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爸爸最後只看到阿非臉上的傷、胸腹部的槍傷,還有這一張18106的費用單據,之外沒有其他了。如果是我,我會怎麼作?我想不出來,作為一個運動者,我知道怪罪警察,怪罪現場的救護員都於事無補,我們應該去想,如何在制度上避免下一個阮國非的悲劇再發生。但是如果我都無法克制的充滿了滿滿的恨,家屬能怎麼思考整件事?」
「禮拜六救護車影像出來後,阮爸爸看完暈倒送醫院。妹妹一直說,我哥哥在那裡血很多一直流,為什麼不先救他?」
下午一個跟我們家有生意往來的原料供應商來家裡,一直引述電視上媒體記者的報導跟奶奶說「不要讓外勞太自由,不然他們就會作怪」
當下很想把手上揀到一半的韭菜往他頭上拍下去
之前他們固定星期天會在北車廣場聚會 我剛好在旁邊買肉乾
就有聽到一個阿桑對她旁邊的人說 "他們這樣聚在一起是怎樣 可以報警驅離了吧" 之類的言論
當下真的很想把肉乾砸在她臉上嗆她
....他們也只是和我們一樣的人而已 為什麼要這樣看不起人..?
我也抱著中立的想法,因為見太多明明就很兇殘的人在他父母口中都是我兒子很乖(先不論國籍
我覺得這篇文講得太煽情了,實在不利於別人理解事實...
如果要說充滿著仇恨的話,對岸那邊很多至今仍為了南京大屠殺充滿仇恨的分子在
有好雇主也有壞雇主,當然外勞有的比較認真,有的大概就比較隨意這樣,不過很多雇主是能省錢就省錢,而且真的是很無情,我們公司有一個菲律賓外勞,在我們公司待了9年,很勤勞,工作能力不錯,他9月底就要回去,
但他還要繳房貸,所以希望能留下來,偏偏仲介不肯給他介紹工作(仲介沒錢撈所以不肯介紹)他自己找工作的話,
需要人寫介紹信,結果主管們也不肯幫忙…=_=#
幸好他現在找到工作d^_^b 希望他之後的工作順利!!
以現有的報導資訊綜合判斷可以知道的是,問題肇因於警員人力、非致命武力訓練、配發器械品質都不足,這個體制性的錯誤不是「去找出誰對誰錯」就可以忽略的。
我想這也沒辦法,我們要尊重他人歧視的自由,以及選擇中立的自由,唉,互相尊重,真的很難。
再怎樣也不用開槍開到死吧
警察開槍的自由???
畢竟要尊重選擇立場中立,所以我們也要尊重警察開槍的自由啊,唉~
因此我們也要尊重歧視外勞並且還不能開口直說歧視的自由~是哦,這些都是自由,我們要互相尊重這些自由。
而且更根本的事情也不只有警察要做
移民局跟人力仲介有沒有教他們遇到警察應該怎麼做?
kageo: 先不管有沒有犯罪事實 不要掙扎 有很難嗎
在某些移工的國家警察可能是黑道代名詞,你遇到黑道而且還是拿槍的黑道要抓你,跑不跑?
你都先入為主把警察當黑道了我還要說什麼
你可以試試看路邊臨檢的時候這樣嗆回去
不要只會鍵盤嘴砲
我都說在某些移工的國家了,看樣子我們教育真的要先提高白話文閱讀能力
我也覺得你的轉移話題之術等級點的了不少啊
我從頭到尾講得就是台灣警察阿...
不配合就好幹嘛跑?人民本來就有可以不用配合臨檢的權利你不知道嗎
別國的警察干我屁事 站在台灣的土地上你就算是FBI你還是一般人
先轉移話題再指著我的鼻子說白話文不好
難道在台灣打死移工的人是公安嗎
本來就無解啊
岔開話題的人又不是我

你講這種話我當然會認定你在說台灣的警察是黑道
如果這噗有人在講國際刑警我輸你好不好?
sk134755200 「才能對民眾臨檢,若不符上述要件,民眾有權拒絕臨檢。」我有說錯嗎?我哪裡提到我推理能力連檢察官都要甘拜下風?
