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設定】劉書記主持劇本/劉善俠敘事觀點特殊用詞對應表

【分類凡例】
[規]規則類用詞:針對劇本運行規則所定的用詞。通常在場外出現。
[劇]劇本類用詞:針對特定劇本、事件或關係所定的用詞。場內、場外俱可出現。
[術]術語類用詞:針對世界觀、泛用設定或現象所定的用詞。通常在場內以角色觀點之形、或在場外以設定討論之形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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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詞(規則類)】
*判定:猶「檢定」。
*業值(Carma Point):正名「因果點數」。
*等效(Equivalence):猶「視作同等」。
*技能共效(Skill Synergy):在技能判定時特別加計其他技能等級的場合。受惠於共效的技能稱「對內共效技」,用作加計之技能稱「對外共效技」。
*同本業技(Vocational Equivalent):又稱「本業等效技」。在角色初期配置時期,已達到Lv. 3的技能,包括母語及首外語在內。其與本業技的分別在本業技由角色選定而通常只存在至多一項,本業等效技則無關角色意願而自動因符合條件而成且原則上不具數量限制。
*等效母語(Mother-tongue Equivalent):一切等級達到Lv. 3的語言類技能,不論其屬角色的母語及首外語與否。
【主要用詞(劇本類)】
*時空背景:[劇]劇本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人類紀元:[劇]猶「全新世紀元」,簡稱「人元」或「HE」。等效於後推10000年之公曆,又在正負年份間設零年的紀年法。
*實時(Realtime):[劇]在劇本中,指以角色所在觀點為準的時間尺度。
   (Real Time):[規]在公告中,指以中人觀點為準(即現實世界)的時間尺度。

【劇本用詞】
*司徒裂地陣:[劇]司徒修明在「聖誕精靈案」中所設,藉地表破壞實行恐怖攻擊之法陣,亦可指「聖誕精靈案」事件本身。
*薛定諤:[劇]「薛丁格」之同物異譯。
*異種兵器(Exotic Weapons):[規]泛稱未列入參考、或不能列入參考的一切兵器,包括臨時製成的任意兵器。對應技能為<兵器:異種兵器>,用以補替不存在受訓者的兵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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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外技能(Unlisted Skills):[規]正名「其他技能」。指角色自創而非出自初期技能表的一切技能。第一期已知表外技能共有8項。
*特有劇情(Idiosyncrasy):[劇]在正式劇本之外,另行設定的過渡劇情,通常為導入背景或楔子而設。異於正常劇情的間幕(Intermezzo),此處的特有劇情的一切行動並不會影響角色參數,亦不會影響角色的行動紀錄。
【規則類:判定規格表記】
*豁免:[規]判定成功時視作成功豁免不利事態的判定。
*逆豁免:[規]判定成功時視作豁免失敗的判定。
*身體傷勢:[規]因體力值過低導致的減值修正。有小破、中破、大破之分。
*理智傷勢:[規]因理智值過低導致的減值修正。有小破、中破、大破之分。
【劇本類:事件類別】
*準案件(Quasi-Case):[劇]影響小於主線案件的事件。通常對應於薄明劇本的節日活動或不屬主線案件系列的同級事件。
在預測局發言人觀點行小數編號,且不會有整數編號;在劉善俠觀點則行分數編號,取近似於發言人所採的數值。
*沉思(Musing):[劇]對應於不同事件的感想、聯想、相關的後續劇情,預設僅以個人觀點形式出現。
