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2.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追記]以下是原翻譯版,由於先前有些討論量了所以做保留∼∼
用私聊跟一個商業活動5年的BL作家進行了人生相談的對話,大概是
。從同人作品中被挖掘出道,但是單行本爆死
。作畫跟BL的練習怎樣都沒手感
。努力的宣傳推特跟pixiv、但是怎樣都沒有反應只好忍痛刪帳號
。該手一放放棄這條路、或是再繼續努力下去
關於這樣的內容。
本要是賣不出去大概分成這些理由
「一點都不有趣」
「一點都不有名」
「沒有努力的升溫到顧客會付錢的等級」
有不有趣這種東西到實際看到東西都不能了解,但是對方相信著挖角的編輯者的眼睛,
開始思考怎麼擠出「知名度跟熱度」這種問題。
「努力在推特跟P站宣傳了但是怎麼樣都沒有反應整個很痛苦」
多少都感覺的到這句話攻略的要點
大概該諮詢的作者想要宣傳的點是
「在OO時候販賣的OO雜誌有我的作品趕快過來看喔!」
這種常見類型的宣傳,或派生的東西,大概都很少有著宣傳的效果
宣傳知名度低的作品在世間的眼裡是很冷淡的
「我又不知道,我又沒興趣,再說宣傳實在煩死人了」
請在這些從反對開始的聲浪中開始去想,這些「冷淡的潛在顧客」要怎麼回頭看你的作品,
如何升溫這些客群及探討相關的作戰是必須要去準備的
目前發表的東西、現在在作的連載。有關這些的宣傳都暫時去忘了它吧
首先要在人多主流的地方展現你的手藝,讓往來的顧客關注,最後讓顧客感覺到有趣之後,
才發覺「原來還有這樣的東西在進行阿」到這句話出現後再開始進入本題
最後才讓人開始閱讀你的作品,這是社群網路時代作家的作戰方法。
不是
「如果你翻翻這個作品它保證很有趣的啦!」
而是要從
「有你這個有趣的傢伙(作者)才來看你的作品」
開始。
開始經營自己的粉絲,從你很有趣這點所以過來支援你這點開始,
在宣傳已經沒什麼信用的時代,最強的其實是出自作者自身的娛樂力量。
在網路上中「人多主流的地方」多半是正在放送的動畫,手遊的活動等,
或者是各種話題性的東西等很多種,越多人聚集的地方交談量也會跟著上漲。
即使是奧林匹克或者是流行影片的實況等等可以活用的地方通通都有可能性。
把場子給搞熱成為人氣者吧。
媒體娛樂到底的目的都是使人感到娛樂,諮詢的作者的煩惱通通都只關注在自己身上,
嚴重缺少了如何娛樂他人的這種視點,所以才給予這樣的回答。
首先要讓周圍感到被娛樂到了,人氣跟支援這些全都是後來才跟過來的東西。
因為諮詢的作者「才闖五年」的關係所以當時則勸說了如何精進增加創意功夫這一點。
經營之道
at2的話...我覺得會心率蠻重要的 風格太強烈的原罪就是難以創造讓人硬像深刻的角色 玩梗本身又是另一回事了
up45678: 說的沒錯啊 只是對許多正在追夢的人來說 這可能有點政治不正確
同人作者要兼具藝術家的技術,還要有網紅的親合跟經營能力
重點是實用性而不是有趣不有趣的問題吧
有趣是一般向 實用是成人向
有趣又實用是....
社交障礙表示大爆死,我還是自耕農畫給自己尻好了
所以無論怎樣,想要紅就是得經營自己,全民偶像化才有辦法讓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拿來賺錢ㄅ
現在已經不是埋頭畫就能成的年代.大前輩對我說的話..
只能說現在不只要主修創作.還要副修網路經營,廣告宣傳...等等
那我們學音樂的連創作都不會只能拉古人的作品 ,然後跟其他強者在納進行角力.
❤草莓❤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maetaku: 都靠作者是不行的,都靠出版社也是不行的。
既然都有了商業合作的助力,要思考的不是放手不管,而是如何讓效益更大。(對彼此而言都是)
maetaku: 其實換個角度想.因為網路發達讓個人平台宣傳的效果逐漸高過出版社的行銷效果....所以這也不單單都是出版社的問題...
