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真的是一個很奇怪的東西。
剛在回憶過去發的噗浪時,翻到了一個很久以前的噗,那噗是我看完一本書之後的心得。
因為我這人看文很容易忘記書名,就算是非常非常喜歡的書也是。
會那麼在意那噗是因為那本書的作者,是我最近剛請別人幫我從大陸買來的定制本的作者 這是我第一次喜歡一本書喜歡到去買她的定制阿!(因為是大陸作者所以買這類的書很麻煩)
結果今天在翻噗時,竟然讓我發現我之前就有看過這作者的書,而且還超喜歡啊!
掰噗~
10 years ago
(brokenheart)
啊啊啊啊!!原來我早就看過了那作者的書啊!!!而且那本書還是那作者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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