*薄明規則(Hakumei Rule/Hakumei System):[劇][規]經《薄明事件簿》之製作群開發,並用以於同名企劃運行的遊戲規則。
*薄明劇本(Hakumei Scenario):[劇][規]存在於《薄明事件簿》世界觀內之一切人物各自觀點的正史及相關事件。
*會心:[規]猶「滿骰」或「大成功」。
*痛恨:[規]猶「空骰」或「大失敗」。
*__系判定:[規]以指定素質類型為主素質的一切技能判定,以及指定素質之判定,以對應素質之名表之。
*__類判定:[規]屬於指定技能類別,在此之下分設專科(以需要各自分配技能點者為一項專科)的技能判定。
*文學本業突破:[規]將母語及/或首外語的技能等級再往上提升的情形。探員的職業須符合「文字工作者」的類別,且具備<知識:文學>Lv.3作為其本業技。
在劉書記負責主持的劇本下,業值(CP/因果點數)的取得途徑目前粗分為三類:
 *神速:[規]調查階段內,於尚餘充足行動點數時提早完成調查所得的業值。
 *澈悟:[規]透過取得線索、完成推理、解謎等與情報有關的途徑取得業值。
 *勇蹟:[規]透過推進劇情、完成支線任務、參與戰鬥等其他途徑取得業值。
【延伸視聽:「人類紀元」】
A New History for Humanity – The Human Era
【劇本用詞】
*谷泉仙之亂:[劇]猶「宜蘭海邊宿營案」。
*煙火太后(Pyrotechnic Empress):[劇]猶「煙火阿嬤」,兼指同名神祇及案件自身。
【術語】
*戲劇法術(Theatric Spell):[術][規]在任意形式的戲劇場景之內出現,並可以法術的形式傳承的特殊能力。戲劇場景包括但不限於舞台話劇、電視或網絡劇集等影視創作。
*跨學派法術等效(Inter-type Spell Equivalence):[術][規]學派相異的法術可以達致幾乎相同的效果,甚至可以達到可見規格一致而無從單憑表觀辨識。喻為「殊途同歸」。
*潛在文物(Potential Artifact):[術]一件重大事蹟所圍繞的關鍵物。具有足以生成文物的潛能,但未確定文物效力,亦未確定是否已生成文物。
*準文物(Quasi-Artifact):[術]本來具備生成文物之潛能,但不足以成為文物的有形固態人造物。其與潛在文物的區別在於準文物的能力已被確認不足生成文物,而潛在文物則處於未確認能力的狀態。即使如此,準文物仍有可能於將來因為力量繼續累積而成為文物,或因其本來的力量而成為專屬法器的秘法素材(例如可用以增強召喚法術的巴比倫泥版)。
*假想理智判定(Hypothetical Sanity Check):[規]主觀理智衝擊成立,但不會或不足以造成理智傷害的場合所作的理智判定。其推定理智衝擊強度仍能以理智傷害的程度衡量,但此理智傷害不會生效。
*總加權值(Total Weighted Value):[規]將素質與技能一併計算,以衡量人物在六種能力值上的偏重之準則。將一點素質值換算為三點技能值後,將同一能力值的兩者各自加總,得出以技能值為單位的六項總加權值。總加權值準則不適用於學習法術所消耗的技能值。
*私人判定(Private Check):[規]僅為角色演出參考之便而作出的判定,不會算入成就與稱號統計。有時會在別處進行。
*法術倫理(Arcanoethics):[術]置諸法術乃至其他超自然現象之應用的倫理道德原則及對此原則研究的學科,屬於應用倫理學的分支。同屬應用倫理學的其他學科包括置諸現代科學技術的科技倫理學(Technoethics)、置諸生物醫學的生物倫理學(Bioethics)、置諸電腦通訊領域的網絡倫理學(Cyberethics)等。
*文物反查(Artifact Back-track):[術]透過世上發生的重大事蹟預測文物誕生,由此提早回收可能出現的文物、或提前部署回收潛在文物的戰略。文物反查之標的物又稱「潛在文物」。由此衍生的文物收集流程又稱預測性文物回收(Predictive Artifact Collection),因為文物誕生在本質上不可準確預測,而不在文物回收戰略的主流。
*術法犯罪(Paranormal Crime):[術]又稱超自然犯罪。利用或牽涉超自然現象,或以超自然現象作為執行手段或輔助方法的犯罪行為。