所以我就說了不要掙扎啊.......
前面嗆那麼兇後面又說警察黑道要跑
矛盾大對決?
墨冰
8 years ago @Edit 8 years ago
這噗真讓人看了覺得很有趣,我覺得有些人就老實了說吧『是外勞的問題阿,如果沒有做錯事幹嘛心噓呢?沒犯罪就好好的不要抵抗阿,法律跟警察會還你清白的。』
我猜閣下根本不知道TIWA以前做過什麼、台灣的東南亞移工受到怎麼對待,就業服務法35條到底是什麼
kageo:

...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
只要掛上警徽的人就是黑道?
怎麼辦,以我的能力做不到說文解字還有分析拆解我自己的句子
另外也推薦點進陳秀蓮的FB,她分享了很多TIWA過去處理東南亞移工荒謬遭遇的實務,如果真的不確定發生什麼事情,追蹤她的FB是你最棒的管道
kageo: 事實勝於雄辯,TIWA粉專下面發表訊息也是很多這種人,我認為不用一般見識
inckice 我只是以為我的用詞應該不難,句子也沒有什麼高深的隱喻,怎麼
我不能理解你貼這個給我幹嘛
我只要你解釋你接在我的話後面說這句
"在某些移工的國家警察可能是黑道代名詞,你遇到黑道而且還是拿槍的黑道要抓你"
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看完那篇文不覺得跟你的論點有觀系
今天也看到陳臉書說有同在他國的台勞很能理解在別人國家工作的處境,所以願意捐款付擔醫療費用就很感慨。
人吼,真的不能只站在自己立場看事情
還是你覺得
在台灣 不配合調查 不要掙扎 不要反抗
就會被警察打死?
inckice 我完全不覺得這種小說文章對警察、移工、本案以及整個制度有什麼意義,我們連案情都還不清楚就有人影射台灣警察是黑道了,能討論啥?
我才覺得你根本沒看我講什麼吧
我說仲介要教移工 不配合調查沒關係 不要掙扎不要反抗
你前面有看嗎......
sk134755200: 我其實滿訝意你覺得這種文章該被稱為小說,那麼怎麼樣的文章你認為可以增進大眾對於這件案子的認識?想請問能不能推薦一些,我也想要更了解這件事情
畢竟我看到的管道是TIWA員工接觸阮家以及跟警方周旋之後一些心得以及會內好友分享的聊天,我想我可能站的立場太重了,沒有辦法
看清全貌
仲介本身就是剝削移工的兇手之一了,還想要他們教育移工?
而且把人帶進來就要有把人安全帶回家的責任
這也是修法的方向之一
我是指.........移工對於仲介的反應............
說到修法就有趣了,林淑芬之前也提過要修法改善移工權利,結果被仲介恐嚇耶
而且TIWA臉書之前還有被仲介瘋狂私訊騷擾/去調解勞資糾紛被仲介打,沒肢體接觸被仲介指著鼻子嗆沒事我也要告你,告到你怕
不過這次是多虧了仲介,阮父才申請到簽證來台的,這點要感謝這次的仲介願意協助,但也僅此而已
只站自己立場看事情有什麼問題......
沒有公布完整影像之前兩邊都有可議之處啊
我只看到片段 我要從警方開始通報的地方開始看...
而且要把所有的正在拍攝中的攝影錄音器材全都公布出來
不然你還是繼續幫勞工說話
我還是認為你有鬼打牆的疑慮
(明天也會針對這個部分作重申喔,畢竟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修法跟徹查這件事情的始末)
那你要不要收回我白話文有問題的那句話?
分明就是你自己岔開話題
(所以現在的話題變成噗浪第4屆道歉大會了嗎?那我就先離席了,希望大家能夠多多關心這件事情,趕雞!)
