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轉噗]【M2】1987年解嚴,但是在1987年前後,國安三法分別通過並施行,台灣並沒有在解嚴之後就真的獲得了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以及集會結社自由,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已經改名換姓融入台灣司法之中。
『 返校的時代背景!這段臺灣歷史不能忘 』臺灣吧-第6集 Taiwan Bar EP6 Democrat...(以下全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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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白色恐怖 #戒嚴 #動員戡亂 #集遊法 #台灣歷史 #民主與自由 #黨國體制 #黨國一體 #公民意識 #公民運動 #刑法100條 #國安法 #違憲 #奴性 #奴民 #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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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噗~ says
10 years ago
哇哩咧 :-&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我看了台灣吧第六集,解嚴之後真的就民主了嗎? 1987年解嚴,但是在1987年前後,國安三法分別通過並施行。國安三法指的是「人民團體法」「集會遊行法」以及「國家安全法」,台灣並沒有在解嚴之後就真的獲得了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以及集會結社自由,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已經改名換姓融入台灣司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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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刑法一百條至今仍未被廢除。只要有意圖,就有罪。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國安三法經過司法改革人士與朝野立委合作已經修正了許多次,但修正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解除了動員戡亂臨時條款,換來了三道惡法,台灣人從來就不曾擁有憲法所保障的種種自由與權利。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臺灣不是過於自由,而是太不民主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讓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借屍還魂的三道惡法必須廢除。違憲的惡法絕對必須廢除。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關於違憲的定義還可以看「違憲審查」,違憲不是隨便喊喊。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可悲的是,當政府與人民意志相違背時,國家安全法、人民團體法以及集會遊行法,就是保護政府權力不被奪回的利器。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而「太不民主的臺灣人」並不會發現這件事情,並且說「臺灣就是太自由了才會這樣」。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臺灣沒有專責的違憲審查機關,只有釋憲機關兼職違憲審查,而且自然人除了官司窮極所有手段仍然敗訴的時候才能以被告身分聲請大法官釋憲。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就一次賓果全部的事件-324政院行動來說,有任何當事人能夠循這道程序聲請大法官釋憲嗎?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沒有。 一個都沒有。因為法院不受理案件。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而我們的臺灣人,不夠民主的臺灣人,說這行動是錯的。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那是因為你們仍然活在戒嚴時期。 你們看不清這個國家威權的本質。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2014年一個公民和平聚集呼喊口號的活動,這個政府用1987年的法律來欺負公民。而且這些法律還繼承了戒嚴時公然違憲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臺灣人說我們是民主自由的國家,我覺得可悲而且淒涼。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看完臺灣吧第六集,把國安三法的來龍去脈講清楚,是已經知道的人的義務。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另外說去在總統府前示威的人是錯的,烤香腸是社會觀感不佳云云,我只覺得人果然是會退步的,才一年而已如果小確幸讓民眾如此高潮到忘記自己應該有什麼民主程度,那去年的50萬人有5萬人跟我想的一樣就夠了。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讓我去買一盒香腸在妳家樓下烤但就是不給妳吃,妳在叫警察來抓我。 記得拿盾牌。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不過我也會擔心是不是因為補寫論述的人不夠多所以大家好像似懂非懂的就被拉風向的拉回民主幼幼班,所以就把去年同個時間講過的事情再講一次,當作複習也順便提醒自己。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對了我好想要臺灣司法院分一個機構出來專職違憲審查,這樣必定會十分精采。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10 years ago
=引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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