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諒 說的真好聽 那你的意思說那些被害人就是應該被死刑犯殺死的囉
我覺得與其討論要不要廢死刑,還不如去討論判案和法條的嚴謹性。對於廢不廢死其實也不是重點
我曾經問過一個支持廢死的網友為何支持,他給我的理由是:「如果法律規定不能殺人,那法律殺人其實是很矛盾的。」然而事實上他的羅即是有問題的
之前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錯 廢除死刑的原因只是因為一個案子誤判造成的冤獄所已廢除死刑 = =
其實如果依照那個網友的邏輯,那麼法律不准我們奸進貨是闖入民宅,那麼司法不就都不能兼進犯人和強制搜索民宅了?
只是我認為 誤判是誤判 死刑是死刑 為何因為一個誤判就把死刑廢除 這點我覺得相當可笑
對,我也有問過他這個問題,如果只因為怕誤判就廢死豈不是因噎廢食?
對阿 事情對錯要分的開吧 世界上就是有十惡不赦的人需要制裁 我曾經看過窮凶惡極的嫌犯在監獄裡冷笑 笑讓人心裡發寒
「法律」這個東西除了教化犯人以外也有權利賠償的概念,就如同有人損壞某人的東西要照價賠償一樣,如果剝奪別人生命那麼最重判死刑也是合情合理的(當然也要看情況)
我覺得最多做到以人性手段「快狠準」的處刑就已經夠了
對阿 更何況死刑犯在接受槍刑時已有麻醉 所以死刑被槍打到時是無痛的
那為何不想想看那些被死刑犯折磨到死的被害人 生前備受凌虐 和死刑犯相比死刑犯應該要偷笑了
不過要記得的是,法律或死刑的存在雖然有包含權利賠長的部份,但是我並不支持一定要像古代人一樣對犯人用酷刑或是很野蠻的態度去支持死刑或是恢復古制
我支持死刑的態度純粹是因為法律在道德鞏固與權利賠償的觀念上的
曾經有個噗友看到我主張反廢死刑她老大不爽的問我 那那些執行死刑犯的官員是不是應該要把它a的錢吐出來
據說那時好像跟吳欲升有關係 只是我覺得他根本文不對題
唉。我覺得有些人在這點的論戰不管站在那一方都沒有真正站在死刑犯的角度去想過
如果因為執行死刑的官員a錢所以主張廢死刑那也太可笑了
大部分的人都是用一種看動物的眼光去看待他們並且用自己的想法套在他們身上
雖然包括我也是(因為在權利基礎)只是我很討厭那種自以為對死刑犯或是社會好的態度去討論這件事
他是這麼說的...............................奇怪了...這些人沒犯罪前難道不曾繳稅嗎?公務人員領的薪水難道沒有包含這些人繳的稅嗎?有骨氣把這些不潔的薪水吐出來嘛?
那我很想說 是!那些死刑犯是有繳過稅 那假如以平均一個人殺兩個人的模式算的話 就算那些被害者是小孩 小孩也會長大吧以後會繳稅吧 再怎麼算 被害人如果有繳稅 那總共加起來角的稅金還是比死刑犯多吧
我是以他的觀點來說明 用這種觀點來說明他想廢死刑也太蠢了 更何況那個人也30歲了
我覺得這就像加入一個社團一樣,每個人進去都要繳會費,而且每個社團都有團規,如果有人違規就要被踢出社團,不能說因為有人有繳會費就不準人家踢出社團,這樣是很不講理的,因為你加入這個社團後就必須要遵守這些規則
對阿 我也覺得你已加入這個社團就是要遵守規則阿 至於那些執行死刑的官員a錢的事 是另外談
我還記得我之前看台灣啟示錄 裡面就有一個疑似冤獄的案子 我的觀點是 如果是冤獄那就放出來 如果不是冤獄那就謝謝再連絡
這要看法庭怎麼判了(當然還有律師的智慧XDDDD)
只是那個案子最後的結果是死刑 廢死團體就跳出來說 要廢死刑只因為也許這件案子也許是冤獄 = =
對阿 真的很白痴 我懷疑他們真的知道什麼叫因噎廢食這個意思嗎 那些支持廢死的人都老大不小了吧 這個意思都知道吧
不過說真的大眾的心態還是要跟著調整就是了,而且會有廢死團體的出現也是因為大眾這個心態
我還聽說過 廢死的原因是基督徒說人的生命是主賜與的 你既然這麼說 那些把殺人犯的要如何解釋 是這些人都活該都欠他嗎 = =
雖然死刑犯不好,但是帶著那種自以為正義的歧視或攻擊態度也不是很洽當
都已經到法制社會還在抱持古代的復仇心態去對待犯人是很野蠻的
有時候還是要普及一下法律的意義以及公民道德會比較好
因為我們相信司法公正所以才會將生殺大權交給他,如果我們相信司法,那麼抱持自以為正義的歧視和攻擊心態是對司法的不信任
到法制時代除了死刑機具升級,人民的觀念也要升級才是XD
那兩個小孩就是因為他爸 所以眾人都戴上有色眼光看待他的小孩
老實說很討厭廢死刑干預行刑 如果你主張廢死刑那你可以從人民的教育裡教導
沒錯阿=v=雖然對我們這些支持者很不利就是了XDDD不過有些觀念確實該推廣
當然也些觀念是要改的 自以為正義的正義不是正義而是種迫害 我想起清朝末年自稱好官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