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就知道民進黨負責啊
(轉噗路過)
六親等改四親等,就少一代啊。

先是中配六改四年,再是通婚六改四親等,真的很愛六四呢。
其實我看到這新聞想到的是這個族譜,不過應該跟這新聞沒什麼關聯:

※截圖自
維基蔣中正家族 。
已經太多案例顯示這兩個黨只是在打假球啦,假裝反對一下或是兩黨都同意這種情況根本不是第一次
如果國民黨哪天提議,把同婚改回去非法,民進黨的反對才不會只是這樣
裡面有提到另一個跟中國人結婚,雖然違反我們民法第規定,但是因為在中國不算近親通婚,而且在其他國家也都不算,所以法院認定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判決婚姻仍然有效
說起來是否應該繼續禁止近親通婚這件事情其實都還有討論空間。
在古早時代,結婚就是要生小孩,古人發現近親之間結婚後生下的小孩容易有缺陷,就覺得這一定是違背倫常才會遭天譴,到了現代我們已經知道這是因為基因多樣性太低產生的遺傳性疾病,那麼就有其他的手段可以預防
甚至結婚本身也不一定意味著生子,有些國家不禁止近親通婚,但近親生子就犯法
開放近親結婚理論上來說不會造成什麼問題
當然除非要把傳統家庭倫理那一套搬出來,回歸一夫一妻+禁止近親通婚,說以前這樣現在就必須這樣,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一個六四釣出一堆網軍
「不這樣的話那就退回那樣」這種論述老實說很滑坡
本來這種適用所有人的法律就是要找到一個中間的值,而且也得知道到底需求數量多少,如果本國根本沒多少需求的話(新聞那種我感覺都是個案特例了)本來就很難讓人聯想到是有其他用處
同婚至少需求有一定數量
另外本來同婚在爭取權益的狀態時也是訴求說婚姻不需要生子,但過了組家庭一段時間後那個"需要有自己血緣"的需求出來了,所以代孕是否該合法的議題爭議才會跑出來
而親戚通婚本來就是一男一女,他們都結婚了你怎麼管得到他們會不會生子??難道要還要再多加一條限制六等親以內婚姻不得交和?
除了讓中共國人方便以外,台灣這邊只覺得熟人性侵會變多,反正出事可以登記解決,原本不在婚姻對象裡面的人,突然有輕鬆解,就是可攻擊對象了呢。
當然還是有違法也要性侵表兄弟姊妹的禽獸啦,這個不在討論範圍中。
說適用所有人的法律要找中間值超奇怪的,法律對人民的限制應該只能基於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考量,不然很容易產生濫權的政府,或者變成普通的多數暴力
熟人性侵更方便這件事就更莫名其妙了,性侵是非法的,不會因為結婚就變成合法,就算是配偶之間只要沒有知情同意就還是可以成立性侵,請您千萬不要拿著這套去跟別人亂說,搞得本來可以主張權利的人都被唬到以為沒有權利可以主張
所以台灣除了上面新聞那一例誤愛的以外誰需要五六等親內婚姻?有多少需要?
優生學到底種不重要?如果他們要生孩子要不要給他們生?還是檢查出來有病就墮掉?
又如果愛墮就墮,有遺傳疾病就墮掉的話,需要六等親內婚姻的人有沒有優生學相關知識?
在資源跟權力比較匱乏的群體並不是沒有性侵後成婚的狀況,尤其女方權力低落或有身心殘疾,而這類群體更不會有去產檢的常識而變成惡的循環(本就弱勢又因為近親產下不正常孩子的機率又更高,而家庭又因為弱勢無法有充足資源照顧養育)
不要腦袋開花田想說所有人想步入婚姻都是兩情相悅只有法律阻擋,所有人都有知識資源權力為自己維權
反對開放六等親內婚姻就等於乾脆退回一夫一妻制嗎?可以這樣滑坡情勒的嗎?
我想問的是為什麼突然要改這個? 這是一個完全沒有任何急迫性和必要性需要去改的法律,誰會得利呢?
台灣人根本沒有想要改 有人提案 沒甚麼人連署 連提案都不成立
還講一堆有的沒的 笑死
對啊,那為什麼政府要推這個? 特地拿出來講? 到底是哪些人會有好處呢? 為了國際潮流?拜託 他們把大家當白癡嗎?
說句難聽點的,什麼是最大的世界潮流喔?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啦!這些人那麼愛世界潮流,那怎麼不推回歸中國啊
弱勢的問題應該要針對弱勢的問題去解決,跟結不結婚無關啊!難道結了婚被性侵的事實就會自動消失嗎?還是只要沒辦法結婚,在這些本來在家族中居於弱勢地位的人就不會被侵犯?
而且好巧不巧 這問題今年一月還真的有人提案過
我猜你們接下來是不是要說這都是藍白事先埋好的
如果是那樣就都給你們講好了
說什麼近親性侵合法化,根本沒有人這樣講
上面的人會熟人性侵案例增加(我個人傾向本來就很多只是有沒有申報),可以藉由放寬四等親內不得結婚這點,六等親內的就可以強逼受害者跟加害者結婚
如果沒想到會這樣,那真是恭喜你活在很美好的世界呢
被性侵會被強迫結婚搓掉,所以不該開放結婚。
如果這是合理的話,所有人都不該結婚。
家內性侵現在不能強迫結婚蓋掉,因為不能結婚,所以現在被家內性侵,至少還可以忍耐到結婚逃出去。
不要以為為了女兒放棄親戚人脈是理所當然,很多人只剩下結婚逃出去這條路。
看不懂的人真的是很幸福耶...
(路人)所有的理由之中,世界潮流是讓我覺得最莫名其妙的。雖然不是法律人,但是我稍微讀過歷史。
最愛拿出來說的歐陸法律允許四等親結婚,源於十三世紀。天主教會最初禁止七等親結婚,但是中世紀的人民移動範圍有限,很難找到七等親以外的人,加上王室貴族不能跟階級比自己低的人結婚,又有政治聯姻的需求,吵到最後教會才在十三世紀開放四等親結婚。所以其實是根據一千多年前的社會狀況延續下來的習慣,不是什麼進步的最新潮流...

然而開放四等親結婚更大的危機也不是只有上面討論到的,是中國得利的問題
還記得台中那個五億高中生嗎?
他們現在就是看你有錢有地,就想來試試看能不能弄到可以分你的家產,這樣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