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轉噗]【掐囉青年危機中】法律上並沒有「記者證」的相關規範以及「記者證」持有人所應履行的權利義務。是不是記者,是看有沒有採訪事實,而不是靠主流媒體發的公司證件證明。而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涵蓋媒體機構雇用的記者及公民記者。至於記者犯罪要看違法行為(在教育部發生的事情當然可以討論)。
一些腦包警察和689可以不要再重複「有記者證就可以犯罪」的北七諷刺了嗎。
vs
<WTF不能只有我看到> [轉FB] 讓大家參考在號稱自由民主的美國是如何實踐「新聞自由」
#雙重標準 #比例原則 #台灣太自由太民主 #民主汙名化 #新聞自由 #法治 #8.4嘴臉 #思考與邏輯的陷阱 #國情不同 #公民不服從 #為虎作倀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公民意識 #獨家新聞
latest #66
掰噗~ says
8 years ago
人生嘛 :-o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又是 #腦力激盪 的時間啦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奴民 #民情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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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老外往往都是照規矩來的,求情當然沒有用。犯規了就是犯規了。
"警察趕了我兩次,我沒理,最後被銙上手銙帶走,接了張告發單,罪名是妨礙交通。"
啊妳自己不是都說了,一來妳已經違規了,二來還置之不理。被逮,怪誰?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我沒有說不能逮捕學生,但是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1. 霹靂小組???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2. 學生被捕之後的待遇(包括非警車載走、跟毒販關一起、兩倍保釋金等等)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然後噗首那篇FB一出來,不意外的,8.4看了又高潮了。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什麼「台灣太自由太民主」或「槍斃那些學生」之類的老梗又出現了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平常最愛說的「國情不同」、「民情不一樣」又消失了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我並沒有完全不同意文內說的事情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我也沒有說衝進教育部是完全100%正確作法、不犯法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只是我要說,當敵人都把刀子架在自己的脖子上時,難道就要乖乖任人宰割?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當你在第一手案發現場時,你會選擇 1.跟進去拍照 2.留在外頭拍照,並看著別人陸續進去拍照?
為什麼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別再提法治了,台灣真的是像美國那樣的法治社會嗎?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大家也都看到了,訴諸法律或行政途徑,這個流氓政府是如何的無視、蠻橫無理!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現在法治都失效了,政府要蠻幹完全目中無民,那要人民怎麼辦?坐以待斃?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一槍送一個上西天?大概只有○○說得出來這種話。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calithia: 台灣的話...
1. 想要知道實際狀況,但會小心行事。
2. 不要好了,到時候被用任何怪理由怎樣都不知道。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當你恰好身處一個緊急事件的現場,身旁的人因急症而需要幫助,但現場人手不足急需你伸出援手時,你會選擇哪個?思考時間只有十秒,這是個超級大獨家。
1.紀錄這起事件
2.放下相機或攝影機,加入幫忙的行列,放棄紀錄這起事件
為什麼?並思考一下記者是什麼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calithia: 如果是我,2.。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不知為何突然想到八掌溪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轉李茂生教授FB] 「事情是這般複雜,不應該以一句話新聞自由,就合理化記者的行徑,更不應一句話依法行事,就輕忽警方的違法可能性。」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T680: 通常記者會選跟進去紀錄整起事件,因為他們有報導事件、事實的義務0.0...但隨之而來的是道德與法治w
媒體倫理的課程中會討論這些東西~你是要紀錄真相還是人云亦云?爭取獨家還是讓出獨家?法律與道德該如何拿捏~之類的
但這些並沒有正確答案(但沒拿到獨家就會被罵是一定的lol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剛那些問題應該要將你的身分預設為記者才行唷,這樣才能感受到抉擇的難度⋯八掌溪的確是個好範例啦⋯黛妃事件好像也是經典範例痾zzz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calithia: 第一題我真的不好回答,但是第二題的話,我相信如果我是記者我真的還是會選2...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對吼,還有黛妃那件事...
JDON-swn002
8 years ago
calithia: 白曉燕事件後已經禁止獨家獎金了....
JDON-swn002
8 years ago
所以現在台灣的媒體多半是Share消息,頂多開會決定誰先發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還會開會喔 XD 應該搶發都來不及了吧?
JDON-swn002
8 years ago
T680: 都說禁止了.....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其實還是有獨家獎金唷w~但就算沒獨家獎金,還是要搶獨家!獨家新聞的價值是記者能力的顯像(七力是你?
然後錯過獨家是會被臭罵的QQ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swn002: 禁止歸禁止,但像是現在不是還有點閱率(?)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友人之前鑽到一則獨家 有領獎金,只是獎勵名稱動手腳而已;是激勵作用~(別來查我水表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calithia: 結論就是玩文字遊戲鑽法律漏洞嗎......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就是激勵制度吧,獎勵他們對公司的努力~也激勵其他記者保持敏銳的新聞嗅覺跟抓線索、查證的能力(有時記者要跑得比警察快,所以很危險啊啊啊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calithia: 超危險的吧......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但諷刺的是,他們無法決定事件會被剪貼成什麼樣子/無法決定最後在閱聽眾面前以什麼樣的型態被展示(喂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calithia: 那個又跟編輯與上層有關了對吧?(曾聽過有人說有時欠罵的是編輯...)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嗯哼www 科科科
…問題根本出在1. 台灣的記者根本沒有標準認定模式 2. 警察也沒有依照與記者互動的標準SOP做事,簡單說根本是警察違法在先 3. 法治國家不會禁止任何被逮捕者與外界聯繫 4. 被強制上銬被動粗逮捕完全不是同一個等級,請她認清事實
如果這位自以為是記者的小姐有看過Law & Order就會知道美國認真(先不管違法警察)的警、司單位是非常嚴謹的遵守法規與人權的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根本國情狀況根本不一樣啊...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前面忘了附上出處,「一槍一個送他們上西天」的來源...
「然後這些人還拼命想讓這件事情上CNN,根本貽笑大方。」
貽笑大方的是黨國對待人民的手法好嗎?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本來就沒規則可循,只能依照慣例跟自己的臨場反應,當文化流氓遇到穿制服的流氓;怎解?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8 years ago
calithia: 以有無違反黨的旨意為準,所以一般文化流氓能夠制服有穿制服的流氓。(troll)
[生活中找樂趣] 囂張!警方取締滋事份子 黑幫嗆:你要開槍我好怕啊!
喵喵喵
8 years ago
T680: 還是該申請一張黨證來防身(?
calithia: 入幫也行的啦,只要加入黨營加盟堂就可以了,黑金政黨不是喊假的。
喵喵喵
8 years ago
該加入安樂哥的陣營了(X
calithia: 然後就被統一了
還是根本沒資格加入?因為沒資格當中國人 (haha)
喵喵喵 says
8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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