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ger_: 回到你的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做為『民主國家的公民』,至少要試著去了解幾個重點。(別說沒資料... 古今台外資料一堆阿...)
1. 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的相輔相成案例 (ex: 瑞士等等... 一堆)
2. 代議民主的流弊 & 制衡手法?(ex: 經過一次性的選舉,把持國會與行政機關後,便可謊稱任期內所有
失施政 or 不做為,都是代表多數民意,此時如何確認真正的多數民意?且能借直接民意的展現發揮一定的強制性?)
3. 最後才是看台灣是否有代議民主的問題?目前的公投法,能否實際發揮公投展現直接民意的效果?那麼修法主要是掃除哪些鳥籠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