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 台灣公民 覺得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latest #14
掰噗~
7 years ago
這件事情世界上只有三個人知道(ninja)
Mr.Zombie
7 years ago
啊...啊...
立即下載
轉順~
7 years ago
連消滅國民黨都無力
@.tw.
7 years ago
D
James | 台灣公民
7 years ago
DanDaiSan: 午安....
@.tw.
7 years ago
這個都做不到。
james6604: 根據《台灣關係法》,美國政府成立美國在台協會並在台灣設置「美國在台協會辦事處」。1979/03/01外交部成立對等機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及「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國辦事處」1994年更名為「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各地的代表處。台灣當局在美國及沒有邦交的國家使用「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的名稱,既然美國聯邦公法《台灣關係法》及《台灣旅行法》都用「台灣」的名稱為什麼「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不改為「台灣經濟文化代表處」呢?總統府、行政院及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的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應盡速處理此一黨國時代的誤謬。
台北可以代表台灣嗎?
James | 台灣公民
7 years ago
DanDaiSan: 連東京奧運正名都不敢支持惹, 還談官方機構改名.... orz.....
肥貓偷笑露得清
7 years ago
早午安
James | 台灣公民
7 years ago
wstg007: 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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