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斯
3 days ago
『摘錄:
事發之後各家媒體紛紛私下調查,鏡週刊聞訊而來直接送你一篇專題報導,涉案人數據說高達25人,幾乎整個花蓮一網打盡。多數駐地記者如有涉案,都被開除或自請離職。
然後,縣政府副秘書長因此案涉嫌圖利罪嫌被起訴,但到了法院,副秘書長說,委託記者寫東西是為了「透過民間媒體了解輿情」,給的錢叫做「工本費」。最後花蓮地院以證據不足以證明有主觀犯意為由,宣判副秘書長無罪。
然後你現在覺得,淡水的事情第三天才爆出來、台中的事情兩個月沒報導,很正常? 』
https://images.plurk.com/6qxCaawx8NbiLObPY1txcq.png https://images.plurk.com/1YIyovVX3RfZ1prCmru04e.pngTân Kun-íng (@takeanythingin) on Threads
掰噗~
3 days ago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 我們請樓下來回答 (eye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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