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mith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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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的臭雞蛋
John Smith
3 weeks ago
jack0615: 上例就是典型被栽贓的,小吃店老闆拿收據她自己填,當天當餐食材可能確實是100元啊,如何證明當餐的食材100與平日食材65是一樣的 ? 高麗菜價格天天也在動,自助餐價格也是,都可以浮動啊。
John Smith
3 weeks ago
jack0615: 萬一她買飲料用刷卡付帳 - 信用卡店數應該歸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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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Smith
3 weeks ago
點數
John Smith
3 weeks ago
平日65雞腿可能100克,100元的雞腿飯可能雞腿105克 - 合理啊。
John Smith
3 weeks ago
士官沒請到好律師 - 你幫同事買咖啡一杯50元,收50元。但是平日你有買一送一累積100杯,你用自己點數拿兩杯咖啡,請問要跟同事收50/0/25 ?
John Smith
3 weeks ago
咖啡店給你收據自己填 - 25/50 都可以填寫啊
John Smith
3 weeks ago
不爽人家代買就所有官兵去排隊買很難 ?
豪哥
3 weeks ago
該改改伙食費了幾十年(至少20年)活動便當費80元內,也該漲到100元了
John Smith
3 weeks ago
ggl59: 你要便當店做一個範圍的價格,都是可以配置的,這金額小到笑死人,講的一副中華民國無貪官,才是可笑。
John Smith
3 weeks ago
連贈品都要凹回去更好笑了!
wugordon
3 weeks ago
軍隊伙食很黑暗的。有人辦到穿金戴銀,有人卻要賠錢了事,甚至於判軍法。
我當兵時就曾擔任連上的採買,差點就被抓去關。還好有人保我,還有連長舉辦了一個全連審判,大家投票表決該不該讓我去關。結果是,沒一個人投票要把我送去關。因為伙委採買是輪流派任的,連上哪一個人沒拿過好處大家心知肚明。而我真的沒拿過塊錢,反而倒貼。要是送我去法辦,這件事情一定鬧的很大。還好我保留收據,經查明之後,証明是販商動手腳,而且不只一家。最後營級下命令,所屬各連不得向該處(金門山外)採購物品。
John Smith
3 weeks ago
wugordon: 就算上面案例的,真的A幾千元,我覺得有收據就能報帳,上述案例並未偏離太遠。
wugordon
3 weeks ago
john_smith_us: 你沒看到他的「收據」是空白的嗎?自己要填多少是多少。又不是發票。這就是問題所在。賣吃的很多是沒發票,都是用「收據」代替。而我的例子是:有收據,而且有影印本。我執手寫聯,對方持影印聯。收據上寫160顆雞蛋,就算影印聯印的不情處,6字不明顯看成0,送來雞蛋也該是100顆才對。但是卻只送來80顆。冬瓜削皮少了兩公斤,魚去掉內臟也少了兩公斤(量大這還說的過去),豬肉卻多了兩公斤。或許是磅秤有問題,勉強說得過去,但是光是雞蛋問題就夠大了。影印的收據都能出問題了,何況是空白自己填的收據?賣方沒影印本做對照,怎麼說得過去?
John Smith
3 weeks ago
wugordon: 我上面也舉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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