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_DD: 午安, 其實都有,知道你不看內文的,我節錄一段

「指導價」之所以能夠順利執行,歸功於德國施行之「執行威懾機制」。德國法律規定,對於房價、房租超高乃至暴利者,地產商和房東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地產商制訂的房價超過「合理房價」的20%被視為是「超高房價」,根據德國《經濟犯罪法》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為。購房者即可向法院控訴,若房價不立即降至合理範圍內,出售者將面臨最高五萬歐元的罰款。若房地產商制訂的房價超過50%則為「房價暴利」,更是觸犯了《刑法》,出售者將受到更高罰款,甚至最高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這對某些妄圖謀取暴利的開發商、炒房者而言,其威懾作用更是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