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erlin
6 years ago
[時事]「客人百百種,(做服務業)就算盡了本份也難免惹顧客不開心,但重要的是,別讓一兩位不如意的案例,影響你日後服務其他好客人的熱誠
by很久以前打工前輩的教誨

(現在主流流行的說法是:顧客心情本來就不好,或是期待太高壓力太大,剛好輪到你服務時爆發,遇到這種先安撫情緒再看補償狀況,這不是你的錯,冬麥)
latest #10
kellerlin
6 years ago
雖然我覺得要創作者負擔當銷售/服務的責任有點不切實際…大部分的創作者在場次前一天熬夜過勞,無法正常應對,所以才需要小精靈幫忙賣…許多消費者也是創作者,所以比較能夠將心比心吧…
kellerlin
6 years ago
至於「人際互動的基本禮貌」,跟「服務業陪笑銷售訓練手段」,個人覺得還是要分看…不能因為對方銷售訓練手段很爛,就認為對方沒有人際互動的基本禮貌(有可能只是他剛好累了、或笑起來很怪)…如果遇到客人是討厭職業笑容的,這時回歸基本禮貌來應對反而比較好然後再被客訴對不同顧客態度不一致(崩潰笑
kellerlin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其實打工的大家上班時多半做好遇到「長頸鹿喝咖啡(你只在乎你自己)」這類型客人的心裡準備了(乾笑),沒遇到的話就當今天賺到…
立即下載
kellerlin
6 years ago
不過也會遇到攀親帶故的客人,他希望你的人際互動禮貌是服務業等級,但結帳時又希望你的專業服務能夠算他人際互動基本價…我們只好絞盡腦汁凹到一定消費額度才給他打折這是一個大家來鬥智的概念
kellerlin
6 years ago
覺得真的不要把服務業的要求當成基本禮貌的準則…如果我不會把親友當客人對待,那我也希望親友不要對我這麼做
kellerlin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吐嘈:要求沒有受過服務業銷售訓練的攤主在自願過勞且無償的情況下要有職業等級的人際關係應對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規訓與懲罰
#LONG_LIVE_THE_小精靈
kellerlin
6 years ago
友:要求服務至少要給服務費啊雖然都給老板拿走了,但又不能轉嫁給消費者...
我:我剛在想「本書內含服務費,將補貼小精靈與作者自雇金額」,可是這樣每本書要再加100元耶...
友:挖馬干尬安捏毋厚(我也覺得這樣不好)...
我:丟西咩(就是啊)...
kellerlin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友:這麼說來大家對服務的滿意與否,大概就像是「去倉庫掃貨挖本」vs.「去專櫃挑精選書」vs.「偶像新書簽名會」之間的落差吧...
我:你太精準了吧
友:術業有專攻囉
kellerlin
6 years ago
友:這麼說來,這個客人不曉得你們的行規囉?
我:行...行規
友:不知道互動的內規才覺得被老闆瞧不起了
我:這麼說好像也通...
kellerlin
6 years ago
後續發展:事主跟攤主好像澄清誤會了,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