*術法犯罪學(Arcanocriminology):[術]將超自然現象納入考慮的犯罪學,兼指針對術法犯罪的研究學科。
*救世軍譬喻(Salvation Army Analogy):[術][劇]以救世軍的定位類推至預測局,藉此描述預測局定位的譬喻。救世軍乃架構比照軍隊的慈善組織,預測局則為架構比照政府機關的神秘組織。如同救世軍不具正式的武裝力量,預測局不在表社會的政壇具備正式的執政權力。
*聖物間距直徑(Relic Interval Diameter):[術]已知在世界上所有同一概念的文物當中最多可以存在一件X級文物(又稱聖物),或因約定俗成之故,而將所有同概念文物當中威力最強者定義為相應概念的聖物。
 然而假設在宇宙範圍內有多於一個文明的場合,又假設宇宙範圍內的每一概念只能各自存在一件聖物,人類文明(此處指銀河系中名為「太陽系」的行星系統內第三行星為主要據點的文明)將難以獨佔所有概念的聖物,尤以宇宙中複數文明共同擁有的概念為甚。
 若將「每一概念只能各自存在一件聖物」的範圍縮減至一個文明而非一個宇宙,則每一文明所擁有的概念俱可在該文明中生成一件聖物。而各文明各自擁有的同概念複數聖物之間的距離亦將接近相應文明主要據點間的距離,且可由德雷克公式間接推算,此距離稱聖物間距直徑。
*專注公差(Concentration Tolerance):[術]從工程學挪用公差概念置諸術法專注狀態所得之類比概念。其定義為施法所需專注狀態下,允許執行而不致解除專注的行為範圍寬窄,可以兼為術士修為深淺的衡量準則之一。鑒於不同法術所需專注程度以及術士朝向特定類型法術特化的方向俱有所不同,客觀比較複數術士的專注公差應以全體當事者俱具有同樣相容程度及修習進度的同一法術為準。
*專注強健性(Concentration Robustness):[術]從系統科學挪用強健性概念置諸術法專注狀態所得之類比概念。其定義為施法所需專注狀態下,所能面對的外部妨礙而不致解除專注的範圍寬窄,與專注公差同樣可兼為術士修為深淺的衡量準則之一。專注公差以術士可以執行的動作為主眼,專注強健性則以術士可以承受的妨礙為主眼。專注強健性之客觀評核標準除用以評鑑專注公差的所有標準外,追加妨礙行為一致的準則。
*原初文物(Primal Artifact):[術]特定文明之內,牽繫特定概念的文物當中已知最早者。此定義僅以文物所屬時代為依據。原初文物未必兼為同一概念之聖物,前者為時代最早,而後者為機能最強、且同時受文物知名程度、文物相關事蹟影響深遠與否、以及文明成員意識對此概念的集中程度影響。
*人間聖物(Living Relic):[術]挪用聖物定義置諸人類或其他具備靈智的生物,又以「人間國寶」從無形文化遺產類比至聖物概念所得之稱呼。泛稱於其所屬文明中在特定範疇之能力最強者,或特定範疇之概念所貫徹最為徹底或極端者,因此可隨時代替換。實例如七種由國際秘法學會定義的成就範疇之「奧秘七賢」、各自於辨識四種神秘現象的能力居首之「神之眼」四人、以及各自於八色相專精而威名昭著的八名怪異合稱的「八色大妖」。
*最高級文物替換(Supersession of Superlative Artifact):[術]特定文物從其他文物取得或被其他文物奪去最高級文物(Superlative Artifact,目前已知有原初文物或聖物兩類)地位的現象。在原初文物的場合因更加早期的文物發現而發生;在聖物的場合又稱最高級文物競爭(Superlative Competition of Artifact),因集體意念投向轉移或文物的概念變化而發生。同一概念可類推至人間聖物,但在此場合則通常稱為「繼承」或「繼任」(Succession)。
*文物另類應用(Alternative Use of Artifact):[術][規]對已知主要機能的文物使用另一種方式啟動,從而觸發其異於主要機能之另外能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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