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觀點 #文學
月涵文學獎第 30 屆-散文首獎-醜女
先說,我不喜歡這篇,我喜歡的是29屆的我要在上風的地方做一個吸煙的動作 |月涵文學獎第 29 屆
以及這傢伙美麗的極限 | SOSreader但是因為看到有人在討論「醜女」這篇,於是也來貢獻一個角度的賞析。簡稱:今日廢文
【賞析】
本文很重要的一點是,「反諷文學」。不是因為不懂而說幹話,而是因為「懂」而「模仿混帳講壞話」。不這麼講幹話的話,就不能凸顯出這個混帳有多智障。所以,你不能要求反諷文學說正確的話。
正如奸商不會說「我要把所有的財產權捐給弱勢」,而是要大放厥辭說「反正你們的健康就像隱私一樣,被偷了以後也不會少了一點」,希特勒一定要說「我就是要殺光猶太人」、川普一定要說「我就是要蓋牆然後叫墨西哥人出錢」、金正恩一定要說「我要用核武讓北韓再次偉大」、色狼要說「被我幹一下又不會少塊肉」一樣。
這些事物之所以讓我們厭惡,是因為他們講幹話。如果拿掉了幹話,我們就不會厭惡他。所以在一個闡述厭惡的反諷文學裡,不能沒有幹話,也就是說,一定要講幹話。
把這篇文章濃縮起來然後找個核心概念的話,可能會是「社會期待」(社會的價值觀)。
社會期待→認為人有三種性別:女性,男人,醜女。醜女不是女性,所以不在女權的保護傘下。
社會期待→女性就該學習儀態,男性就該學習數理程式。醜女不是女性、也無法成為女性,所以只能學習怎麼以男性的方法生活。
社會期待→妳是醜女,所以「別人吃妳豆腐是抬舉妳,妳該跪恩心存感激」,妳應該要這麼想。
社會期待→被強暴的女性其實很歡愉,所以主角也這麼想像。不過你覺得她真正想要的究竟是被強暴、還是被肯定或被愛?
然而剛剛說過了,「被強暴」是一種「肯定」,醜女想要被肯定,所以醜女也希望有朝一日能「被強暴」。這是一種令人絕望的謬誤循環,就好像你覺得死命孝順父母,他們就會回應你的愛一樣。
「關於那些加害者怎麼往花瓶裡…」,講得白一點就是,關於那些色狼怎麼對女性(花瓶)吐口水與侵犯(吐精液)。「摔落」是「跳樓」的意思。被侵犯的女性就算怎麼痛苦地產生心靈創傷而成為滑稽的病人姿態、或者直接跳樓粉身碎骨,最後都會被大家當成茶餘飯後的話題來娛樂。(當成齏粉熬湯,死了還要被榨乾剩餘價值)

因為是性別是醜女,所以從來不屬於女性,因為從來不屬於女性,所以也對這個族群很難產生同理心與了解。所以就隨著社會期待、以及學習著男性的「生活方式」(社會期待)一起說:「被強姦是種抬舉」、「一定是妳不端莊不小心」、「這我可以」(我想強姦她)。
「流出石榴汁」可能是在暗喻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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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一直站在上風處去批評作者「不懂事」、「講了不尊重的話」,我覺得是很冤枉他的。打點不在這裡啊各位大大。
我希望各位可以停止對這個打點的攻擊,就像你們不會拿著刀去捅電影院螢幕上的希特勒然後大喊「快跟猶太人道歉!你怎麼能講這種種族歧視言論!你以後就會後悔了!」一樣。
這種時候,只要拍拍手讚嘆「哇,這個演員怎麼這麼厲害?把希特勒演得真的讓人歸懶趴火耶。」這樣就可以了。
我覺得俗話形容得非常生動:「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子。」
好了,我說完了。我還是比較喜歡後面那兩篇。(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