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閒噗一下
12 years ago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真是禍國殃民的放水
williamtw: 是ㄚ~不過到了法院,也是會被蔡守訓這類不肖法官放水的!
好咖啡
12 years ago
本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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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Dolphin
12 years ago
後悔也來不及了
焉芙丸
12 years ago
外界指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但所謂歷史共業應是相沿成習的問題,首長要怎麼使用這筆錢,不加以追究,但是「不能不用」,馬的問題就卡在「根本沒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