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簡單不是嗎?人做什麼事情都該是為了自己、或者至少有一部份是為了自己。
如果純粹是為其他人事物而做,那就要有肉包子打狗犧牲奉獻的心理準備啊,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有種關係叫朋友,真的,他媽的大家可以試試看🙄️
朋友關係中如果先喜歡上對方,那就把“自己本身有的、對方可能有興趣的”拿出來給對方看看,如果對方不會因而喜歡上你(這部份)那就算了。
朋友關係中如果先被對方喜歡上,那就直接攤牌吧,有點意思不討厭就交往看看,反之就掰掰。
——不就是這樣嗎?為什麼理解歸納能力要這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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