrogen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你說的兩種疲勞,為什麼酒駕不能接受,疲勞駕駛相對沒抓得這麼嚴格,主要是量化偵測的問題
飲酒造成生理影響是無庸置疑的,有些人喝酒後可能還會立刻陷入疲累頭昏的狀態,既然這是一定會發生的風險,而且不管駕駛技術好不好都會受到影響,那就應該先預防阻止酒駕上路
既然飲酒會影響腦袋與生理狀況,疲勞駕駛的風險是不是也應該預防? 當然是,但人該要算多累才禁止上路,我們現在很難抓出標準,除非駕駛都已經度咕倒在方向盤上,其他人也很難判定駕駛累不累
如果哪一天人的疲勞度可以用一台機器準確標準量化,到時候就會有新的法律規定出現
Pyrogen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反應速度也未必準確,人的疲勞是累積起來的,長期疲勞可能使人時醒時昏,如果抓到的剛好是他腎上腺素激一下起來的狀況,測完又陷入待機省電模式,也沒這麼容易查覺
一般車上提醒式的電腦輔助工具不用準確,只要能提醒駕駛可能累就好,但如果是立成法規,有可能限制權利或罰鍰,瞬時量化量測的準確度就會被嚴格要求
例如說德國沒有台灣這種酒駕罰則,他們罰的是酒後的危險駕駛
senjor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我可能喝了酒 開車的反應還是比隔壁那個精神飽滿又沒喝酒的人好 那怎麼可以罰我?
因為酒精代謝這種事情和天生體質有關,有的人天生代謝酵素強,生理受酒精影響小,那開車或許不會造成多大的風險
但有的人代謝能力弱,酒精會變成乙醛一直刺激大腦影響判斷,又要怎麼判斷這人有無故意製造他人風險的意圖呢?
法律為了減少「酒精天生代謝強度認證」之類的麻煩事,才會訂出不管大家酒力多好,都應該將酒精造成的風險降低
不管是疲勞還是酒駕,我會認為罰鍰和取締有必要,但不能當最終手段,事前預防過勞或飲酒才是治本
刑法要不要入法,讓其入罪化,沒有很堅持非做不可,因為我也不認為刑法的真正用途或其效益是在嚇阻上
德國也罰酒駕,只是他們採用標準高,而台灣的標準相對低。
BAK 0.03%以上就有機會判酒駕了,BAK 0.11%則是一定會該當。
台灣比較嚴,德國要到BAK 0.11%才必定構成,但是台灣只要BAK 0.05%就夠了。
德國的0.03%應該是還要配合一些危險駕駛的行為吧?
德國處理醉態駕車的具體危險犯方面比較細緻,這是台灣所沒有的。
xiyigagu 德國的相關規定包含抽象危險犯,抽象-具體危險犯,具體危險犯。台灣有抽象危險犯,但沒有具體危險犯相關的規定。
好驚訝,真的有人深深相信「不少人想殺人但是還沒動手就是因為怕被判死刑」。
這種人多半也只是想想而已,沒有死刑不代表殺人無罪,會怕死刑的人多半也怕無期徒刑
取消死刑的國家殺人案下降,是因為整個社會的包容底蘊已經走到另一種層級,當整個社會的底蘊都能珍惜生命價值時,因為憤恨仇視不安而引發的殺人案自然減少。當我們的社會還有人認為「有些人死不足惜」時,就是我們的社會整體包容度還沒進化到那個層級,還需要一段時間。
senjor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這個議題又會討論回 是不是死刑犯從一出生就註定他這個人就是會成為死刑犯。
然後會牽扯到社會責任,人的成長跟教育機會,就變成另外一個議題了...(ry
我個人比較在意判無期的後續
大家多半都知道,台灣幾乎沒有真的關一輩子的,25年就(?)出來了
然而這25年出來後,人事全非也沒工作,輔導機構也沒辦法強制這些人來輔導
最多就是再犯案…嗯…(腦袋當機
senjor: 對壓,是個複雜的議題呢。但總之,回到噗首,從數字上我們的社會確實是比從前安全了,好方向。
繞一圈終於回來了wwwwwww
我是覺得「犯人會害怕死刑而不殺人」這個是不會犯罪的人的想法就是了,會犯罪的人(不管什麼原因)只會想辦法不讓自己被處死而不是不犯罪吧……
對阿,所以說會怕死刑而不殺人的人,本來就不太會殺人XD
刑事執行的重點,是讓受刑人離開監獄之後,可以回歸日常生活、不再犯下刑事案件,即所謂的再社會化。而再社會化的關鍵,在於監獄中進行始受刑人進行社會化的矯治。這就是說,受刑人在獄中,必須要能接受日後使他可以回歸社會的輔導、教育、治療,尤其是讓其能習得、了解正常的對人關係以及適當的生活方式為何。獄中的環境就是一個要特別重要的學習場所。
如果監獄依然根據劣等原則去對待受刑人,等於是矯治人員一方面高唱社會生活應該如何如何,但這些受刑人回過頭來卻仍然生活在與這些矯治人員口中義理完全沒有任何相容性的環境時,這樣的矯治能有什麼效果,就讓人很懷疑了。
搞中華文化的地方廢死殺人會變少,那就直接殺人無罪只要輔導就好了,才不會害犯人以後難回歸社會
反過來說,一律死刑不就好了,反正犯罪的人根本也不會改
一律死刑的問題就是可能造成犯案嚴重化
殺一個人是死,殺一百個人也是死,為了掩蓋殺死的第一個人把其他人也捲進去。
另外就是殺人者本身是被壓迫到逼不得已的情況下也被處死的悲哀
一律死刑沒有那麼好
總之,想要減少殺人案件不是只靠提高罰則或是廢除死刑就有用,讓社會整體能夠更加幸福,給出除了犯罪之外還能走的路。
雖然太過理想就是了。
生活水準的改善,以及倫理學的辯論討論,都有助於犯罪率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