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man says
13 years ago
在捷運三和國中站月台的石頭座位上撿到一個皮夾,已經交到捷運辦公室了。填了一份單子,可是覺得有些怪怪的:1、沒給我存根聯,2、單子上有個簽名欄寫著「已與站務人員清點失物的特徵與內容物」,但站務人員並沒有與我核對。好啦,我知道應該直接向站務人員反應,我只是覺得程序沒完整而已
不來的 貓 says
13 years ago
我之前撿到,裡面有學生證,我是直接寄去該學校的學務處....!!
柯基≒BM
13 years ago
捷運站的處理方式就是這樣了~
rainman says
13 years ago
因為不趕時間,就直接拿去給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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