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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不要吵
10 years ago
因為最近公司缺經紀人,加上聽過幾位業師的分享覺得這部分所有創意工作者最好都需要知道,
所以決定偶爾來發個圖像授權小知識(?)目前暫定要發這些~
1.合約的重要性
2.圖像授權與買斷的差異-觀念篇
3.圖像授權與買斷的差異-不專業法律篇
4.還沒想到(?)有想知道的可以偷偷跟我縮
------------------
【大家都看得懂的圖像授權小知識vol.1:合約的重要性】
內收喔~
latest #24
不要吵
10 years ago
相信大家都作過這樣的案子:
媽媽的朋友介紹的早餐店DM設計、哥哥的大學同學的餐廳美化、阿哩不達週報的四格漫畫繪製……
不要吵
10 years ago
我也接過,可是你當初的我沒簽過任何一種形式的合約。
而台灣的業主,沒簽合約就會當你是賣斷給他。
不要吵
10 years ago
他可以拿你的圖去印成幾萬份商品外銷而你拿不到任何一毛錢,
把你的圖拿去大圖輸出當成公司十年回顧展也無法拒絕,
他把圖拿去公開還可以把你在上面的簽名塗掉,
也可以不經由你的同意自由改你圖稿的顏色。
立即下載
不要吵
10 years ago
所有你聽過最扯的案例都有可能因為沒簽合約而發生,你可能會遇到這樣的回饋:
「哎唷!作生意就是要彼此信任啦!什麼都要簽約用印跑流程,這樣不是健康的合作方式啊!」
「拜託,不過就一張圖,過了一個禮拜就撤了啦,誰會拿你的圖跑去亂印啊!」
「我給你這個案子是要給年輕人一點機會~還沒畢業(或剛畢業)想做設計不容易,好歹拿一點經驗啊~」
不要吵
10 years ago
不是的,如果合約真的這麼不重要,
為什麼每一份合約上面都要寫「本合約書衍生之訴訟,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就真的那麼不幸發生問題,是要上法院吵吵鬧鬧撕破臉?是摸摸鼻子算了?還是白紙黑字拿出來直接審?
不要吵
10 years ago
合約簽的越詳細,保障到的可不只是接案的人而已,
其實連業主都被保護了(求求大家接案時教育業主)。
不要吵
10 years ago
不簽合約,
我可以把畫給A業主的圖拿去B業主那邊刊一模一樣的稿再拿一次錢,
我可以在畫的過程中大肆公開,把業主未公開的商業機密拿出來說嘴,
我可以印很多商品自己去創意市集賣,
嘶~~松蒯!我的圖捏,為什麼我不能這樣做?
不要吵
10 years ago
所以敗偷敗偷,大家以後要接案,請一定要記得簽合約,
不會簽的請去google「圖像授權」、「合約」
著作財產權是私權,合約訂定以雙方同意為最重要的條件,
所以是可以自己孤狗範本拿來改的,拜託大家一起端正接案風氣,感謝感謝。
不要吵
10 years ago
------------------
不要吵
10 years ago
阿,因為沒簽合約
所以我要放我好幾年前幫周刊畫der漫畫(幹)
黑歷史ㄟ
不要吵
10 years ago
作畫日期是2012..........
不要吵
10 years ago
以上,晚安!vol.2有空再發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問~(私訊、email、ask、FB敲我都可以)
不要吵
10 years ago
阿天阿第二段有贅字
那個你是三小~~~好啦算了
☄五花肉漏
says
10 years ago
那張居然已經是2012!!!時光飛逝RRRR
謝謝ㄉㄉ的解說
不要吵
10 years ago
evanna610363
: 對啊我們也認識好久ㄌㄛ好恐怖(?)最近超懷舊ㄉ(?)反正你在公司應該會常常聽到我在靠北這些東西....霸道的合約之類的
唱K小魚神
說
10 years ago
U質
阿步🌹⏳
10 years ago
請問嚕喔,對於客戶說雖然合約上這樣寫但我們不會實際執行啦!這樣的說詞,應該怎麼應對
不要吵
10 years ago
botfaboo
: 他是不會實際執行什麼呢?
阿步🌹⏳
10 years ago
著作人格權的買斷。
(雖然印想中聽過講座說人格權法律上是不能讓與或繼承) 但也有聽說還是可以在合約裡讓作者放棄人格權? orz
阿步🌹⏳
10 years ago
不好意思問了奇怪的問題QQ
(눈‸눈)遲早過勞死
10 years ago
對不起插嘴:既然不執行就從合約拿掉啊
阿步🌹⏳
10 years ago
boocs
: 有時候客戶會願意拿掉或協調修改,有些就是不願意改也是有...
阿步🌹⏳
10 years ago
尤其是有法務,比較有規模的公司,這樣想想也許是個體比較難談orz 經紀公司應該就不會有問題了
不要吵
10 years ago
botfaboo
: 人格權不能讓渡 只可以約定不行使 你的問題是你不想讓度著作財產權跟人格權嗎?還是財產OK人格不OK 人格這邊完全沒問題阿 有法務的公司怎麼可能不知道人格權不能轉讓!!哪家公司給我出來 我要揍死他們法務(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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