畢竟在看過才幾個月前就有只是長的黑一點穿的隨便一點的學生,在已經報上姓名學校仍被警察當外勞上銬強制帶走,在知道警察辦案自由心證空間很大,在了解移工這個身分在台灣人心裡依然有許多歧視,在了解事情經過後我選擇幫移工講話這當然是我的立場,又不是什麼都不知道只憑移工跟警察身分就下定論
因為你以為看到警察不要跑很正常,我只是告訴你在他們的國家不要跑是找死。如果我不說你會知道越南警察這麼黑嗎?
你以為只有越南才黑嗎
東南亞跟中東都黑得要命了更別講中國那堆城管
歪別人話題還硬要凹他國警察
我就說了仲介有責任要教好
你也要說仲介有不少都是黑心的
我講什麼你都要反
那請問你有沒有提出什麼好的建議?
講出事實為什麼就是反你?你如果無法接受反面意見可以先說一聲
那你贊不贊同仲介有責任教好移工 移民局有責任監督仲介
仲介有責任要教,那沒教的呢?怎麼罰?怎麼知道他們有沒有教?
我問你也是討論啊,因為我想不到方式可以讓仲介不要恐嚇想改善移工權利的人,這樣才能修法啊
polarbear266 我知道啊,所以才能看出來他其實不清楚移工有適用的法律只是不夠好才會再跟我要草案,所以林要修的時候才會被恐嚇

想解決問題也被人說是話題掉轉 我還是不要留在這裡好了
而且啊,自己提出仲介要教就要想我上面提到配套措施啊,教遇到警察不要跑很理想但現實沒這麼好嘛
(說真的啦,口口聲聲要證據、全貌、和平理性中立的,通常不會出現在現場,或者之後的聲援隊伍裡面,不用太認真)
你是講贏他了,可是到頭來支持你的論點的人大概也被嚇跑了
當然不用認真啊 我只想解決現在的問題
你們專門製造問題讓我解決
我還要不要睡?
連試都沒試過就說想不到解決方法
然後就丟給別人解決
我還不睡到天亮給你看嘛
怎麼後來變成吵架了OuO
我是覺得,事情在台灣發生
就不用提到其他國家的警察怎麼樣吧?
他的國家警察很壞我可以理解
但是這是在台灣發生的啊
就上面噗友貼的新聞來看
我覺得移工和警察都有錯
讓我衝擊的,就只有開9槍這件事
痾...建議兩位可開私噗討論,勿偏離噗主原本希望分享的話題
執法一定是過當,但是去合理化移工跑掉不對吧。可以說他們得到的資訊或教育不足以至於無法做出正確判斷,但是不會讓這件事變成對的……
在說法律的時候就要說法律,說理的時候就說理,要訴諸情感或同理心那是另外一回事,混在一起不會比較好
插一下,我不覺得那是合理化移工跑掉,那只是闡述他們的困境而以
畢竟這樣的現象是存在的,而且不但層出不窮也沒有會改善的跡象
我很好奇到底為什麼有一堆人看不懂阿殘指的是「他國人民對本國警察的恐懼印象會在不了解的情況下複製到台灣警察上」?
而且真的不要以為台灣警察體制就是什麼好東西了行嗎(白眼
開個罰單被人拿菜刀砍成叉燒
關切夜店騷動被人圍毆死
我該去勸我表弟別讀警校了,很危險,又沒有人挺
沒人挺是不至於,上面不是一堆嗎。不過是真的建議別念啦,要被學長欺負還要被學校教笨,很倒楣的。
說真的挺警察不代表要無視體制問題啊,另外因為警察需要支持所以什麼都是對的那不就變成盲挺說好的理性呢
說要挺警察的怎麼不挺一下被現役員警嚇到退學的警專生、怎麼不挺站出來爭取警察組工會的警察?
就承認自己只是想挺那個想象中警察就是不可質疑正義的價值嘛。
@@" 覺得執法記錄沒有公佈,就不能怪民眾倒向受害的外籍勞工,想聲援的朋友可以去現場聲援,因為事實就是人死了、沒有執法過程、家屬要的就釋清楚知道怎麼死的、如果有人要負責誰要負責,更高的角度應該就是移工與仲介相關的法案修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