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週發生了啥
1.上周我匯錯錢到別人戶頭金額有點大找不到人我要去打民事官司ㄌ(昨天寄訴狀ㄌ)
2.發現前天我寄錯代購的貨給別人(要請對方寄回來給我)
3.之前跟日本人交換東西,結果今天確認到對方忘記寫編號所以我一直沒收到東西,現在寫信去問集運😭
比較大的大概是這三個
其他小一點的我就隨便了太在意小事會更痛苦
真的拜託法院幫我找個人然後對方不是壞人...............
真的是會很怕對方會是很不好的人這樣我就可得去打刑事
拜託不要 刑事超累的TT
幹而且我真的很不想再遇到多年前那個女法官
他講話真的超機掰聽的超不爽 我明明才是受害者
希望他不要在台南地方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