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市值15億// 救國團房地 判還國家確定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產權國有 須付5千萬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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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台北市松江路黃金地段的救國團總部「志清大樓」房產,長期遭救國團占用,最高法院昨判決救國團應返還國有土地,全案確定。(記者簡榮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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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這次在台北市w

#國有地 #黨國不分霸佔國有地 #黨國體制占用公有地 #KMT國民黨黨產 #轉型正義 #土地正義 #國產署 #國防部
latest #28
掰噗~ says
7 years ago
說好不提paper的 (p-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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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ON-swn002
7 years ago
雖然勞工權益這部份我認為一百年內大概沒機會改變....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位於台北市松江路黃金地段的救國團總部「志清大樓」房產,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但長期遭救國團占用,國有財產署七年前興訟索討此國有地,最高法院昨判決救國團無權占用志清大樓一至五樓、地下一、二樓共二○八七坪樓地板面積,應返還國有土地,還須回溯從一○○年八月五日起,按月給付租金七十六萬多元至返還房產為止,至昨天為止應支付五一三八萬元,全案確定。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救國團回應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不瞭解內容,因此無法評論。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房產業者指出,依最高法院判決結果,救國團占用志清大樓共二○八七坪樓地板面積,以目前周邊商辦行情每坪六十五到七十萬元推估,總價值約達十三.五億到十五.六億元。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總部2千多坪 國產署追討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救國團總部目前使用志清大樓三至五樓,一、二樓則由救國團等三家公司一起使用,中央社使用六至八樓,榮工公司使用九至十四樓,本案國有財產署訴訟標的是一至五樓、地下一、二樓由救國團占用的部份。因志清大樓位處北市松江路上商業辦公精華地段,又位於捷運站旁,土地價值不菲,屬北市黃金路段之一。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國產署提告指出,救國團原隸屬國防部,民國五十八年間雖解除隸屬關係,其業務仍受行政院監督,國庫也撥款給救國團興建志清大樓,因此當年救國團雖提供原址土地與中央社、榮工公司合建大樓,但救國團分得的樓層與土地仍屬國有,指救國團無權占用,訴請返還國有地,應支付五八六五萬元,並追討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每月九十七萬元。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救國團辯稱,與國防部或政院無隸屬關係,堅稱志清大樓現址土地,是救國團透過自費購買以及他人捐贈籌得,所以分得近三成的所有權,但因為當年未取得法人資格,無法登記大樓所有權,才暫時將大樓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台北地院認定志清大樓六十八年由救國團、中央社出地,與榮工合建而成(七十年完工),救國團有合法分管約定的使用權源,非無權占有,判國產署敗訴。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救國團上訴 最高法院駁回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但高院認為,政府當年出資興建志清大樓,產權屬國有,教育部將本案志清大樓無償提供救國團使用,雙方屬借貸關係,國有財產署有權提告要求返還,因救國團提不出合法使用權利的證明資料,救國團屬無權占用,改判應將大樓相關土地返還國產署,並按月支付不當得利,自一○○年八月五日起,按月給付租金七十六萬多元至返還房產為止。救國團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昨將全案駁回確定。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引用結束=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才一個禮拜前w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swn002: 往好處想是這幾年民眾比較會站出來講、行動、抗議陳情了,現在重點就是要讓左派政黨興起,然後政府要有魄力別再被財團牽著走。 = = 當然還有要消滅國民黨。
JDON-swn002
7 years ago
T680: 對啊,但是勞工團體現在就想先把民進黨消滅呢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沒辦法,國民黨混在裡面,外加網軍跟黨工都會把握機會配合黨政媒聯軍的攻勢在網路上拼命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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