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eismabi: 如果我買熱咖啡或熱茶回家,好像通常在完全冷掉前就喝光了

總之,他們在我的飲食習慣上都派不上用場。記得在新竹搬到第二個租處時,那個租處有提供賀眾牌冷熱飲水機,所以我很果斷把電熱水瓶送給同事。
在新竹工作期間,三餐幾乎外食(不是在外頭吃飽或買回來吃或在員工餐廳吃),但是每次只會買剛好要吃的一餐份量,所以也不會發生有隔夜餐需要加熱的問題。
就算有時候我拿電磁爐煮火鍋、煮粥、煮泡麵也是準備一人份一餐的份量...結果後來搬回臺北時,幾乎算是搬一臺全新微波爐回老家給家人使用。雖然被媽媽叨念了一頓,但剛好老家微波爐壞了,媽媽其實挺開心我送了個微波爐回去(註:我家習慣17:30吃晚餐,媽媽會幫晚歸的家人帶便當,譬如:二姊19:00到家後可以用微波加熱便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