同人賣三千本是超級大手 但是商業賣3000本出版社只是沒虧錢而已 兩者本來就是兩回事了
說是網紅也許有部分人是 也能夠撈一票沒錯 但風潮過了就會消失了 真的要能夠長久經營還是要做出口碑 畢竟噗浪上k島上甚至網路上不能代表場內所有的客群
也就是說即使網路上罵聲不斷 k島上惡評如潮 噗浪上乏人問津
書也不見得賣不出去
PAIZERO: 我覺得還有個問題是時間
像我自己是畢業很久之後才重新開始跑同人
所以我必須一邊工作一邊畫圖 如果還要再經營粉絲坦白說我覺得時間不夠
我自己也就只有噗浪是比較認真再看
其他平臺就只有PO圖跟一些販售資訊
坦白說實在是覺得有心無力又很難下手
超後悔為什麼學生時代不認真跑 Merufena: 我也一樣,出社會之後才開始自己搞作品
光是工作寫作跟維持興趣就把時間都用光了
不是成為大大真難,是畫圖的人太多了,市場競爭自然激烈
PAIZERO: 我現在大概就是畫圖為主吧
剩下就是找看看有沒有宣傳的機會
創作者也要當斜槓青年
謝謝翻譯
現在的作者不能只是作者,還要是懂得「行銷自我」的作者。
雖然「行銷」這種事情看起來好像很難,但其實作者只要做到一點就好。那就是「與眾不同」──我有,你們沒有。人們自然會聚集到我這裡來。
因此我認為作者只要能找到自己的定位,並且為眾人喜歡,那麼「紅」其實也不是難事。然而「紅」的過程需要一個要件:「堅持」,不論多久時間的堅持。最近的Pianoboy高至豪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堅持自己的「流行鋼琴」堅持了十年,最後才被人們所看見。
找到自己的特色,用大家明白的方法,努力介紹給別人
我是覺得現在的人因為生活的步調太過快速,才會讓人覺得自己必須在二十多歲就要有一番成就。實質上卻不用如此,三十、四十甚至五十以上的人才出名的人也是大有人在。只是自己要在這領域站上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使懶散每天也堅持不懈地持續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這不是每個人的心智能夠達成的。
沒有時間;時間不夠;工作太累;沒有精神;懶癌發作。我覺得這些都是人類給自己的藉口。如果自己真正愛這個領域、這個興趣,那麼不論自己在如何繁忙、疲憊的情況,每天總會努力地為這領域、這興趣給上不論多少的時間,堅持自己要在這領域、這興趣上不斷進步。
植物正在用我們肉眼無法看見的速度成長。人類也是。因此不用跟別人比,自己跟自己比,一天比一天好。只要每天自己捫心自問,能夠抬頭挺胸地大聲說「我今天已經夠努力了」,那樣就行了。
抱歉我打太多字了!如果因此造成各位噗友洗版之類的困擾的話我很抱歉!單純只是有感而發而已!
以前也努力過
但是一直換來的都是各種冷嘲熱諷之後就什麼都不想做了
幫了別人希望他們撥點時間看我的作品
結果換來的是我不看XX
甚至在巴哈po文還被人冒充轉到K島
從那之後我就死心了
沒有一件事情能完成
這年頭真的就是「我們努力到吐血躺加護病房,成果被其他人撿便宜撿光光還連骨頭都不用吐的」(唉
就是粉絲經濟學啊,這幾乎是最近的主流了
作者裁示本體
聽過別人講過
「這是一個全民每個人都是一個品牌的時代呢。」
這是敘述現在進行式的說法真的是很有趣
因為不分行業,每個人都要推銷別人「自己是什麼樣的人,自己會做什麼。」讓旁人了解自己,但要進一步影響他人需要一些手段吧,是這麼想的
我是沒有努力到吐血、也沒有成果被冒充
只是我還不知道文筆之外的努力方法
欸,我知道自我行銷這件事情,但是我就如同文中的作家一樣,不知道作品之外的推廣法,而且我也不認為我有能藉由自身去吸引別人來看作品的特質
滿感概的,認識一些有才華卻沒紅起來的朋友會為他們感到可惜
雖然能讓自己的名氣高起來也是個能力,但有時候該被注重的本質就這樣被蓋過了
有才華卻沒紅起來就是因為沒能讓更多人看見那份才華 所以這噗最原始的意義就是如何讓更多人看見啊
slowpsy: 原來是這個意思,因為我想說多產作家應該是很多例子才對,只是屬於「單一作品極大產量」跟「多種作品產量」,前者像是川上稔,或者像是入間人間/杉井光
路過想說點想法,即使不是社群時代,一位創作者誕生到有名氣,從以前到現在差不多都要龜個10年以上,藝術家從學校畢業才算開始,不停創作、找合作藝廊、行銷自己等等,期間還要想辦法找副業不餓死自己,社群時代只是一個催化劑,每個時代都各有難題,在自己領域堅持才最重要
「有不有趣這種東西到實際看到東西都不能了解」應該是「有不有趣沒看過實際作品所以無法評價」吧
補個原文:おもしろいおもしろくないはモノを見てないので何とも言えませんが
而且行銷是門專業,所以才會有編輯跟廣告人員的工作。
"宣傳知名度低的作品在世間的眼裡是很冷淡的"
請別忘了這個的前提 這是有可能讓人連作品都還沒接觸到就被其他東西蓋掉的
不過我贊成那個編輯的確有失職 不該讓作家獨自面對行銷 這是另一門專業
路過,想說個自己的觀察...
