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備前律師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46
簽約一定要好好簽、看清楚想清楚以後再簽,畢竟除了特別情形以外,契約通常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會成為法律關係裡最重要的基礎,不得不慎。
latest #7
古備前律師
6 years ago
最近每天都在看合約,看到訂得很爛的合約都覺得當事人敢簽下去真的是心臟很大顆,一出事大概很難救得回來。以下簡單列幾項最近的小心得給大家參考:
古備前律師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1. 如果是對方提出的合約,一定要注意看哪些條款會對自己不利,可以設想一些可能會發生的實際狀況,再來看合約會怎麼來處理,以此來評估對自己的有利或不利程度。為什麼會這樣說呢?因為通常寫合約的人會擬定對他有利的條款,一路擬下來可能整份契約對自己壓倒性不利,一定要謹慎。因為即使契約再怎麼不公平,簽下去就代表自己同意,除非有嚴重違反法律或是真的超級超級不公平的情況,不然即使鬧到法院,法院也可能還是會依契約來判斷,必須要好好評估才行。
古備前律師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2. 在簽約時要先往最壞的方向想,設定最悲觀的情況來看。要特別注意合約的退場機制及違約金條款等約定,畢竟簽約時的情況跟到時履約時的情況不一定會完全一致,自己和對方都有可能違約。如果契約無法繼續走下去,有沒有辦法解除或終止契約?要不要付違約金或發生什麼損害賠償?違約金會不會太高或太不公平?有沒有期滿自動續約的約定要注意?這些都必須仔細考慮。特別是退場機制如果很嚴格,那簽約時必須謹慎考慮自己是否真的不會反悔/能繼續履行;如果退場機制很寬鬆,也要注意對方如果任意解除或終止契約時,自己會不會受到什麼損害,需要在契約裡訂定其他條款來防範或保護自己......畢竟契約是雙方自行協議討論出來、最適合雙方情況的條款,沒有什麼絕對好或絕對不好,所以一定要依自己的情況好好考慮清楚,再將自己的考量反應在合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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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備前律師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3. 簽約時有疑問要先問,能議約就議約,盡量協調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公平條款。如果不具備能議約的實力(比如對方擺明不簽就拉倒,或是更常見的定型化契約=像銀行信用卡或保險公司那種制式化契約)就要在簽的時候多加考慮。
古備前律師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4. 如果不知道契約該怎麼簽,可以參考政府機關公布的契約範本。
契約書範本 |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比如上面的網頁,內政部有提供5.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裡面還有簽約注意事項,提醒要確認簽約雙方的身分等等。這一點還滿重要的,比如說要確認對方有沒有資格或能力簽約(是否為無法自行負責的未成年人、於買賣或租賃時是否為該項東西或房屋的所有權人),或是要留存對方的真實基本資料(姓名、住址、電話、身分證字號),以防最後找不到人。我個人滿建議在比較重要的合約(比如租房子)留下身分證字號,到時要上法院時會需要用到(不然法院不知道你要告的是誰,只有名字是不夠的),簽約當下可以請對方拿身分證來核對,避免對方留下假資料。
古備前律師
6 years ago
5. 因為定型化契約十分常見,為了保障無法議約的消費者,法律上對於定型化契約的解釋會以保護消費者為基本立場(可以參考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但要注意的是這些規定都只適用於消費者和企業之間的締約,如果不是消費者,簽訂制式契約就要格外注意囉。
古備前律師
6 years ago
6. 最後補充:如果要簽訂較為重要的契約,建議可以請律師審閱契約或代為草擬契約,律師會幫忙指出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點,提出未來可能會產生爭議或引起糾紛的部分予以修正,不過當然還是要衡量情況量力而為。特別是公司的情形,請律師幫忙擬一份契約稿當作未來固定業務的範本,其實滿划算的,不然到時產生糾紛再來找律師只會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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