出版社會有專門的行銷人員在做宣傳沒有錯,但是出版社並不會只有某一個畫家,有不只一人,而出版社就這麼多資源,試問他們是否能夠公平地把行銷手段用在每一位畫家作品身上呢?
到後來,其實也不只是讀者會不會看見的問題,而是競爭其實在出版社內部就存在的問題
不管作者本身是否善於經營粉絲或宣傳自己,如果自己有一點基本向外發聲的能耐,至少在沒遇到懂自己的出版社or編輯之前,還有辦法讓自己有能見度
樓上說了我想說的XD
Ewinchen 請問可以讓我貼到自己的噗裡做memo 嗎~
看了文章恍然大悟!其實噗浪上有不少這種作者,還有那種常常辦活動的,原來這是為自己作品鋪路的方法
我記得前陣子PTT輕小板就友過一個事件,一個作者是得獎之後就默默寫稿等編輯跟他拿稿,另一個是不斷的去問編輯出版進度,還有什麼時候能出新書的作者
後來前者的作品好像隔好幾年才出續集甚至斷尾,後者則是以還不錯的進度完稿的例子...
up45678: 當年要不是沒網路,我覺得很多當代就大紅的藝術家如達利、慕夏、畢卡索,丟到今日也早就是網紅了。都是很會經營自己的人。其實古今都是一樣呢。
其實也是包含時代轉變,而能夠因時制宜的人會比較能抓住機會的意思啦....(遠目)
要靠同人生存就要面對"同人"本來的意義,其實他本來就是從同好之間的分享創作開始的,所以以這個為起點的話,基本上就是要找到同好,然後賣自己的作品給這些同好,那怎麼能被同好認同,基本上就是要能吸引同好來關注啊....
如果不想這樣經營,不需要去找同好掏錢就能生存的話,那就是一般的商業創作了。不如說,找到同好,然後經營自己的同好圈才是同人本來的意義,如果要靠同人生存,那就要把這個東西做到更極端,也就變成某種程度上的網紅了,畢竟是以你為中心的同好圈,然後人數多到還養得起你。
目前不少出版社基本上沒有那個能力幫所有作者進行客製化等身推銷(我認為應該要有,但目前就是沒有),甚至反而是採用作者之間互相廝殺的方式經營。
沒有自我宣傳經營品牌的能力?那,找個有能力的幫你吧。
如果目標只是畫開心自耕的話
就不用煩惱經營了
也是有作者超悶的只會埋頭畫自己喜歡的CP,少跟人互動,至少他在那個CP的小圈圈超有人氣,出本都有一定銷量,我覺得這樣也不錯
看每個人當繪師的目標在哪
就前因後果來說的話
會談的作者可能是想回報那位發掘他的人而想努力做宣傳
然後原推主是推特中舉例說
如果真的要做這種宣傳需要的是怎麼樣的方式
所以最後還是對這位會談的作者建議
先精進自己的作品才是重點
您好,關於翻譯錯誤...,因為您剛好沒有精確翻出原推的條件設定那句話,所以可能導致大家無法理解這一系列推文的前提跟原推主的原意,造成爭議多跟討論混亂。真的很不好意思但補充一下推主的此串建議的條件設定
「作品有趣與否得實際閱讀過才能定論,但我就先相信挖掘了這位作者的編輯的眼光(先假設作品是有趣的),以下意見僅針對「知名度與熱度」這個問題。」
盡量照字句翻了,括弧裡那句是我補充的~原文沒有括弧那句
我比對了一下原文 覺得是沒有翻譯錯誤的喔
只是對於這篇文章的切入點確實是"這位編輯者 在對作者煩惱相談後 討論出來的建議 分享給大家參考"
當狀況不一樣的時候可能就會覺得這篇文章不夠受用等等的感受
slowpsy: 對不起,蝴蝶的狀況我稍微知道一點,蝴蝶這樣的大手,專心寫作的收入也不如大家想的寬裕。
現在挑翻譯就要被人質疑還真好笑..
主語錯誤、動詞指向人物錯誤等等可不能只用"漏字"就能解脫吧..
來提個比較明顯的:
観客をさんざんおもしろがらせた後で
「実はこういうのもやってるんですよ」
と言って本命を見せる。これなら読んでもらえます。SNS時代の作家の戦い方です。
我的翻法: 讓觀眾好好的享受過後,才在這時拋出「其實還有在幹這樣的事(商業漫畫刊行中之類)喲」地將自己(想宣傳)的本命拿出來給人看,這時這樣做的話觀眾就會願意去看。是SNS時代的作者的戰鬥方式
和原翻譯比較後段的動作已經很不同了....
arino: 哈嘍~感謝你對於文章錯誤的修正,請問介意我放在噗首作修正嗎?會作日期補充跟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